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貝特曼:誰擁有西沙群島主權? |
送交者: 一劍破天 2014年05月16日02:28:26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中國於5月2日把國有鑽油台移至具爭議的西沙群島海域,讓對南中國海主權有紛爭的中國與越南之間的緊張關係再次升級。越南對中國的舉動表示抗議,並派遣船隻干擾鑽油台的運作。中國的反應是派遣更多船隻前去保護鑽油台。隨着對立船隻數目的增加,暴力衝突無可避免地於5月7日發生,一些越南人員受傷,船隻也受損。 越南發動了強有力的外交與輿論攻勢來維護其立場。它在輿論上看來占了上風。國際評論大多數支持越南指鑽油台是非法的說法,也形容局勢是中國強硬姿態的另一例子。然而,對情況的進一步審視顯示,中國可能是有權利在那裡設立鑽油台的。但中國毫無疑問地可以運用更嫻熟的外交手腕來處理事態,而不是採取肯定會加劇緊張局勢的單方面行動。 鑽油台的位置 鑽油台離越南東部海岸線約120海里,離中國海南島南部約180海里。毫無疑問的,在衡量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上,它們是最接近的兩個大陸海岸基線。同樣重要的,是鑽油台離西沙群島海域一個中國聲稱擁有主權的小島14海里;離中國占有面積約500公頃的永興島(Woody Island)約80海里。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永興島無可否定的是個島嶼,享有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儘管國際評論持不同意見,就算減少中國對這個區域島嶼主權聲索的分量,經過談判的海域劃界大概也會把鑽油台列入中國專屬經濟區內。 越南聲稱同中國的海岸線比較,鑽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線,也在其海岸線200海里內,因此位於其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里。表面上看來,這個說法甚有說服力。但單是地理鄰近性這個考量,並不是聲索主權的明確基礎。世界上有許多例子顯示,一些國家擁有另一些國家專屬經濟區內的島礁;在兩個國家間,專屬經濟區的界限也可能更接近其中一個。 主權問題 目前的核心問題是誰擁有西沙群島的主權。若主權屬于越南,那就沒有什麼爭議了。但是,儘管國際輿論認為越南的聲索有其根據,對爭議歷史較深入的探討,卻顯示情況並非如此。 北越於1958年承認中國擁有西沙群島主權,並在1958年與1975年皆沒有提出抗議,大大地削弱了越南目前的立場。一些國家的政府,包括美國政府,直接或間接地承認中國對一些或所有島嶼的主權。中國自二戰後便占有永興島。若北越占據這個西沙群島中最大的島嶼,很可能大大地影響了越戰期間美國對北越的行動。 美國要求聲索國保持謹慎與克制。有了美國承認中國對永興島主權的歷史背景,華盛頓現在發出任何可以被視為支持越南立場的較強硬聲明將是虛偽的。 何去何從? 以往發生在西沙群島的事件主要同漁業管理,和中國逮捕試圖在西沙群島或附近捕魚的越南漁船有關。越南毫無疑問地可以提出其漁民向來都在該海域捕魚的有力立場——就像中國聲稱其漁民向來都在南中國海其他海域活動一樣。 認同中國對西沙群島的主權,換取中國同意越南漁民在那裡的傳統捕魚權,及尋求共同開發西沙群島與越南海岸線間水域的海洋資源,對越南可能更有利。不幸的是,中越間的關係已經到了不能回頭談判這種協議的地步了。越南正冒高風險企圖爭取國際與區域對它的支持,但事實是它最終可能一無所有。 南中國海主權爭執各方的強硬立場是短視的,也無可避免地將加劇區域緊張和不穩定。如果接受在處理海域與其資源上必須進行功能性合作,各方可能都是“贏家”,目前的方式只能造成“輸家”。從地理現實來看,直線的海域劃界在部分地方是不可行的。因此,獨自享有海洋資源也是不可能的。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功能性合作不但是有利的,而且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九部分對像南中國海這樣的半封閉海域的規定,也是必須採取的行動。在各方冒着出現“贏家-輸家”的結果,繼續堅持各自的主權聲索時,這個義務被遺忘了。 作者Sam Bateman是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關係研究院海事安全項目顧問與高級研究員,也是澳大利亞皇家海軍前准將。原載研究院電子刊物《RSIS評論》。葉琦保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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