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十一) |
送交者: 宛然 2009月03月20日10:34:5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十) 由 宛然 於 2009-03-20 10:34:06 |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補遺篇
小序 這本小小附冊是《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的補遺篇。 在這書中,我們提供了數篇很短的小小故事,這是早年在我們公務機關里,所嚴厲禁止對外宣揚傳播的怪力亂神案件。當時,我們絕對不準說、不准講、不准承認,因為在威權統治時代,這是很混淆視聽,動搖社會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過去了。時移勢易,我們終於進入了更開放、更民主的自由時期,按理說,這些禁忌,也應該可以完全拋諸腦後了。 目前,殘忍的謀殺案件頻頻發生,很令人憂心,為了能讓行兇者充分了解:縱使置人於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時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我們特地選出數篇發人深省,也頗值深思的陳年往事,來與各位讀者,互相勉勵,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脈相連,而無分爾我,於時時處處,真心真誠來相疼相惜,使社會從此化暴戾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舍殺生而放生,則社會幸甚,爾我幸甚。 通訊處: 407台中市東海大學郵政第119號信箱 陳女士收 代序:無用的廢人 假日,從台北搭自強號到嘉義,打算由嘉義換車回台雨鄉下一趟。 在火車上,兩位滿面春風的年輕人在對話,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聽說好幾十年前,有個沒用的廢人,竟然也能通過國家考試,坐上莊嚴的審判台。” 乙:“對呀!這種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許考試碰運氣吧!” 乙:“大概八九不離十。” 甲:“提起這人,你知道他多沒用嗎?他多廢人嗎?” 乙:“我也從別人的笑話中,聽到過一些,不過你先說說看!” 甲:“他們告訴我,這人審判時,每每被告沒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厲害,真夠爛!把我們當法官的臉全給丟光了。又聽說他的每張判決書,都一五一十不厭其詳地向被告解釋清楚為止:為什麼判這樣的刑期,為什麼被告非關不可。你想,當法官的,還得看被告臉色嗎?更賤的是這人還很歉疚地告訴對方,他只能辦到這個地步,因為對方給的證據只有這麼多,他已愛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惡的報應,憑什麼向被告道歉!還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親身到場相送,並給予安慰鼓勵,而且向被告保證在這段服刑期間,他一定會盡一己之所能來照顧被告的家人,讓他無後顧之憂,真令人有善惡不分的掛慮,難道他不知道這些罪犯,全是壞人嗎?” 乙:“我也聽說他到監獄上課,一定去探視他所判刑坐監的被告,看看他們的適應情況,也順便轉達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說他豈不成了壞人的傳聲筒?他習慣定期打電話給被告的家屬,垂詢他們有否困難,有否需要他幫什麼忙。會面日,他也輪流與被告會面,還口口聲聲向被告賠不是:“我關了你們,真對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還自貶身價去會面,去向受刑人賠不是,這是什麼世界?還像話嗎?” 甲:“還有更不像話的,他與被告通信,保持聯繫,還為這些被告代辦他們不方便辦的大小事,也幫處決的死刑犯養家,當被告服刑期滿,他甚至一個一個都親自去接、親自帶紅蛋、面線去為他們脫殼去霉運。這社會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報應,是自作自受,但他都為他們擔保、為他們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與這些被告狼狽為奸,這怎會讓人看得起呢?” 乙:“我們的教授說:當法官要像個法官。但我聽他以往的同事說,他連當打雜的,都不像。” 甲:“唉!這種人真夠悲哀,真夠賤,還好他沒幹多久就被趕走了,否則,我們司法界的臉可要被他丟光了。” 我坐在這兩位大人的後面,句句如雷貫耳,真的令我十二萬分汗顏。想想,我是讀過書的人,竟然連法官是個官都不知道,還一直以為法官是救苦救難的苦難者救星呢!真是“打雜的”只有打雜的水準,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當法官,我只能算是打雜的。但我一生從未把被告當被告,把罪犯當罪犯。師父說:“如果不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就不算俯仰無愧。”這世間,有誰不會犯罪?有誰願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禱文說:請庇佑我,請千萬不要讓我陷於我無法戰勝的誘惑。師父說:“你處在對方那種處境和遭遇,你真不會跟對方一樣?誰有這份把握?這份能耐?”說真的,連當法官的,都未必,何況一般芸芸眾生呢!我覺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嗎?但不怕死的,還是不怕死。只有愛,才有力量。現在當法官的敢大聲說:“凡我所判過的,都沒有人再犯”嗎?大多剛出來,便又進去了。我雖然只是打雜的,但我好想告訴您:三十多年來,我所愛的這些難兄難弟與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會以後,連對我這打雜的,他們都從沒有任何人丟過我的臉。