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奉獻的意義不是你說的那樣。 |
| 送交者: soccerfun 2008月11月26日07:38:4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律法的故事:富人交多高比例的稅才公平? 由 Viewer 於 2008-11-25 02: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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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奉獻的對象是神。因為利未支派的人專心侍奉耶和華神,沒有自己的田產,利
未人為全以色列在耶和華神面前侍奉,耶和華下令其他支派的各取十分之一奉獻出 來給神的僕人用。 十一奉獻的財物並不是分給窮人的。要是那樣,你說的那個寡婦就不需要奉獻了。 耶穌的時代收稅已經有了。耶穌不是說“凱撒的歸凱撒,屬神的當歸於神”嗎? 可見十一奉獻和交稅是倆碼事。順便說一下,那個寡婦的倆個小錢不是上稅,是在 會堂里奉獻。 在這個問題上用十一原則來立論是不恰當的。 十一原則是對神的信心,對神主權的確認; 收稅是為了調整社會資源建立和諧社會。 既然如此,就要從收稅的比例不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入手來討論這個比例是不是合理。 比如,現在的比例有沒有使得富人不願成為富人,樂得成為窮人以致可以少交稅。 現有的稅收政策使得許多人覺得與其夫婦倆都上班,最後出去開支交稅還不如一個 人上班合適,那就一個人上班好了。如果孩子算人頭有稅收的好處,但實際上每增 加一個孩子的消費支出寥寥的話,那就生孩子吧。稅收政策會影響到各階層的人決 定他們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可以調動也可以損害生產積極性。如果稅收政策傷害到 富人再投資的積極性,比如建廠投資一個電機廠,如果投資的利潤和回報太少,沒 有人會幹這樣的事,結果是就少了一些就業機會。 舉例:比如福利國家讓許多懶漢吃救濟都可以生活的很好,有醫療保險。那為什麼 還要工作呢?人的罪性(sin)決定了人不可能像共產主義想象的那樣把勞動當享受。 人都是自私利己的。稅收政策的制定就是利用人的私慾做槓桿來調節生產資料資源 的分配的。 【自利是公民的個體選擇,而政府搶奪公民勞動得來的財產,靠的是人類社會最危 險的力量--政府暴力。你認為哪個更危險?毫無疑問,任何個體公民與政府暴力 比起來,都無比的弱小,因此才有了對政府權力的監督制衡,對個體自由和權利在 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護。】 這個稅收政策的制定者是誰呢?如果是民意選出來的,難道這個政策的指定不是大 多數人的意思嗎?國會議會那些人都很有錢阿,他們指定政府搶奪自己的財富嗎? 【當人們把“貪戀別人所有的”放在一邊,卻對“貪戀自己勞動創造的”大加鞭撻 的時候,這社會有病了。自利或許不是美德,但以政府暴力搶奪公民勞動得來的財 產卻是貨真價實的邪惡。你認為哪個更不可接受?】 “貪戀別人所有的”是罪,但這裡提這個就有點莫明其妙了。 貪戀者是誰阿?別人的又是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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