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拍攝慰安婦寫真,韓國明星李成延雙膝跪地向老人謝罪,同時表示終止一切演藝活動,所屬策劃公司公開道歉、負責人削髮謝罪。但民眾聲討之聲依然不減,更有人要求李剖腹自殺。
韓國人剛烈的民族性格在此次事件中再次一覽無餘,甚至在我們國內還有些摸稜兩可的時候,他們已經率先對趙薇穿軍旗事件進行了連接,並直接影響趙在韓國的人氣指數。
輿論的爆炒還在繼續,民眾的追問和憤怒依然不減,此時此刻,作為近鄰的我們,似乎也不應僅僅是旁觀的看客。想一想三年前趙薇事件時我們民眾的反映,再看看今日韓國人的憤慨,我們尤其需要深思。
假如趙薇生在韓國,面對民眾的抗議,是否還會委屈地嘟囔着“已經道歉了,怎麼還沒完沒了”,是否還有機會在春節晚會上蹦蹦跳跳?
2001年一家雜誌的年終盤點,所列的“十宗罪”中將“趙薇無知”列為罪過之一。文中引用一位韓國人的觀點讓我很受震動:“遭受日本蹂躪過的民族是永遠接受不了的,如果在韓國,這個藝人永遠不會有出頭之日了”。當時也許還有人在懷疑該觀點,今天看看李成延的處境,我們不由得不對韓國人的民族氣節感到由衷的震撼。想想韓國人面對國恨家仇時的血性,我們有什麼理由厚顏無恥地打着“個性自由”的幌子予以“仁義寬厚”之心呢?
無論是哪個領域,在自由主義的個性張揚與民族大義相衝突時,孰輕孰重自然不言而喻。“商女不知亡國恨”,魯迅先生如果還活着,他是否要為21世紀的國人如此的淺薄再次痛罵不已?
我們的寬宏,往往是失去原則的寬宏;我們的爭論,往往是在本不該爭論的地方口水橫飛。當寬容喪失了原則,當論爭失卻了標準,健忘的熱衷於嘴上風暴的國人似乎就找到了表達的舞台,實際上卻忽略了這本就是畸形的不該存在的舞台。
當然,今天我們反思這些,不是為了對趙薇繼續窮追猛打,何況她也算經歷了一次教訓(在長沙被在舞台上當眾潑糞)。我們只是覺得,無論是演藝界還是其他行業,作為一名中國人,不能無原則地追求自由和個性,更不能在涉及歷史和民族尊嚴的問題上有半點的含糊。正如最新一期《南方周末》上所說的那樣:信仰可以千千萬萬,品格可以千差萬別,時代可以斗換星移,民族大義卻絕不可逾越。
(2004.2.於長春 http://xiaode.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