您看過這無用的廢人嗎?您認識他嗎?您是否也覺得他是一個敗類?一匹害群之馬?因為他竟然把原本一頭光環和一臉光芒的神聖職位給糟蹋了。您覺得他真夠悲哀,真夠賤吧? 聖經說:“你之所以為大。是因為你在神的眼裡算為最小,你要做眾人的奴僕。” 佛經說:“欲為諸佛龍象,先做眾生牛馬。”又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 法官的心,是親生媽媽的心。 服刑不是懲罰,而是還對方一個公道,也給自己良心一個公平的交代。 (一) 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約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務。 我是台中市人,從沒到過這北台灣的雨港,這裡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開朗,整日陰陰霾霾。 有一天,我們突然接獲民眾報案,說靠縣市交界處的深山裡,發現有一具無名女屍。由於剛好是我值班,便約同法醫及兩名助理,前往現場查看到底出了什麼狀況。 我們一行人,坐車到山腳下,便沒路了。大家只好下來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況這罕見人跡的偏僻荒山,處處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艱難。我們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宮般的山間小徑。法醫和助理不禁搖搖頭地告訴我,再走也沒用,因為我們真的迷路了。 我們都十分着急,這時,意外地發現有位婦女朝我們,走了過來:“先生小姐,您們要去哪裡?想找誰?”對方問。 “我們是來辦案的,聽報案民眾說,這深山裡有位婦女死了,原因不明,我們要找這婦女陳屍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兒,我帶路。來,請跟我來!”對方很熱忱,很親切。 我們顛顛簸簸,又轉又繞,不知走了多久,總算到了,而這位婦女也揮了揮手自己先走了。我們朝林內進去,果然發現樹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裝的屍體,脖子上的繩索腐爛了,手電筒一照,好恐怖的臉,早已腐爛成坑坑洞洞的骷髏,似乎只剩骨頭了。我請助理再照亮一點,以便把整具屍體作個全面觀察研判。 當我們把燈光打到最亮時,我們大家都不自禁地異口同聲驚叫了起來:“這身打扮,不就是剛剛帶路領我們來這兒的那位婦人嗎?”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發毛髮抖,甚至兩腳都僵硬了。同行的法醫和助理,更嚇得面如土色,一張臉縮得像小橘子一樣。 天色越來越暗,我們四人真是歸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車,便安定了不少。不久,總算看到了我們的辦公大樓,我們互道再見,便各自回自己的單位去了。我也跑步進自己的辦公室,先向上級作個概要的報告,然後喘口氣,便開始尋找失蹤人口的申報資料,盯着照片一張張看,默默不發一語。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麼給嚇倒了。他們都是過來人,心裡必然有數;他們問:“你不是說那屍體早已腐爛成骷髏了嗎?你連她長個什麼樣子都沒半點概念,又如何能從照片中核對出她到底是誰呢?” 他們原已覺得我傻到這地步,有點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過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說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陳屍現場才分手,怎麼會不認得呢?我相信這帶路的,和那平躺在樹底下的,應該是同一個人。”他們聽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們後來都真服了我,因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當然,也破了案,因為這婦人不是自殺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問同事:“您們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我十八歲便入佛門,並隨師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遺體,有如尊敬佛,決不把對方當死人看待。師父說:靈台三寸,永保一息於一念間,肉體雖死,魂魄永遠不滅。 (二) 卿惜三世緣 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臨近的海灘上,突然漂來了一具腐爛不堪的死屍,全身被大魚小魚啃齧得幾乎體無完膚,連臉部也無法辨認了。這死屍浮浮腫腫地,脹得好象一具充氣玩具人,可說整個變了形。 來辨認的民眾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後,都表示:實在腐爛得太厲害了,不管他們怎麼樣地仔細看,都一點也看不出來。 我請警察先生拜託民眾們排一下隊,儘量成一直行,然後再依次一個接一個來,並請大家再靠近點,儘量看個仔細。 許久許久,仍然沒有人認得出來,或許屍體那張臉已完全變了形,加上屍臭太難聞,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沒有辦法停留太久吧! 正當我一籌莫展時,警察先生突然跑來告訴我,現場外有位中年婦人,由讀初中的女兒陪同前來辨認,但不敢進來,不知如何是好? 我說我親自出去帶,畢竟女生跟女生比較沒有距離。 這位中年婦人到了現場,還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過勉強,只好先牽着她女兒,陪着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着隊伍慢慢向前行。 