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華僑的艱辛歷程 |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02月28日11:50:5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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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從踏出家門開始,便過着海外孤兒生活。我邑白沙盛華村毛亞光(1860——1924年)。1878年賣身到英屬加拿大,他把出洋的經歷,寫成《自嘆木魚》,茲摘其一段: 祖國艱難無生計,時時思考走紅毛(加拿大)。就將身價來抵押,四鄰借貨甚彷徨。應承唔怕利息重,連忙稽首別高堂。直出香港來寫位(買船票),落船赤體洗硫磺(消毒)水路先從上海過,橫濱過了太平洋。煙雲黑暗魚龍嘯,洪濤大浪水茫茫。人在船中齊顛倒,勞勞碌碌打千秋。頭暈目眩心中悶,頻頻嘔吐不成眠。 華僑在國外雖有“工良價廉”之稱,可是難免“礦場見逐,路成見棄”的慘痛。數百年來,華僑有恥辱,華僑有恥辱、血淚、也有歡笑,在生活上甜酸苦辣兼而有之。 一、種族歧視 中國人移居海外受種族歧視,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國家、地區,有着不同的表現形色及程度上的差異。1590年菲律賓於馬拉建造“澗內“專為華人居住區域,另納地稅,是為華僑固定住地之始。1585年至1890年西班牙政府派人於粵閩招募華工,竟多於土人,啟西人妒視這端。因而於1630年、1639年、1662年西班牙在菲律賓的馬尼拉,藉故發生三次屠殺苦力勞工的事件,華工被殺害50000多人,財產被毀達1000多萬元。西班牙政府限定華僑人數不得超過6000人,並須信奉天主教。又如1740年荷蘭殖民者在巴達維亞製造種族矛盾,借端肇事,屠殺了近萬名無辜華僑,鮮血染料紅了河水,史稱“紅溪慘案”。 美國的排華,始於加州,發軔於礦區。始為州長畢加勒於1853年給議會一封特別咨文說:“採取各種方法來阻遏中國的移民潮是非常重要的。“故而於1882年美國違反1880年的中美續約,單方面通過排華法案。接着,以反華聞名於世的“勞動騎士團”為首,於1885年9月2日,藉口中國人拒絕參加罷工,在懷俄明州暴發了屠殺華工的“石泉事件”。由白人組織的“勞動騎士團”,分成幾個組,攜帶各種火器、棍棒、刀斧,分三個不同方向擁向華人聚居的“中國城”,進行焚燒、搶掠,79間棚屋全被放火燒掉,無辜被殺害的28人,15人受槍傷,有26人逃入深山躲避,結果全被狼群吞噬;倖存者,身無分文,無家可歸;700多人的財產損失殆盡。1900年,在檀香山藉檢疫為名,放火焚燒唐人街,華僑不僅財產損失260萬美元,而且死傷很多人。 美國的排華,可分為三個時期“1868年至於880年是美排華成熟期;1880年至1904年是美國以國家權力從事排華法案的原則時期;1904至1941年,太平洋戰爭發生,是排華律例解釋時期。 加拿大在1885年太平洋鐵路建成後,因勞力過剩,加國政府即頒布稅法案,華人入境須繳納人頭稅50元。