這是《丙戌開篇:再說解放台灣》的第三篇“‘一國兩制’已成了綏靖的代名詞”,試探一下這裡有沒有人有興趣,如果有,節後全篇貼過來。這是咱春節加班之作。
從一國多制到一國一制,是統一國家形成中,國家由初級形態向高級形態發展的歷程。在中國歷史上,由諸侯各治其地的一國多制的分封制,過渡到天子治下一國一制的郡縣制,表現着一種歷史進步。讀點歷史,沒有秦始皇“書同文、量同距、車同轍”,就不會今天統一中國的偌大版圖和所依賴的文化認同。在西方殖民時代的蹂躪下,多少文明被毀滅,而遭受同樣災難的中國還能夠不倒,靠的就是這個“一制”留下的遺產。反觀今天四分五裂的歐洲,拼命想統一成“一制”的合眾國,五十多年過去了,也只統一了貨幣,離那個“一制”還不知道有多遙遠。在歐盟憲法被法國否決後,他們中悲觀的人自己都在說,沒有秦始皇,歐洲再過五百年也別想統一。
從七十年代末鄧小平主政開始,中國解決治權或領土問題的套路,就走進了“留給下一代人解決”的死胡同。釣魚島是如此,南海島嶼也是如此,香港、澳門的“一國兩制”其實也是這個思路,把“一制”留給後人去解決。歸結到一點,都是對我們偉大國家和文化智慧沒有信心,對社會主義制度沒有信心。實行這個政策的結果,就是對西方敵對勢力的意識形態滲透,對周邊流氓國家的領土蠶食,對台獨勢力日益猖狂的叫囂,以一味的退縮達到息事寧人,事事退讓,導致處處被動,戰略上的退卻變成大出血也在所不惜的綏靖。
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為了解決民族問題,以“兩制”方式統一,然後贏得時間逐步爭取條件過渡到“一制”,最終實現一國一制,也是有前例的。例如上世紀五十年代中央與西藏的“十七條協議”,就是很好的範例,這個“兩制”作為“一制” 的過渡,表現對少數民族的尊重,是一種例外,而不是國家制度。但是,在香港澳門實施的“兩制”不同,在政治上是對殖民資本主義制度的妥協退讓,以實施“一國兩制”為表徵,把暫時戰略的退卻進一步固定為長期的“國策”,退讓也由此蛻變為“投降主義”。如果說對港澳的“一國兩制”還有對作為殖民地香港、澳門的中國人統一願望的妥協的話,那麼對台灣打出“一國兩制”,就是對“台獨”分裂圖謀的容忍。幸好李登輝、陳水扁們不配合,使得“一國兩制”無以為繼。未來就是國民黨再次執政,也不會認同這個政策,“一國兩制”至少在台灣已經沒有市場。這說明任何投降主義政策,都不會達成國家長遠的戰略目標,甚至埋下分裂的基因。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結果,已經孵化出“港獨”,三天兩頭組織遊行以“普選特首”與中央政府叫板,妄圖以此搞出一個與中國“形統實離”的香港,然後充當西方敵對勢力遏制中國復興的前沿陣地,並以此收取西方給的“紅利”來“振興”香港經濟。這一切的邏輯出發點,都是“一國兩制”。
從這個意義上說,“台獨”和“港獨”是我們自己的綏靖政策養肥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一國兩制”是分裂國家的基因,是一種歷史的倒退。從現在起,應該做點亡羊補牢的工作。對港澳,要利用國家的政治、經濟以至外交力量,壓縮香港澳門實施“兩制”的空間,逼迫其逐漸向一制靠攏,爭取用十年時間,將兩地政制納入憲法中“一制”的地方行政區劃建制;對於台灣,將來無論用軍事還是和平手段統一,政治、軍事、經濟體制,必須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一制”下地方行政區劃的規定。對港澳台三地,至多可以給予類似廣西內蒙那樣的自治省、市的法律地位,但政、軍、經、法“一國同制”的原則不能動搖。
在領土問題上,根據那個“留給下一代人解決”思路,釀出的“擱置爭議”解決東海、南海領土的政策,培育了一些流氓國家對爭議領土的野心,在美國的或明或暗的鼓動下,步步緊逼先下手為強,使我們失去了任何通過談判方式解決領土歸屬的迴旋空間,給後人添加了無窮的麻煩。這個“擱置爭議”的最好註腳,就是日本摸到我們這個底牌後,策劃以民間形式占據釣魚島,現在正在實施第二步,以事實占領這些島嶼為條件,正企圖把我們的東海大陸架划進他們的專屬經濟區,並與美國圍堵戰略配合,醞釀對中國的軍事挑釁。
總而言之,那個“一國兩制”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