當她女兒靠近時,突然,在場圍觀的民眾大聲驚叫了起來:“屍體怎麼流血了!屍體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見那屍體:一雙睜着大大的眼睛,兩個鼻孔,兩個耳朵,還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鮮紅的血,從眼角、嘴唇角、耳門、還有嘴唇上兩道鼻孔,緩緩地流了出來。 真的好可怕唷! 我趕緊請那中年婦人靠近前來看看這情景,並請她一定要仔細好好端詳清楚,因為見了她女兒會七孔流血,應該不會沒有關係才是。 那中年婦人才剛靠前,彎下身,突然失聲嚎啕痛哭了起來,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媽懷裡,跟着大哭特哭。 那中年婦人終於認出死者的假牙,她對着屍體喃喃自語地講了一大堆,但海邊風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些什麼。 然而,這屍體聽了這些話,他原本睜着大大的兩個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閉了下來,並且從眼角里迸一滴一滴的眼淚,連上下兩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顫動,似乎有什麼話要交代一般。 我覺得好害怕唷!這人不是死了嗎? 我回到辦公室,心裡還有餘悸。真的,我有千千結:“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甚至也腐爛了,為什麼還跟活人沒有兩樣,會流血、流淚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問一些較年長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嗎?” 大家都不說話,只對着我笑,好詭譎唷。 (這事件是海釣客被瘋狗浪捲走,沒有他殺嫌疑。這中年婦人,後來經證實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為其幺女。) (三)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屍體,赤裸裸地,縮蜷成一團,好是僵硬。顯然是殺人滅跡,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燒過。 當時,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認。我們的主管認為舉凡疑難雜症,還是女生出門比較細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醫前往驗明死者身分與死因。 我們透過媒體,發布新聞,並呼籲民眾前來幫忙辨認。由於天氣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來湊熱鬧的民眾很多很多。 我和法醫忙着做筆錄、測量、繪製現場圖記。 民眾越聚越擠,也越靠近死者屍體,我請求警察先生別讓越逼越緊的民眾,破壞了現場。 突然,不知什麼緣故,這焦黑的死屍,竟然翻轉身軀站了起來,瞬間又撲向前方,伸展開兩手,緊抱住一位圍在第一線的年輕小伙子後,這屍體很快又與那年輕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親眼看了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幾乎已嚇破膽了,我失常地大聲喊叫又喊叫:“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好多天了嗎 ?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隨着,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來時,已發高燒在醫院躺了快一周了。聽護士小姐說,我好幾天都一直尖聲驚叫着:“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 十天后,我逐漸恢復語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講,結結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顫抖不已,我想我這一生已註定永遠不可能走出這令人恐怖的陰影了。 同事一個接一個來探望我,據說被緊抱不放的那位民眾被救開時,已斷氣了。焦黑的死屍,兩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沒有人能扳動一分一毫,後來,請來了專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把活人給硬拖了出來,但早已沒有生命跡象了。 這次事件,使我們單位的主管,從此改變了男女平等的觀念,再也不敢讓我去驗這類含冤橫死慘不忍睹的屍體,畢竟小女生連小小蟑螂都怕,怎麼能碰這種大場面呢? 這個案子明察暗訪,耗時約一個多月,總算破了。很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兇嫌竟是那被焦屍掐死在現場的年輕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來,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嗎?”到今天,我還會不寒、而栗,還會做惡夢,也還會突然不能自主地尖聲驚叫:“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 醫生說:我這病是瞬間刺激太大,被驚嚇過度引起的。 唉!誰能解開這個謎,誰就必能為我收魂壓驚,因為我的病還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這種高人嗎? (四) 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個朋友在新店經營電子零件工廠,業務非常興隆。