15年後增至100元,1904年又增至500元,1913年竟完全禁止華人入境。 澳洲自1901年成立聯邦政府之後,在“亞洲人搶走澳洲人的工作”的思想指導下,正式宣布實行“白澳政府”,禁止有色人種入境,並限制有色人的權利。同時,設有獎金,鼓勵公民向政府檢舉非法入境者。 墨西哥華僑以居住在萊苑埠的事業最為發達,辦有銀行、街車等其中農業家黃寬焯被稱為巨擘。可是在1911年發生了舉世聞名的亞性排華“萊苑慘案”事件,殺害華僑303人,祖籍台山的佔102人,(其中有姓名可查的74人)。華僑經營的事業,破產者有之,倒閉者有之,被迫逃離者有之。 英帝國主義迫害華僑也非常嚴重,僅馬來亞一地,自1948年6月至1951年5月的三年中,華僑被擊受傷的163人,殺害的1495人,逮捕監禁的13144人,驅逐出境的13066人,被闖入集中營的57509人,受欺侮罰款的2423人,共計87800人。1949年《台山至孝馬新月刊》有這樣的記述:“民國三十八年七月九日,有難僑一批,名叫馬生,五十鄉人,向居馬來亞群島,經過為牛作馬慘澹經營二十年,置有產業於馬來亞,不幸遭受英政府的排華政策虐待,沒收產業,驅逐出境,身無一文,亦無法與家人聯繫。同難者500多人,台山籍的有十餘人,言下十分憤恨。” 新中國成立後,華僑的社會政治地位、經濟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國際上的反動力量害怕中國紅色政權成為海外華人的強大支柱,出於政治上各自的需要,進行過多次反華排華活動。較為嚴重的:1959至1963年,印度尼西亞的反華排華1963,印度和緬甸的反華排華;1978年越南在反華排華中,殘酷地迫害和驅趕華僑及越籍難民出境。光是我國收容的越南華僑和難民就有25萬人。被趕到東盟五國、歐洲、美洲的也近60萬人。黎笱集團無視世界人民與論的譴責,把華僑和難民的家產洗劫一空後,有數十萬人被用舊船爛艇,送出大海漂流,甚至慘無人道地用炮擊沉難民的船隻,屍浮遍海,公然製造震驚世界的人類大慘案。幾年來,我國收容這些難民中,我縣也大有人在。台沖蔞達材鄉漢塘村九十四歲的劉其恩、劉德才父子,赤溪北門鄉57歲的練元發等都是其中受害者。 除了惡性的反華排華,還有其他形形式式的種族歧視。例如華僑到達舊鎦金山港,被送到天使島候憲所,接受嚴格的盤問和檢查。等待時間往往長達一年,稍有言語差錯,便拒絕入境。天使島候憲所從1901年至1940年關閉,關押過10多萬華僑。關押所在,開似監獄,有苦不能訴,有冤無處伸。有的因不堪虐待而自殺,有的憤而在牆上留言。1910年《新寧雜誌》有這樣的報道:“上月有香山友人到步,指為眼疾,撥院假醫,醫將匝月,仍未許可,復而割之,以至兩眼紅腫,大有將盲之勢。該客痛苦驚惶,自願返回原籍另醫,而醫生不許……”在憲問口供之時,既繁瑣亦荒謬。當時《新寧雜誌》曾有記載:“彼反覆研詢,挑剔離奇,務令本人與證人之所供,必有一兩句不符,彼即執為假冒之鐵證,產判撥回,無可轉圓。例如男客,則問一二十年前絕難記憶之事,以驗證人所供之異同。女客則問以閨房內最穢褻之事,必使咬牙含羞而不敢言。故雖以素稱為美國籍之土生,二三十年久客之殷商,亦多以一二言之乖而至撥回者。” 1980年出版的《埃崙詩集》記述華僑的苦難,茲錄其二首:“為乜來由要坐監?只錄國弱與家貧。椿萱倚門無消息,,妻兒擁被嘆孤單。縱然批准難上埠,何日滿載返唐山。