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二○公投与总统大选合并举行争议不断,扁政府在操作此一议题上的力道也逐渐加强,甚至打出“公投失败就是中共胜利,反对公投就是支持中共”的抹红牌,使得原本是反应直接民意的自由公投,变质为贯彻执政意志的胁迫公投。
在民主社会中,公投制度之所以会确立,本在补充代议制度的不足,以免间接民意(如国会、议会),压抑、扭曲了直接民意。因此,公投的基本前提,应是让民意自由表达,由选民自行决定赞成或反对公投,而不是任凭政府左右选民对公投的态度。
希特勒当年结束德国威玛共和,建立极权式的纳粹政权,他所运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透过公投巩固其统治。一九三六年希特勒整军经武,进占非武装的莱茵地区后,立刻将国会改选与“恢复民族荣耀及国家主权”的公投一并举行,选举结果,选民的投票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希特勒的纳粹党获得百分之九十八点八的支持。
希特勒如何得到如此高比率的支持?一是强调国家主权,对抗英法等国,二是展开宣传攻势,营造反对公投就是反对国家、支持英法的气氛,三是透过纳粹党的组织,动员选民前往投票。这些方式,导致德国的公投从反应民意的管道,沦为贯彻执政意志的工具。
陈水扁总统处理三二○公投的手法,与希特勒几乎没有两样。例如,在投票技术上,将公投与总统大选绑在一起,并规定在同一个投票所内,一次发三张选票(两张公投、一张总统)投三个票匦,让选民不能不投公投选票,丧失表达自由意志的机会。
再如,扁政府在说明公投的文宣中,顺便“置入性”宣传绿色执政,以使公投选票能转化为有利于陈水扁总统总统总统的总统选票。近日来,陈水扁总统总统总统及民进党党政高层一再诉求“公投失败就是中共胜利,反对公投就是支持中共”,进一步威胁选民一定要公投,如不公投就是中共同路人。
在这种情形下,尽管扁政府要举办公投辩论会,营造正反意见都可展现的气氛,但选民表达自由意志的空间,已被民进党反覆压缩得越来越小。所谓的三二○公投,不再是民主社会中反应直接民意的机制,只是贯彻陈水扁总统总统总统个人意志的表演,以及辅选他的另一个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