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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 (十一)
送交者: 宛然 2009月03月20日10:34:55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 (十)宛然 于 2009-03-20 10:34:06
《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补遗篇

  小序

  这本小小附册是《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的补遗篇。

  在这书中,我们提供了数篇很短的小小故事,这是早年在我们公务机关里,所严厉禁止对外宣扬传播的怪力乱神案件。当时,我们绝对不准说、不准讲、不准承认,因为在威权统治时代,这是很混淆视听,动摇社会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过去了。时移势易,我们终于进入了更开放、更民主的自由时期,按理说,这些禁忌,也应该可以完全抛诸脑后了。

  目前,残忍的谋杀案件频频发生,很令人忧心,为了能让行凶者充分了解:纵使置人于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我们特地选出数篇发人深省,也颇值深思的陈年往事,来与各位读者,互相勉励,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脉相连,而无分尔我,于时时处处,真心真诚来相疼相惜,使社会从此化暴戾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舍杀生而放生,则社会幸甚,尔我幸甚。


  通讯处: 407台中市东海大学邮政第119号信箱 陈女士收


  代序:无用的废人

  假日,从台北搭自强号到嘉义,打算由嘉义换车回台雨乡下一趟。

  在火车上,两位满面春风的年轻人在对话,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听说好几十年前,有个没用的废人,竟然也能通过国家考试,坐上庄严的审判台。”

  乙:“对呀!这种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许考试碰运气吧!”

  乙:“大概八九不离十。”

  甲:“提起这人,你知道他多没用吗?他多废人吗?”

  乙:“我也从别人的笑话中,听到过一些,不过你先说说看!”

  甲:“他们告诉我,这人审判时,每每被告没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厉害,真够烂!把我们当法官的脸全给丢光了。又听说他的每张判决书,都一五一十不厌其详地向被告解释清楚为止:为什么判这样的刑期,为什么被告非关不可。你想,当法官的,还得看被告脸色吗?更贱的是这人还很歉疚地告诉对方,他只能办到这个地步,因为对方给的证据只有这么多,他已爱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恶的报应,凭什么向被告道歉!还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亲身到场相送,并给予安慰鼓励,而且向被告保证在这段服刑期间,他一定会尽一己之所能来照顾被告的家人,让他无后顾之忧,真令人有善恶不分的挂虑,难道他不知道这些罪犯,全是坏人吗?”

  乙:“我也听说他到监狱上课,一定去探视他所判刑坐监的被告,看看他们的适应情况,也顺便转达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说他岂不成了坏人的传声筒?他习惯定期打电话给被告的家属,垂询他们有否困难,有否需要他帮什么忙。会面日,他也轮流与被告会面,还口口声声向被告赔不是:“我关了你们,真对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还自贬身价去会面,去向受刑人赔不是,这是什么世界?还像话吗?”

  甲:“还有更不像话的,他与被告通信,保持联系,还为这些被告代办他们不方便办的大小事,也帮处决的死刑犯养家,当被告服刑期满,他甚至一个一个都亲自去接、亲自带红蛋、面线去为他们脱壳去霉运。这社会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报应,是自作自受,但他都为他们担保、为他们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与这些被告狼狈为奸,这怎会让人看得起呢?”

  乙:“我们的教授说:当法官要像个法官。但我听他以往的同事说,他连当打杂的,都不像。”

  甲:“唉!这种人真够悲哀,真够贱,还好他没干多久就被赶走了,否则,我们司法界的脸可要被他丢光了。”

  我坐在这两位大人的后面,句句如雷贯耳,真的令我十二万分汗颜。想想,我是读过书的人,竟然连法官是个官都不知道,还一直以为法官是救苦救难的苦难者救星呢!真是“打杂的”只有打杂的水准,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当法官,我只能算是打杂的。但我一生从未把被告当被告,把罪犯当罪犯。师父说:“如果不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就不算俯仰无愧。”这世间,有谁不会犯罪?有谁愿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祷文说:请庇佑我,请千万不要让我陷于我无法战胜的诱惑。师父说:“你处在对方那种处境和遭遇,你真不会跟对方一样?谁有这份把握?这份能耐?”说真的,连当法官的,都未必,何况一般芸芸众生呢!我觉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吗?但不怕死的,还是不怕死。只有爱,才有力量。现在当法官的敢大声说:“凡我所判过的,都没有人再犯”吗?大多刚出来,便又进去了。我虽然只是打杂的,但我好想告诉您:三十多年来,我所爱的这些难兄难弟与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会以后,连对我这打杂的,他们都从没有任何人丢过我的脸。您看过这无用的废人吗?您认识他吗?您是否也觉得他是一个败类?一匹害群之马?因为他竟然把原本一头光环和一脸光芒的神圣职位给糟蹋了。您觉得他真够悲哀,真够贱吧?