他決定擴廠,併到大陸投資。 他打電話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為他的鴻圖大展而歡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與他太太抱着不滿三歲的小寶寶,一起回南部省親,並向父母稟報他的新計劃,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將來在資金調度上會發生不必要的困難。他父母雖然不是什麼大財主,但手頭尚握有祖產幾 畝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錢應該都不是問題。 他來找我辦點公事。我說:“打父母念頭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說不定還會遭到天譴。” 他說他是獨子,將來這些田地,也一樣是他的,早給晚給都是給。 我很鄭重地告訴他,祖產是有毒的,不能花,會遭祖先懲罰。他很生氣地頂撞我說:“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簡直讀的書全白費了。” 我知道再講也只徒惹人厭而已,乾脆閉緊嘴巴不說了。 星期六,他們一家三口就照原訂計劃出發了。 星期天,我們事務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來找我了。兩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聽了也忍不住哭了。因為我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濃霧中,被兩部大車一前一後夾死在中間,車子成了一堆廢鐵,而他們夫妻也成了一團肉醬。 兩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總算把這一段話給交代清楚了。接着,兩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們去高速公路警察隊領回孩子,因為他們實在不懂法律手續。 我好驚訝:“孩子沒死?這哪有可能?” 原來在連環車禍現場,當大家忙着救人之際,據說有位年輕太太自稱叫OOO,雙手抱着這不滿三歲的小兒子,親身快步跑來託付給收費站的小姐,說她有事十萬火急,等忙完了,再回來帶走小孩。 車禍現場終於一一清理完畢,死的、傷的,也全救了出來。但好久好久,卻一直沒有人來抱回這小孩。警察透過手提擴音器來大聲呼叫,也沒看到這位年輕媽媽出現。 這時,警察先生突然想到,會不會是車禍中的受傷者? 果然在名單中找到了這年輕媽媽所說的名字。不是傷者,是死者。她是被夾死在撞爛的車子裡頭,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地被夾出來的,所以,認也無法認出來。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車禍現場撿拾的各死者證件全匯集在一起,然後叫收費站小姐前往指認,是否確實是在死者裡頭。 這堆遺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來的駕照、身分證……等。收費站小姐看到一張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輕媽媽,一點也沒錯。就這樣,警察隊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們來領回屍體、領回哭鬧不已的小寶寶、領回死者遺物。 收費小姐一臉困惑地問:“那位年輕媽媽如何把小孩抱出來給我?收費站離車禍現場很遠,用跑的能到嗎?她從頭到尾都被夾死卡在撞爛的車子裡面,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被夾出來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單獨一個人脫困地走了出來,而小孩又為什么半點傷也沒有,連輕微擦破皮都沒有,到底這小孩怎麼被抱出車子的 ?”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沒想出什麼合理的解釋,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還有我,也一樣找不出任何答案。現場記錄也查不出半點蛛絲馬跡或線索。回程,在小孩哭鬧聲中,我好納悶:“人死就真死了嗎 ?” (五) 我死我生死復生 這件事發生在一九四五年,台灣剛光復,當時我才六歲。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產士,接生技術十分老練、十分老到,所以,我們都尊稱她為“老產婆”。當然,我也是老產婆所親手接生到這人世間來的。當時,我爸是抗日的台獨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頭號通緝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時,便抓我媽去充當人質,並嚴刑拷打,以逼問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監獄裡被踢出來的,這老產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時,趕來救我媽和我的命。所以,老產婆也是我們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症,也因此而變成低智障。老產婆覺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訴我外婆和我媽說:“真沒想到把您們的孩子接生成這副樣子。” 我六歲時,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像懷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媽便央求老產婆為我檢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沒生出來。