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政策始於中華民國以經濟交流的方式,鼓勵台商到東南亞投資,第一波南向投資在1993年,1994年中華民國政府通過《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合作綱領》,先期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汶萊等七個國家。
到李登輝時代後期,南向政策漸漸失效,尤其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令台商撤資。
到了陳水扁時代,為了擴闊外交空間,中華民國政府逐漸將南向政策政治化,試圖以私人外訪形式到那些東南亞國家。其中最矚目的是2002年初,副總統呂秀蓮以私人旅遊名義到印尼巴厘岛,雖然沒有成功和印尼領導人接觸,但她回來後要求經濟部成立專家小組,將印尼列為南向政策的重點國家,並暗中籌劃總統陳水扁到印尼走一趟。
印尼外長發表聲明稱「永不歡迎中華民國總統到訪」,中華民國政府調整南向政策,停止對印尼的所有援助,也不再鼓勵台商到印尼投資。南向政策正式宣告失敗。
在李登辉时代,台湾政府力推“南进政策”,由当时的台湾政府属下企业带头,大举向越南投资。
据称,台资企业在越南投资总额约280亿美元,投资范围包括制鞋、家具生产、造纸、成衣、玩具、自行车、食品、钢铁、机械、电子等等。
台资是越南的第4大外资,次于日本、韩国以及新加坡.
台湾资方对越南工人十分苛刻,自食苦果,例如王永庆的台塑劳资矛盾尖锐,此次越南工人借机报复,被此次反华暴乱砸毁的多是台资,陆企被波及的极少,很难相信越南人蠢到分不清大陆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