  圣经说:“你之所以为大。是因为你在神的眼里算为最小,你要做众人的奴仆。”

  佛经说:“欲为诸佛龙象,先做众生牛马。”又说:“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法官的心,是亲生妈妈的心。

  服刑不是惩罚,而是还对方一个公道,也给自己良心一个公平的交代。


  (一) 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约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务。

  我是台中市人,从没到过这北台湾的雨港,这里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开朗,整日阴阴霾霾。

  有一天,我们突然接获民众报案,说靠县市交界处的深山里,发现有一具无名女尸。由于刚好是我值班,便约同法医及两名助理,前往现场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我们一行人,坐车到山脚下,便没路了。大家只好下来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况这罕见人迹的偏僻荒山,处处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艰难。我们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宫般的山间小径。法医和助理不禁摇摇头地告诉我,再走也没用,因为我们真的迷路了。

  我们都十分着急,这时,意外地发现有位妇女朝我们,走了过来:“先生小姐,您们要去哪里?想找谁?”对方问。

   “我们是来办案的,听报案民众说,这深山里有位妇女死了,原因不明,我们要找这妇女陈尸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儿,我带路。来,请跟我来!”对方很热忱,很亲切。

  我们颠颠簸簸,又转又绕,不知走了多久,总算到了,而这位妇女也挥了挥手自己先走了。我们朝林内进去,果然发现树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装的尸体,脖子上的绳索腐烂了,手电筒一照,好恐怖的脸,早已腐烂成坑坑洞洞的骷髅,似乎只剩骨头了。我请助理再照亮一点,以便把整具尸体作个全面观察研判。

  当我们把灯光打到最亮时,我们大家都不自禁地异口同声惊叫了起来:“这身打扮,不就是刚刚带路领我们来这儿的那位妇人吗?”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发毛发抖,甚至两脚都僵硬了。同行的法医和助理,更吓得面如土色,一张脸缩得像小橘子一样。

  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四人真是归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车,便安定了不少。不久,总算看到了我们的办公大楼,我们互道再见,便各自回自己的单位去了。我也跑步进自己的办公室,先向上级作个概要的报告,然后喘口气,便开始寻找失踪人口的申报资料,盯着照片一张张看,默默不发一语。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么给吓倒了。他们都是过来人,心里必然有数;他们问:“你不是说那尸体早已腐烂成骷髅了吗?你连她长个什么样子都没半点概念,又如何能从照片中核对出她到底是谁呢?”

  他们原已觉得我傻到这地步,有点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过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说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陈尸现场才分手,怎么会不认得呢?我相信这带路的,和那平躺在树底下的,应该是同一个人。”他们听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们后来都真服了我,因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当然,也破了案,因为这妇人不是自杀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问同事:“您们真以为人死就真死了吗?”

  我十八岁便入佛门,并随师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遗体,有如尊敬佛,决不把对方当死人看待。师父说:灵台三寸,永保一息于一念间,肉体虽死,魂魄永远不灭。


  (二) 卿惜三世缘 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临近的海滩上,突然漂来了一具腐烂不堪的死尸,全身被大鱼小鱼啃啮得几乎体无完肤,连脸部也无法辨认了。这死尸浮浮肿肿地,胀得好象一具充气玩具人,可说整个变了形。

  来辨认的民众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后,都表示:实在腐烂得太厉害了,不管他们怎么样地仔细看,都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请警察先生拜托民众们排一下队,尽量成一直行,然后再依次一个接一个来,并请大家再靠近点,尽量看个仔细。

  许久许久,仍然没有人认得出来,或许尸体那张脸已完全变了形,加上尸臭太难闻,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没有办法停留太久吧!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警察先生突然跑来告诉我,现场外有位中年妇人,由读初中的女儿陪同前来辨认,但不敢进来,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我亲自出去带,毕竟女生跟女生比较没有距离。

  这位中年妇人到了现场,还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过勉强,只好先牵着她女儿,陪着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着队伍慢慢向前行。

  当她女儿靠近时,突然,在场围观的民众大声惊叫了起来:“尸体怎么流血了!尸体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见那尸体:一双睁着大大的眼睛,两个鼻孔,两个耳朵,还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鲜红的血,从眼角、嘴唇角、耳门、还有嘴唇上两道鼻孔,缓缓地流了出来。

  真的好可怕唷!