譬如雙胞胎或連體嬰等等。 由於老產婆很忙,一會東家求,一會兒西家請,根本連坐下來喝杯茶的時間都沒有,她哪有可能為我作詳細檢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媽把我交代給她,隨在她身邊,這樣她一有空檔,便可隨時隨地為我一項一項地作必要的檢查。因為肚子脹得太大,便會有生命危險,所以,我外婆和我媽只好勉強同意了。 這老產婆似乎與我有緣,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經很深了。有一對老阿公與老阿婆來找老產婆,請她趕緊去為他們難產的媳婦接生。老產婆匆匆忙忙牽着我,背着一個黑色有十字記號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輪車的伯伯,馬上就出發了。 老產婆與那對老阿公、老阿婆約在大里鄉快靠近七將軍廟的地方相候。這條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霧峰,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我們到指定會面地點後,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沒有辦法坐車了。眼前全是彎彎曲曲的羊腸小徑,好多矮小房子很雜亂無章地擠在一起。老產婆緊緊地牽住我,好後悔帶我這麼小的孩子來走這麼小的路,何況天色又黑又暗,連一盞路燈也沒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顛簸,還是拉三輪車的伯伯背着我才能平安地走過去。 我們終於到了一間又矮又小的違章式平房。有個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號。老產婆立刻打開黑色醫藥箱,拿出一大堆醫療器材。她叫我到外邊等,不要進這房間。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顆大糖球(又叫金含)給我吃,但我卻好想睡,因為夜已這麼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經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陣又一陣的小娃娃哭聲,好吵好吵,幾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覺得好討厭唷! 老產婆說:“恭喜您們喜獲一位麟兒,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與老阿婆很高興,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訴老產婆說:“我們家境不好,實在沒有錢付您接生費,請您原諒。” 老產婆說:“不必擔心,只要孩子能順利生了下來,母體也平安,就可以了。至於錢,有沒有,給不給,都沒關係。” 老產婆說明天、後天都會準時來幫小娃娃洗澡。老產婆轉過頭來又叫拖三輪車的伯伯,把帶在身邊的嬰兒服、睡袍、裹毯等,全拿進來送他們,好讓小娃娃也能溫溫暖暖。 我們照規矩,如期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幫產婦換藥、修補撕裂的產道傷口。總之,老產婆很盡責地幫那阿姨做了所有該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動又很感激。 臨走,那阿姨對老產婆說:“這小女孩是您的嗎?她的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 老產婆摸摸我的頭,要我向那阿姨敬個禮,大聲說謝謝。我真的做到了,我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麼?但那天,我真的會敬禮,也會大聲說謝謝,老產婆好高興。我相信那時的老產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裡,像我這種小孩子,能活過年底就夠慶幸的了,怎會有什麼學問、地位、福氣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剛剛有點亮,有警察來找老產婆說:“大里公墓上,發現有一個男棄嬰,身上裹着一條嬰兒小毯子,印有您產房的名牌。” 老產婆聽了很着急,馬上叫拖三輪車的伯伯,趕快準備出門。老產婆問:“現在小娃娃放在哪裡?” “在派出所。”對方答。 老產婆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嬰,小心檢視,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婦所生的,一點沒錯。 老產婆把小男嬰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興。警察先生拿了一條小背巾,幫我捆得緊緊地。 我們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問問看他們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連自己親生的小寶寶都可以丟掉呢? 我們來來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們請教了七將軍廟附近的住戶,大家也都說不知道,甚至連聽都沒聽過。 警察先生說:“這裡是我們的管區,為什麼我們也從來沒聽說過呢?”接着又說:“會不會就是發現棄嬰的那處大公墓?” 老產婆說:“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區,哪會是死人的墳墓呢?” 老產婆說我也跟着每天去,如果是墳墓或公墓,我這六歲小女生豈不早就嚇死了。 警察說:“何妨試試看,不也很好嗎?” 老產婆說:“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名字,連姓什麼都不清楚。” 