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三二○公投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行爭議不斷,扁政府在操作此一議題上的力道也逐漸加強,甚至打出“公投失敗就是中共勝利,反對公投就是支持中共”的抹紅牌,使得原本是反應直接民意的自由公投,變質為貫徹執政意志的脅迫公投。
在民主社會中,公投制度之所以會確立,本在補充代議制度的不足,以免間接民意(如國會、議會),壓抑、扭曲了直接民意。因此,公投的基本前提,應是讓民意自由表達,由選民自行決定贊成或反對公投,而不是任憑政府左右選民對公投的態度。
希特勒當年結束德國威瑪共和,建立極權式的納粹政權,他所運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透過公投鞏固其統治。一九三六年希特勒整軍經武,進占非武裝的萊茵地區後,立刻將國會改選與“恢復民族榮耀及國家主權”的公投一併舉行,選舉結果,選民的投票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希特勒的納粹黨獲得百分之九十八點八的支持。
希特勒如何得到如此高比率的支持?一是強調國家主權,對抗英法等國,二是展開宣傳攻勢,營造反對公投就是反對國家、支持英法的氣氛,三是透過納粹黨的組織,動員選民前往投票。這些方式,導致德國的公投從反應民意的管道,淪為貫徹執政意志的工具。
陳水扁總統處理三二○公投的手法,與希特勒幾乎沒有兩樣。例如,在投票技術上,將公投與總統大選綁在一起,並規定在同一個投票所內,一次發三張選票(兩張公投、一張總統)投三個票匭,讓選民不能不投公投選票,喪失表達自由意志的機會。
再如,扁政府在說明公投的文宣中,順便“置入性”宣傳綠色執政,以使公投選票能轉化為有利於陳水扁總統總統總統的總統選票。近日來,陳水扁總統總統總統及民進黨黨政高層一再訴求“公投失敗就是中共勝利,反對公投就是支持中共”,進一步威脅選民一定要公投,如不公投就是中共同路人。
在這種情形下,儘管扁政府要舉辦公投辯論會,營造正反意見都可展現的氣氛,但選民表達自由意志的空間,已被民進黨反覆壓縮得越來越小。所謂的三二○公投,不再是民主社會中反應直接民意的機制,只是貫徹陳水扁總統總統總統個人意志的表演,以及輔選他的另一個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