  我赶紧请那中年妇人靠近前来看看这情景,并请她一定要仔细好好端详清楚,因为见了她女儿会七孔流血,应该不会没有关系才是。

  那中年妇人才刚靠前,弯下身,突然失声嚎啕痛哭了起来,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妈怀里,跟着大哭特哭。

  那中年妇人终于认出死者的假牙,她对着尸体喃喃自语地讲了一大堆,但海边风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然而,这尸体听了这些话,他原本睁着大大的两个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闭了下来,并且从眼角里迸一滴一滴的眼泪,连上下两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颤动,似乎有什么话要交代一般。

  我觉得好害怕唷!这人不是死了吗?

  我回到办公室,心里还有余悸。真的,我有千千结:“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甚至也腐烂了,为什么还跟活人没有两样,会流血、流泪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问一些较年长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吗?”

  大家都不说话,只对着我笑,好诡谲唷。

  (这事件是海钓客被疯狗浪卷走,没有他杀嫌疑。这中年妇人,后来经证实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为其幺女。)


  (三)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尸体,赤裸裸地,缩蜷成一团,好是僵硬。显然是杀人灭迹,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烧过。

  当时,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认。我们的主管认为举凡疑难杂症,还是女生出门比较细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医前往验明死者身分与死因。

  我们透过媒体,发布新闻,并呼吁民众前来帮忙辨认。由于天气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来凑热闹的民众很多很多。

  我和法医忙着做笔录、测量、绘制现场图记。

  民众越聚越挤,也越靠近死者尸体,我请求警察先生别让越逼越紧的民众,破坏了现场。

  突然,不知什么缘故,这焦黑的死尸,竟然翻转身躯站了起来,瞬间又扑向前方,伸展开两手,紧抱住一位围在第一线的年轻小伙子后,这尸体很快又与那年轻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亲眼看了这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几乎已吓破胆了,我失常地大声喊叫又喊叫:“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好多天了吗 ?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随着,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时,已发高烧在医院躺了快一周了。听护士小姐说,我好几天都一直尖声惊叫着:“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十天后,我逐渐恢复语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讲,结结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颤抖不已,我想我这一生已注定永远不可能走出这令人恐怖的阴影了。

  同事一个接一个来探望我,据说被紧抱不放的那位民众被救开时,已断气了。焦黑的死尸,两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没有人能扳动一分一毫,后来,请来了专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活人给硬拖了出来,但早已没有生命迹象了。

  这次事件,使我们单位的主管,从此改变了男女平等的观念,再也不敢让我去验这类含冤横死惨不忍睹的尸体,毕竟小女生连小小蟑螂都怕,怎么能碰这种大场面呢?

  这个案子明察暗访,耗时约一个多月,总算破了。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凶嫌竟是那被焦尸掐死在现场的年轻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来,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吗?”到今天,我还会不寒、而栗,还会做恶梦,也还会突然不能自主地尖声惊叫:“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

  医生说:我这病是瞬间刺激太大,被惊吓过度引起的。

  唉!谁能解开这个谜,谁就必能为我收魂压惊,因为我的病还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这种高人吗?


  (四) 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店经营电子零件工厂,业务非常兴隆。他决定扩厂,并到大陆投资。

  他打电话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为他的鸿图大展而欢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与他太太抱着不满三岁的小宝宝,一起回南部省亲,并向父母禀报他的新计划,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将来在资金调度上会发生不必要的困难。他父母虽然不是什么大财主,但手头尚握有祖产几 亩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钱应该都不是问题。

  他来找我办点公事。我说:“打父母念头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说不定还会遭到天谴。”

  他说他是独子,将来这些田地,也一样是他的,早给晚给都是给。

  我很郑重地告诉他,祖产是有毒的,不能花,会遭祖先惩罚。他很生气地顶撞我说:“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简直读的书全白费了。”

  我知道再讲也只徒惹人厌而已,干脆闭紧嘴巴不说了。

  星期六,他们一家三口就照原订计划出发了。

  星期天,我们事务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来找我了。两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听了也忍不住哭了。因为我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浓雾中,被两部大车一前一后夹死在中间,车子成了一堆废铁,而他们夫妻也成了一团肉酱。

  两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总算把这一段话给交代清楚了。接着,两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们去高速公路警察队领回孩子,因为他们实在不懂法律手续。

  我好惊讶:“孩子没死?这哪有可能?”