警察說:“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婦什麼名字?” 老產婆靜靜地慢慢想,終於想出對方叫什麼。於是,警察們開始一一核對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產的那女人的墓。 警察根據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產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訪了這小男嬰的爸爸。老產婆說:“這小男嬰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親手接生的。”對方很疑惑,怎麼說都不相信,他說:“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 ?難道她還活着嗎?可是,她是我親眼看她被埋葬的,怎會有錯呢?” 老產婆說:“您太太死的時候,有身孕嗎?” 對方答:“有,大約七個月左右。” 老產婆說:“那就對了,到前幾天,不正好是滿十個月嗎?如果您堅決不信,是否可以請人開棺,驗驗看您太太所懷七個月大的胎兒,是否真的生出來了 ?” 對方還是面有難色,一點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說:“我們可以發強制命今,到時您不開,我們還是一樣照開。” 那人只好認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幾個警員到場,請來的工人也來齊了。挖開墳墓,開了棺,那躺着的女人,正是生產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兒沒了,肚子平平的。身邊還有一些老產婆給的藥和紗布、棉棒。這下謎底揭曉了。 老產婆說:“我真的是進了墳墓,真的是為死人接生嗎?” 對方似乎哭了,眼眶裡全是淚水。 對方說:“死人生的嬰兒,會是活的嗎?如何證明這小男嬰真正是我的親骨肉呢?” 老產婆說:“您的父母不是也過世了嗎?他們的墳墓不是也在這附近嗎?是您父母到台中下來請我為他們難產中的媳婦接生的!” 對方便帶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墳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約到了一位法醫,請他幫忙監定這小男嬰是不是對方的真正骨肉。 法醫說:“挖開墳墓,開棺!” 法醫又請老產婆從我背着的小男嬰身上抽出一小針筒的血,把這血滴在對方父親的骨頭上,一下子全吸進去了。 法醫一本正經地告訴對方說:“這小男嬰絕對是您的至親骨肉沒錯。” 回到家後,老產婆要開出生證明,連同小男嬰送去還給對方。我哭了,因為我好想留下這小弟弟。老產婆說:“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還呢 ?” 我們到了對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間有個大廳,擺祖先牌位,牆上掛着一張張大照片,我好奇地抬頭一一仔細看了。我告訴老產婆:“您看,拿大糖球給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請我喝的老阿婆,還有生產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象唷 !” 對方靜靜地聽我邊稱呼邊指,楞楞地注視着我,而當我看完照片,低下頭來看他時我發覺大人也會哭,並且一哭就沒完沒了。 我把小弟弟還給了對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捨不得。 老產婆看我哭成淚人兒,對着我說:“請你媽也為你生一個小弟弟,不是更好嗎?就別再哭了!” 後來,我一想到這小弟弟就哭,我媽怕我罹患嚴重貧血絕症的虛弱身體會崩潰,只好在我病情最為危急的十八歲,為我生下了一個小弟弟,但我還是想念我六歲時所背的那個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樣。 屈指算算,那小男嬰也該是五十多歲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現在不知住在哪裡?他會記得我這小姐姐嗎?這世間第一個抱他、背他、愛他的人。 附註一:寫這篇回憶,我是邊哭邊寫的,所以,顯得很雜很亂,還請讀者原諒。當時,我從沒有背過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這小弟弟一出生時,那阿姨就讓我抱他、背他,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個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 ?我有自閉症,從六歲到今天六十三歲,我不知買過多少小娃娃,抱過多少小娃娃,背過多少小娃娃,但最為溫馨甜蜜的,還是我六歲時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註二:這位阿姨是這世界上在我六歲還低智障時,便相信我“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的第一人。對我今日的成就,影響非常之大。當時,連我父母都對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註三:經典上說:看到對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對方活,只有不知道對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對方活。老產婆和拖三輪車伯伯,還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為了應付緊急狀況而復活的真實情境,這絕對不是幻覺。但當您拆穿時,對方就破了。 附註四:活在陽間多久,便可積存多少的陽氣與太陽光子。當一個人死了,在墳墓里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積存的陽氣與太陽光子來延續他的陰間生命。