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從小就是個腦後長了反骨的人,長大以後也沒見好,一見遊行示威這碼事兒就興奮。還別說,大學畢業那年真讓我趕上了64這種天字第一號的遊行,那自然是 “同去,同去,於是一同去”。那時我們被稱作“憤青” -- 那時候的“憤青”可是一個如假包換的褒義詞,它起源於六十年代美國風起雲湧的大學校園,是所有那些不滿現狀,敢於向現存體制挑戰的年輕人的總稱。我們有理由激動和興奮 – 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可以輕易毀滅我們的國家機器,但唯其如此才讓我們更加興奮和自豪,因為我們感覺到在挑戰權威,在準備犧牲,在為我們的理想而冒險。
二十年過去了,當初的弱冠少年已人到中年,摸摸腦後,那塊反骨還在。反骨尤在,可對眼下的這些全球華人大遊行卻總是興奮不起來,這不能不讓我鬱悶。鬱悶過後細想,興奮不起來的原因無非是,眼下的這些遊戲啊示威啊什麼的已沒有什麼冒險和叛逆的成分了,以至於我腦後的那根反骨無法與之共鳴。
蓋遊行示威者,在於向當權強勢者表達弱勢群體的呼聲,在於以存在於體制外的力量去影響現存體制,並有可能迫使現存體制改變其策略方向。弱勢群體的要求未必絕對正確,但它畢竟提供了不同於體制內的思考,使得當局的決策不得不顧及到體制外的呼聲。五四學生火燒趙家樓導致北洋政府罷免了賣國賊並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約,六十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為黑人和少數族裔爭取到了平權,這些都是成功的示威運動的典範。
而眼下正發生着的遊行示威呢?國內的示威自不必提,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那是再安全不過的“集體春遊”了,不必擔心政府的鎮壓,不必擔心惹上麻煩,所謂“同去同去,於是一同去”,並順便秀一下自己“隨時正確” 的愛國熱情。要做的不過是揣摩上意,替當權者說出他們不便說出的話;同時使得自己的無比“政治正確”的愛國呼聲“上達天庭”得到首肯,於是彼此雙方都作感動狀。當然,如果我們的愛國舉動給政府添了麻煩的話,我們會理智的 – 這不,北京的抵制家樂福的活動組織者在得到政府的緊急通知後,已經同意停止活動了 – 所謂政府要愛我就愛,政府不許便不愛。
國外的遊行示威呢?當然更沒有問題,因為這裡本來就有遊行示威的自由啊,不好好利用豈不可惜;過了這個村,將來回到國內就沒這個店了。反正愛中國無罪,不論我是不是曾經舉過拳頭宣誓效忠別的國家 – 說到這裡,我們能責怪所在國的輿論時不時地懷疑華裔對所在國的忠誠嗎?
這樣的示威,抗爭難道不夠滑稽嗎?您恐怕只見過美國民眾反對伊拉克戰爭的遊行示威,卻很難見到支持以小布什為核心的中央正確決策的遊行,道理很簡單,只有當政府的決策與人民的願望不符時,人民才有必要站出來說話;那種表忠心,抬轎子,敲鑼打鼓般的遊行倒是在毛澤東時代的文革里屢見不鮮,在西方社會裡是見不到的,因為根本沒有必要 – 一個政府從它上台的那一刻起,它就必須把自己擺到被人民監督的地位,做壞了就得挨罵,做好了那是應該,用不着老百姓給你抬轎子。
您恐怕見到過朝鮮人民,古巴人民抗議美帝的遊行示威,但絕見不到美國人民反對伊朗發展核武的遊行示威。為什麼?遊行示威是向本國的當政者施加壓力,而不是向某個你根本不可能影響的外國政府施加壓力。只有你對你自己的政府的對外政策不滿時,那才是你應該去遊行示威的時候。如五四時的火燒趙家樓,是為了抗議北洋政府意欲在巴黎和會上出賣中國利益。即使是共產黨領導策劃的一二。九運動,其直接起因也是抗議國民黨政府堅持不抵抗政策,準備於當年12月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以適應日本帝國主義提出的華北政權特殊化要求。
縱觀歷史,凡是那些留名千古的示威運動,無一不是反抗現存體制,抗議自己國家的執政當局的政策而冀圖改變之;而向一個外國政府訴諸抗議的,儘管可能不失其正當性,但其作用是大大存疑的:如果本國政府的對外政策順乎民意,則老百姓沒有必要起來抗議,只要跟着政府做就可以了;否則,與其抗議外國政府,不如抗議本國政府的軟弱與賣國。倒是當老百姓跟着政府的指揮棒起舞,動輒就激動起來抗議某個外國政府時,那倒是應該擔心是不是被利用了。當日本偷襲珍珠港後,美國國內爆發過大規模的抗議日本軍國主義的遊行嗎?沒有,美國老百姓所做的,不過是捲起袖子,和政府一起進入戰時狀態罷了。倒是在朝鮮,在古巴,動輒舉行多少萬人的抗美反西方遊行,不過是由統治者發動,意圖轉嫁國內矛盾,綁架民意,為自己的統治尋找合法性罷了。
倒是我對近期海外的抗議CNN政治評論員Cafferty的“辱華言論”的示威遊行還能略表敬意,因為這畢竟是處於少數和劣勢的華裔社區對主流社區的一次抗議。但是前提是,參加抗議的人們必須相信Cafferty的言論侮辱的是中國人民和華裔,如果是這樣,那好我支持你們。否則,如果去抗議的理由僅僅是因為Cafferty侮辱了中國政府,並打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去抗議的話,我仍然會質疑這些抗議的正當性:其一, Cafferty以一介平民的省份辱罵一個外國政府,儘管不雅和值得鄙夷,有譁眾取寵之感,但不算政治上的完全錯誤,因為和中國政府相比,他是弱者,他有權對一個外國政府提出批評(當然,辱罵是錯誤的);其二,他作為一個政治評論員而不是CNN的新聞主播,他的言論也不是CNN可以控制的;其三,對於那些已身為美國公民的人而言,用這種方式去表達對一個外國政府的支持,不能不說有那麼點問題。
這就是我對目前的這場正發生在國內國外的愛國示威活動的“近乎苛刻”的“審美評判”。是的,我認為它至少“不美”:抗議是要準備付出代價的,而不是輕鬆的,安全的作秀;抗議是行使公民對政府的監督權的,而不是去抬轎子;抗議也不是隨便找個軟柿子捏捏(家樂福之類),而不敢去碰真正的對手(英法美使館)。如果哪一天,我們的政府和美國的關係鬧僵了,而準備和英法德合資的歐洲航空公司簽約購買100架空客以抗衡美國的時候(這倒確實是我們愛國青年們這些年來所津津樂道的所謂“大國策略”,只是,我們是在輸出“價值”還是“價值觀”?),我們的愛國青年們能記起來現在的這碼子事兒而起來抗議,那至少還有點美感,否則,別和我提“憤青”這個字眼,因為他們真的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