  原来在连环车祸现场,当大家忙着救人之际,据说有位年轻太太自称叫OOO,双手抱着这不满三岁的小儿子,亲身快步跑来托付给收费站的小姐,说她有事十万火急,等忙完了,再回来带走小孩。 车祸现场终于一一清理完毕,死的、伤的,也全救了出来。但好久好久,却一直没有人来抱回这小孩。警察透过手提扩音器来大声呼叫,也没看到这位年轻妈妈出现。

  这时,警察先生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车祸中的受伤者?

  果然在名单中找到了这年轻妈妈所说的名字。不是伤者,是死者。她是被夹死在撞烂的车子里头,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夹出来的,所以,认也无法认出来。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车祸现场捡拾的各死者证件全汇集在一起,然后叫收费站小姐前往指认,是否确实是在死者里头。

  这堆遗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来的驾照、身分证……等。收费站小姐看到一张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轻妈妈,一点也没错。就这样,警察队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们来领回尸体、领回哭闹不已的小宝宝、领回死者遗物。

  收费小姐一脸困惑地问:“那位年轻妈妈如何把小孩抱出来给我?收费站离车祸现场很远,用跑的能到吗?她从头到尾都被夹死卡在撞烂的车子里面,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被夹出来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单独一个人脱困地走了出来,而小孩又为什么半点伤也没有,连轻微擦破皮都没有,到底这小孩怎么被抱出车子的 ?”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没想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还有我,也一样找不出任何答案。现场记录也查不出半点蛛丝马迹或线索。回程,在小孩哭闹声中,我好纳闷:“人死就真死了吗 ?”


  (五) 我死我生死复生

  这件事发生在一九四五年,台湾刚光复,当时我才六岁。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产士,接生技术十分老练、十分老到,所以,我们都尊称她为“老产婆”。当然,我也是老产婆所亲手接生到这人世间来的。当时,我爸是抗日的台独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头号通缉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时,便抓我妈去充当人质,并严刑拷打,以逼问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监狱里被踢出来的,这老产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时,赶来救我妈和我的命。所以,老产婆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症,也因此而变成低智障。老产婆觉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诉我外婆和我妈说:“真没想到把您们的孩子接生成这副样子。”

  我六岁时,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像怀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妈便央求老产婆为我检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没生出来。譬如双胞胎或连体婴等等。

  由于老产婆很忙,一会东家求,一会儿西家请,根本连坐下来喝杯茶的时间都没有,她哪有可能为我作详细检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妈把我交代给她,随在她身边,这样她一有空档,便可随时随地为我一项一项地作必要的检查。因为肚子胀得太大,便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外婆和我妈只好勉强同意了。

  这老产婆似乎与我有缘,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经很深了。有一对老阿公与老阿婆来找老产婆,请她赶紧去为他们难产的媳妇接生。老产婆匆匆忙忙牵着我,背着一个黑色有十字记号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轮车的伯伯,马上就出发了。

  老产婆与那对老阿公、老阿婆约在大里乡快靠近七将军庙的地方相候。这条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雾峰,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我们到指定会面地点后,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没有办法坐车了。眼前全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径,好多矮小房子很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老产婆紧紧地牵住我,好后悔带我这么小的孩子来走这么小的路,何况天色又黑又暗,连一盏路灯也没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颠簸,还是拉三轮车的伯伯背着我才能平安地走过去。

  我们终于到了一间又矮又小的违章式平房。有个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号。老产婆立刻打开黑色医药箱,拿出一大堆医疗器材。她叫我到外边等,不要进这房间。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颗大糖球(又叫金含)给我吃,但我却好想睡,因为夜已这么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经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阵又一阵的小娃娃哭声,好吵好吵,几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觉得好讨厌唷!