所以,埋葬後再挖墳開棺,都會使已充塞的陽氣與太陽光子外泄外漏,一至點滴無存,這時,那人的陰間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險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而死人則吸收負的陽氣與負的太陽光子。活人活多久,他於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後,所存留的負陽氣與負太陽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陽氣與正太陽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晝。 附註五:我背這小弟弟時,他的身體是溫溫熱熱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則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於我自己的手呢?當然也是一樣冰,一樣冷。所以,那阿姨好幾次疼痛難忍時,都緊緊握住我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會受到陽人熱氣的傷害,但那阿姨卻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註六:我們去幫小娃娃洗澡時,左鄰右舍一個接一個來找老產婆看病拿藥,老產婆都很有耐心地為他們診治,也幫他們打針、擦藥。老產婆說:這些人是不是沒錢上醫院,為什麼病得這麼痛苦,還不看醫生呢 ?有什麼困難嗎? 附註七:您可認真思考過:親人車禍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進土裡或火化就沒事了嗎?誰來繼續治療他們?誰來照顧他們 ?在陽間是病,在陰間還是病,在陽間是傷,在陰間也是傷。 附註八:槍決是很殘忍的暴行。因為槍傷使死者在陽間無法療傷止痛,而受盡折磨,十分悲慘。即使埋葬這類受刑人,也要先敷藥、包紮傷口、止痛,再入土。別以為人死了就死了。 (六) 昨死今生悔已遲 賴OO是死刑犯。案發時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來預訂房屋的一位小姐給強暴後殺了,而且把這小姐身上所帶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惡行重大,令人髮指。 賴OO在警局所作的筆錄,對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認了。不管這些筆錄上所記載的是什麼,他似乎都無所謂,既不喊冤,也不申辯一言半語。現場模擬時,他還一直請教警察們,這樣對不對,那樣對不對,真怕與警局所作的筆錄不符。 或許我自己是個貪生怕死的軟弱人吧,我始終認為貪生怕死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還這般認分認命,毫無掙扎的跡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審定案。我們的公設辯護人,也抽絲剝繭,尋找出好多有利的證物和證人,都可以證明他不是這件兇殺案的嫌犯。但賴OO不願意再上訴,他拜託檢察官別再為他的事費心了。他也拒絕公設辯護人的好意幫忙。 我好納悶,他到底怎麼了?為什麼活得這麼不耐煩?我一向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來關懷照顧,與他們感情很好,沒什麼大距離,所以,對於賴OO的毫無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諒解。說真的,坦然面對死亡,豈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嗎? 我很捨不得,我深信賴OO必有隱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長帶路,從睡夢中把他叫醒,一起到會客室密談。 他剛開始,什麼話也不說,靜靜地低着頭,聽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話,但任憑我怎麼講,他都不發一語。 後來,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幾乎哽咽到哭不出聲來。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請別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為我哭呢?我的生命連螻蟻都不如,您怎會這般為我牽腸掛肚呢 ?”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淚水,他說:“我告訴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當兵,利用放假,和部隊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貝湖(現在的澄清湖)玩。大約下午四點多左右,我們看到兩位穿得很時髦的小姐,長得很漂亮,便動了歹念,合力把他們脅迫到一處遊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輪暴,再把他們殺死,棄置在非常隱密的地方。我們把兩位小姐的衣服財物全部剝光、搜光,然後從容趕回部隊報到。不久,部隊移防,我們便遠走高飛了。” 我問:“您這樣不會我心難安嗎 ?” 對方答:“我會,但我那朋友一點也不會。退伍後,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堅決不肯,因為他知道這是死罪。當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個人去自首。我多年來,時常對空祭拜這兩位小姐,祈求他們能原諒我。真的,我好懺悔,也願意接受國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問:“您應該已成家了吧?