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軍“特種部隊”拉胯,劍橋大儒辯經 |
送交者: 一劍破天 2024年06月20日13:04:1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菲軍“特種部隊”拉胯,劍橋大儒辯經6月17日,菲律賓1艘運補船非法闖入中國南沙群島仁愛礁鄰近海域,中國海警依法對菲船隻採取管制措施。 目前已經確定的是: 菲軍的6艘船分進合擊,從6個不同方向沖向破船,力求有1艘成功,但全部失敗了 補給輪換的行動計劃是菲軍西部軍區司令部策劃實施的,屬於“純粹的軍事行動”,菲海警只負責在遠處打下手 我海警戳破了菲律賓“特種作戰大隊”的剛性充氣艇,導致其漏氣無法航行。 一個菲律賓特種兵的手指頭因為卡在兩船之間,導致被切掉。 菲律賓主力指揮船被我海警拴上纜繩,拖了出去。 菲律賓“特種部隊”的槍支被收繳,現在菲律賓海軍參謀長要求我海警歸還槍支。 根據早先的通話記錄,菲律賓西部軍區司令阿爾貝托·卡洛斯海軍中將明確表態:按照中菲雙方達成的“新模式”,菲方會提前兩天,就仁愛礁任何補給任務通知中方,承諾只運送食品、水或其他人道主義物資。 後來菲律賓背信棄義了。新換上來的西部軍區司令想搞個大的,搞特種部隊偷襲。 拉了。 比較幽默。 這次發生衝突的“海軍特種作戰司令部”,翻了一下他們的圖片,別說,雖然打仗拉胯,但是宣傳厲害啊,照片還真的像那麼回事: 我查了一下牽扯到此次事件的相關人員,先說菲律賓總參謀長小羅密歐·布勞納,這位長這樣: 這個長相帶點混血的樣子,再查一下,他的祖先比較幽默。 他的祖父叫里斯本·布勞納,是當時在美國陸軍服役的黑人士兵,而且還打過美菲戰爭。 美菲戰爭是這樣的:1896年,當時殖民菲律賓的是西班牙,菲律賓爆發反抗西班牙統治的革命,好巧不巧,1898年,美西戰爭開打並結束,西班牙戰敗,美國根據《巴黎條約》吞併菲律賓,菲律賓都革命起來了當然想獨立,於是和美國人打起來了。 而今天菲律賓的總參謀長的祖父,就是當年美國侵略菲律賓的黑人士兵。 嗯……好吧,充分感受到了菲律賓人民的愛國之情了。 然後是這次的直接負責人,菲律賓西部軍區司令小阿方索·托雷斯。 早先的菲律賓西部軍區司令卡洛斯,就是和我國達成協議的那個,一度相處的還不錯,後來現任菲律賓總統反悔,導致卡洛斯被解職,這才有了小阿方索·托雷斯的上位。 菲律賓軍方內部似乎意見不一致,舉個例子。 西部軍區司令小阿方索·托雷斯說,中國海警人員能夠扣押菲律賓的船隻,且把菲律賓特種部隊的槍拿走,主要是因為“菲律賓特種部隊保持克制,避免對方誤認為我們正在進行武裝行動”。 而菲律賓海岸警衛隊西菲律賓海發言人傑伊·塔里埃拉准將說,這次補給任務是一次純粹的軍事行動。 那問題就來了,到底是不是一次軍事行動? 這次事故是菲律賓特種部隊打頭陣,而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打輔助的。 菲律賓軍方內部要麼沒有統一說法,要麼就是海岸警衛隊拆台。 當然菲律賓態度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國人的態度。 美國什麼態度? 據日本《日經亞洲評論》13日報道,美國智庫史汀生中心搞活動,美國常務副國務卿坎貝爾參加了。 有人言及中方在“印太地區”對美國盟友和夥伴加大施壓力度,例如與菲律賓的南海爭端以及在台海周邊加強軍事活動。坎貝爾對此表示,美國認為中方當前的關注重點是經濟問題,並且已下定決心努力穩定與美國的關係。 然後今天菲律賓就挨揍了。 然後到現在美國也沒有給個準確的說法出來,要知道美國和菲律賓可是有防務協議的。 說到美菲防務協議,不得不說2024年5月17日,劍橋大學的一篇論文了,如下: 寫的是美國在南海保衛菲律賓的義務。 大致意思如下: 普通菲律賓人以及菲律賓的學者都相信,由於菲律賓和美國簽署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而且美國也在菲律賓領土上部署了美國的軍事裝備以及人員。 外加上美國總統拜登在4月11日舉行的美日菲三邊峰會上表示,在南海對菲律賓飛機,船隻,或者武裝部隊的任何攻擊,都會導致我們援引我們的共同防禦條約。 而且布林肯也說過,美國人會堅守自己的承諾,包括《共同防禦條約》的承諾,該條約適用於對菲律賓武裝部隊、公共船隻、飛機(包括其海岸警衛隊的船隻和飛機)的武裝襲擊,以及在南海的任何地方 而美國國防部長也重申了這一點。 那既然美國總統,美國國務卿,美國國防部長三方都確認了,那是不是這回事呢? 劍橋的大儒認為,不是。為什麼不是呢? 因為早在1975年,當時的國務卿基辛格就發布過備忘錄,裡面有關於美國和菲律賓的共同防禦條約的解釋,即美國承諾:“不適用於對南海諸島的攻擊以及對駐紮在那裡的菲律賓政府軍的攻擊”。 基辛格列出兩個理由:第一,南沙群島不是菲律賓的一部分,第二,菲律賓不是南沙群島的聲索國。 為什麼當時的美國不承認呢?因為這些群島,全部位於西班牙割讓給美國的菲律賓領土之外。 菲律賓當年是美西戰爭打輸了,西班牙割讓給美國的。 而在1951年的《日本和平條約》的談判中,菲律賓沒有對南沙群島提出過任何主張,且沒有對越南或者中國的主張提出過抗議,當年只有中國和越南提出過主張。 雖然菲律賓在1978年正式聲稱南沙群島是一個近海群島,但是當時美國國務卿賽勒斯-萬斯並沒有宣布共同條約適用於這些群島,相反,在《1977-1980美國外交政策基本文件》第578號文件裡面,有一封寫給當時的菲律賓外交部長卡洛斯-羅慕洛的一封信。 萬斯在信中進一步澄清了美國對《共同防禦條約》的解釋,條約裡面的武裝攻擊是指對 1898 年西班牙與美國簽訂的《巴黎條約》和 1900 年英國與美國簽訂的《華盛頓條約》(1930 年修訂)所界定的菲律賓本土領土。 因此,不管南沙群島發生了什麼,美國都沒有義務幫菲律賓。 過去叫入關以後自有大儒辯經。 現在還沒入關呢,大儒就開始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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