  老产婆说:“恭喜您们喜获一位麟儿,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与老阿婆很高兴,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诉老产婆说:“我们家境不好,实在没有钱付您接生费,请您原谅。”

  老产婆说:“不必担心,只要孩子能顺利生了下来,母体也平安,就可以了。至于钱,有没有,给不给,都没关系。”

  老产婆说明天、后天都会准时来帮小娃娃洗澡。老产婆转过头来又叫拖三轮车的伯伯,把带在身边的婴儿服、睡袍、裹毯等,全拿进来送他们,好让小娃娃也能温温暖暖。

  我们照规矩,如期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帮产妇换药、修补撕裂的产道伤口。总之,老产婆很尽责地帮那阿姨做了所有该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动又很感激。

  临走,那阿姨对老产婆说:“这小女孩是您的吗?她的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

  老产婆摸摸我的头,要我向那阿姨敬个礼,大声说谢谢。我真的做到了,我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么?但那天,我真的会敬礼,也会大声说谢谢,老产婆好高兴。我相信那时的老产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里,像我这种小孩子,能活过年底就够庆幸的了,怎会有什么学问、地位、福气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刚刚有点亮,有警察来找老产婆说:“大里公墓上,发现有一个男弃婴,身上裹着一条婴儿小毯子,印有您产房的名牌。”

  老产婆听了很着急,马上叫拖三轮车的伯伯,赶快准备出门。老产婆问:“现在小娃娃放在哪里?”

  “在派出所。”对方答。

  老产婆以最快速度赶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婴,小心检视,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妇所生的,一点没错。

  老产婆把小男婴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兴。警察先生拿了一条小背巾,帮我捆得紧紧地。

  我们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问问看他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连自己亲生的小宝宝都可以丢掉呢?

  我们来来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们请教了七将军庙附近的住户,大家也都说不知道,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警察先生说:“这里是我们的管区,为什么我们也从来没听说过呢?”接着又说:“会不会就是发现弃婴的那处大公墓?”

  老产婆说:“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区,哪会是死人的坟墓呢?”

  老产婆说我也跟着每天去,如果是坟墓或公墓,我这六岁小女生岂不早就吓死了。

  警察说:“何妨试试看,不也很好吗?”

  老产婆说:“可是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连姓什么都不清楚。”

  警察说:“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妇什么名字?”
  老产婆静静地慢慢想,终于想出对方叫什么。于是,警察们开始一一核对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产的那女人的墓。

  警察根据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产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访了这小男婴的爸爸。老产婆说:“这小男婴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亲手接生的。”对方很疑惑,怎么说都不相信,他说:“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 ?难道她还活着吗?可是,她是我亲眼看她被埋葬的,怎会有错呢?”

  老产婆说:“您太太死的时候,有身孕吗?”

  对方答:“有,大约七个月左右。”

  老产婆说:“那就对了,到前几天,不正好是满十个月吗?如果您坚决不信,是否可以请人开棺,验验看您太太所怀七个月大的胎儿,是否真的生出来了 ?”

  对方还是面有难色,一点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说:“我们可以发强制命今,到时您不开,我们还是一样照开。”

  那人只好认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几个警员到场,请来的工人也来齐了。挖开坟墓,开了棺,那躺着的女人,正是生产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儿没了,肚子平平的。身边还有一些老产婆给的药和纱布、棉棒。这下谜底揭晓了。

  老产婆说:“我真的是进了坟墓,真的是为死人接生吗?”

  对方似乎哭了,眼眶里全是泪水。

  对方说:“死人生的婴儿,会是活的吗?如何证明这小男婴真正是我的亲骨肉呢?”

  老产婆说:“您的父母不是也过世了吗?他们的坟墓不是也在这附近吗?是您父母到台中下来请我为他们难产中的媳妇接生的!”

  对方便带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坟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约到了一位法医,请他帮忙监定这小男婴是不是对方的真正骨肉。

  法医说:“挖开坟墓,开棺!”

  法医又请老产婆从我背着的小男婴身上抽出一小针筒的血,把这血滴在对方父亲的骨头上,一下子全吸进去了。

  法医一本正经地告诉对方说:“这小男婴绝对是您的至亲骨肉没错。”

  回到家后,老产婆要开出生证明,连同小男婴送去还给对方。我哭了,因为我好想留下这小弟弟。老产婆说:“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还呢 ?”

  我们到了对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间有个大厅,摆祖先牌位,墙上挂着一张张大照片,我好奇地抬头一一仔细看了。我告诉老产婆:“您看,拿大糖球给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请我喝的老阿婆,还有生产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象唷 !”

  对方静静地听我边称呼边指,楞楞地注视着我,而当我看完照片,低下头来看他时我发觉大人也会哭,并且一哭就没完没了。

  我把小弟弟还给了对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舍不得。

  老产婆看我哭成泪人儿,对着我说:“请你妈也为你生一个小弟弟,不是更好吗?就别再哭了!”