我看過您的資料是已婚。” 對方答:“我退伍後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賢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兒子在國立大學就讀,大女兒也在國立大學就讀,二女兒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讀,明年可望保送國立大學。” 我說:“我聽他們說,您應該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這麼幸福的家庭,這麼優秀的子女,為什麼一點都不想活呢 ?” 對方說:“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觀光區殺死那兩名小姐,就已經死有餘辜了。那時,我就該接受國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卻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對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兩個女兒都被姦殺死了。他的大女兒畢業旅行時,因為不小心脫隊,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狀很慘。他的二女兒讀夜校放學時,在自己家裡的巷口被綁到偏僻地方,強暴後分屍了,死狀更慘。” 我問:“難道您開始害怕了?” 對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兒,就想到我的兩個女兒。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來了。我怎捨得我兩個女兒因為我所犯的罪惡,而無辜被冤魂索命呢 ?我知道,殺人就該償命,也願意自己償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殺死的那兩位小姐,千萬別抓我兩個女兒去抵債,我願意自己被處死,來贖罪。” 我又問:“如果您不死,會怎樣?” 對方答:“我兩個女兒一定會死,這是惡有惡報,是絕對逃不掉的 !” 我聽完後,一臉全是淚水,而對方也泣不成聲。我請守所所長先把他帶回去,而我自己則在那兒靜靜地淌着止不住的淚水。 我決定成全他的心願,也請同事們別再深入追究了。 賴OO處決後,一家大小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我在賴OO處決前,曾告訴他:“您請安心走吧。” 賴OO死得很平和、很安詳。 我請朋友開了一個小會,幫助他夫人做點小生意,並每年幫忙三個孩子註冊,直到大學畢業。其中,最小的女兒還出國讀到博士。這三個孩子應該都已五十出頭的人了。 我因三個孩子都已能自立,覺得責任已經完成,便沒有再與他們來往。 這三個孩子,對他們父親的無罪被判處死刑,都一直耿耿於懷,很不能諒解,也因此對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們的恨,從不為自己作任何辯解。畢竟,這三個孩子總有一天,會自己長大而懂事。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會有失足的時候,但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要勇敢面對,不要逃避。 本文賴OO為假名。每個人都有他的尊嚴,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樣。賴OO的子女非常上進,更不該受到傷害。無論您知否真實姓名,皆無權對任何人宣泄。 附註一:賴OO於處決前,留下三封絕筆書,一封給家人,一封給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另外一封給一名同事。據賴OO之夫人後來告訴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兩派兄弟火併,被不長眼睛的流彈所射殺。 附註二:賴OO知道這兇殺案是他的一名年輕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錢也是他拿走的。但據賴OO的夫人告訴我,這名同事的媽媽是寡婦,他的爸爸車禍死時,只留下他這名遺腹子。這名同事的爸爸是獨子,爺爺也是獨子,而且早就過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這一注香火,所以,賴OO心甘情願為他頂了,無怨無悔。 附註三:高雄那個案子,不歸我們管轄,無權過問。 附註四:賴OO的三名兒女,問過我:“阿姨,我爸為什麼非死不可 ?”我都告訴他們:“你爸為了挽救一個年輕人的一生,而替對方死。”我不能讓三個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親形象,為此而破滅。我堅持給三個孩子一個偉大的爸爸,讓他們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親為榮,站在人前人後,都能毫無愧色。 附註五:賴OO的冤情,以當時罪證之明確,要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難,所以,沒有人有把握。何況,賴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賴OO想一舉兩得,既為自己贖罪以保自己女兒之命,又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價,死而無憾吧! 附註六:賴OO的三個孩子都認為我養育他們、辛苦教育他們,只是在為我自己所誤判的冤獄,作良心上的贖罪罷了。 附註七:聖經說:“王啊!請您原諒他們,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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