謾罵不在我此文討論之列。 |
送交者: 浪猴 2016月04月10日15:30:2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道理沒錯。。 由 土豆姐姐 於 2016-04-10 15:05:11 |
另外,你還是沒弄清我說的批評與批判的定義。
我的意思是,不管批評或者是批判,都不能針對一個個體,即網友本身。 你可以對你的作品,言論或者發表文章之中的思想發表批評,但不能針對其個人。尤其不能對他的人品道德進行評品。 當然,土豆姐姐你樂意這樣做,我也沒權利去阻擋你,只是我不大願意那麼做,也不希望讀我的朋友那樣子對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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