  后来,我一想到这小弟弟就哭,我妈怕我罹患严重贫血绝症的虚弱身体会崩溃,只好在我病情最为危急的十八岁,为我生下了一个小弟弟,但我还是想念我六岁时所背的那个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样。

  屈指算算,那小男婴也该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现在不知住在哪里?他会记得我这小姐姐吗?这世间第一个抱他、背他、爱他的人。

  附注一:写这篇回忆,我是边哭边写的,所以,显得很杂很乱,还请读者原谅。当时,我从没有背过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这小弟弟一出生时,那阿姨就让我抱他、背他,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个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 ?我有自闭症,从六岁到今天六十三岁,我不知买过多少小娃娃,抱过多少小娃娃,背过多少小娃娃,但最为温馨甜蜜的,还是我六岁时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注二:这位阿姨是这世界上在我六岁还低智障时,便相信我“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的第一人。对我今日的成就,影响非常之大。当时,连我父母都对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注三:经典上说:看到对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对方活,只有不知道对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对方活。老产婆和拖三轮车伯伯,还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为了应付紧急状况而复活的真实情境,这绝对不是幻觉。但当您拆穿时,对方就破了。

  附注四:活在阳间多久,便可积存多少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当一个人死了,在坟墓里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积存的阳气与太阳光子来延续他的阴间生命。所以,埋葬后再挖坟开棺,都会使已充塞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外泄外漏,一至点滴无存,这时,那人的阴间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险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而死人则吸收负的阳气与负的太阳光子。活人活多久,他于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后,所存留的负阳气与负太阳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阳气与正太阳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昼。

  附注五:我背这小弟弟时,他的身体是温温热热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则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于我自己的手呢?当然也是一样冰,一样冷。所以,那阿姨好几次疼痛难忍时,都紧紧握住我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会受到阳人热气的伤害,但那阿姨却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注六:我们去帮小娃娃洗澡时,左邻右舍一个接一个来找老产婆看病拿药,老产婆都很有耐心地为他们诊治,也帮他们打针、擦药。老产婆说:这些人是不是没钱上医院,为什么病得这么痛苦,还不看医生呢 ?有什么困难吗?

  附注七:您可认真思考过:亲人车祸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进土里或火化就没事了吗?谁来继续治疗他们?谁来照顾他们 ?在阳间是病,在阴间还是病,在阳间是伤,在阴间也是伤。

  附注八:枪决是很残忍的暴行。因为枪伤使死者在阳间无法疗伤止痛,而受尽折磨,十分悲惨。即使埋葬这类受刑人,也要先敷药、包扎伤口、止痛,再入土。别以为人死了就死了。



  (六) 昨死今生悔已迟

  赖OO是死刑犯。案发时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来预订房屋的一位小姐给强暴后杀了,而且把这小姐身上所带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恶行重大,令人发指。

  赖OO在警局所作的笔录,对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认了。不管这些笔录上所记载的是什么,他似乎都无所谓,既不喊冤,也不申辩一言半语。现场模拟时,他还一直请教警察们,这样对不对,那样对不对,真怕与警局所作的笔录不符。

  或许我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软弱人吧,我始终认为贪生怕死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还这般认分认命,毫无挣扎的迹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审定案。我们的公设辩护人,也抽丝剥茧,寻找出好多有利的证物和证人,都可以证明他不是这件凶杀案的嫌犯。但赖OO不愿意再上诉,他拜托检察官别再为他的事费心了。他也拒绝公设辩护人的好意帮忙。

  我好纳闷,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活得这么不耐烦?我一向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来关怀照顾,与他们感情很好,没什么大距离,所以,对于赖OO的毫无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谅解。说真的,坦然面对死亡,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吗?

  我很舍不得,我深信赖OO必有隐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长带路,从睡梦中把他叫醒,一起到会客室密谈。

  他刚开始,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低着头,听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话,但任凭我怎么讲,他都不发一语。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几乎哽咽到哭不出声来。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请别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为我哭呢?我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您怎会这般为我牵肠挂肚呢 ?”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泪水,他说:“我告诉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当兵,利用放假,和部队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贝湖(现在的澄清湖)玩。大约下午四点多左右,我们看到两位穿得很时髦的小姐,长得很漂亮,便动了歹念,合力把他们胁迫到一处游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轮暴,再把他们杀死,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

我问:“您这样不会我心难安吗 ?”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 ?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OO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OO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OO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OO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OO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OO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OO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并,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OO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OO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注香火,所以,赖OO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OO的三名儿女,问过我:“阿姨,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 ?”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OO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OO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OO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附注七:圣经说:“王啊!请您原谅他们,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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