自古出門多變賤!從來征戰幾人還?” 台山,是美國華僑之鄉,有“美國華僑半台山”之稱。為了記述前人慘痛歷史,茲將“木屋囚序”全文轉錄以告後人: 木屋拘囚序 “嘗思齧雪餐氈,蘇武守漢朝之節。臥薪嘗膽,越王報國之仇。古人坎坷屢遇。艱險備嘗。卒地克著名於史冊,振威於蠻夷。解私懷之尤。而慰畢生之願也。獨我等時運不齊。命途多舛。蓬飄外國。永遭羑里之囚。離別家鄉。頻灑窮途之淚。躬到美域。徒觀海水之汪洋。船泊碼頭,轉撥埃崙之孤島。離埠十里。托足胞數百。難期漏網之魚。黃種半千。恍若密羅之雀。有時舉頭而眺之感。胡加互動。益增惆悵之悲。或者傾耳而聽。牧馬悲鳴。翻惹淒涼之感。日餐醬酩。步顏子之單瓢。夜蓋時單氈。夜蓋單氈。同問騫之蘆服。清晨嗽洗。儘是咸潮。終日飲滋。無非濁水。矧遐荒新辟。水土欠和。飲焉而嗽咳繁多。啜焉而喉痛者不少。病端百出。苦楚難雲。問有偶觸胡怒。拳交加。忽起狼心。槍頭向指。人數目算。秦王之點兵尚存。戎馬重圍。韓信之妙計猶在。兄弟莫通一語。相隔關山。新朋欲慰寸衷。相離天壞。處此問也。欲呼天而天無聞。入此室也。欲叫地而地不應。且也樹木險翳於囚外。百鳥悲啼。雲霞垂於山前。千獸駭走。正所謂與木石居。與鹿豕遊者矣。嗟嗟。觸景生情。荒涼滿目。愁誰譴此。命也何如。尤有慘者。診脈數回。無病宛然有病。難身數次。裹身一若裸身。借部昊天。使我奚至此丞。哀哉吾輩。然亦無如之何。雖削南山之高竹。寫不盡離騷之詞。竭東海之波流。洗不淨羞慚之狀。然或者。狄庭行酒。晉愍不辭青衣之羞。漢軍降奴。李陵曾作椎心之訴。古人如此。今人獨不忍乎。夫事窮勢迫。亦復何言。藏器待時。徒空想像。嗚呼。白種強權。黃魂雪窖。比平喪家之狗,強入牢籠。追入笠之豚。嚴加鎖輪。魂消雪窖。真犬之不如。淚灑冰天。傷禽鳥之不若也。但我躬既竄海曲。性品悅看報章報章。稱說舊鄉故土。豆剖瓜分。哀憐舉國斯文。狼制虎噬。所望陣涉之徒。輟耕隴畝。田橫之客。早建義旗。稱干比戈。掃秦川為壤。仗矛秉 。盪吳國作丘荒。請看今日之域中。定是漢家之天下。不然。任人囪我。甘為婢膝奴顏。捨己從人。不分偽朝正統。將見四百兆之華民。重為尤國之奴隸。五千年之歷史。化為印度之危亡。良可慨也。尚忍言哉。” 加州和舊金山市的排華法令:1870年,加利福尼亞州政府禁止華人在該州擁有土地。舊金山市政府禁止雇用華人參加市政工程建設。並且實施所謂“肩挑法案”,禁止華人使用菜籃的扁擔,違者處以5元以上罰款。同年7月25日,舊金山市參事會通過居住房屋令,規定成年房客每人應有500立方英尺的空間。違者處以監禁或罰款。1873年施長,於7月份就拘捕了152名華僑,8月分拘捕95人。被捕者有177人被判有罪。 1873年,舊金山市參事會於5月26日通過一系列對華僑歧視性法令: 凡小船塢衣館,用一匹馬拉車裝運衣物者,每季徵收2美元稅金。無馬而用肩挑籃子運送衣服的洗衣館,每季也徵收15元。 凡是男性囚犯,經警察、法庭宣判押入舊金山監獄,將其髮辮剪至一英寸長,由獄長執行。 凡舊金山市和所屬縣區內,所有在墳場安葬之遺骸,莫論何人,如未有市縣區之驗屍官之書面准許證,均不得搬遷出久,違者處以100至500美元罰金。 1878年,禁止外籍人購置產業,不准給他們商業執照。同年9月,加州舉行為期157天的憲政會議,提案有:每一苦力移民必須交付250元人頭稅;禁止華人在加州河內捕魚;禁止華人在法庭作證;禁止華人從事貿易、小販、購置產業等。 二、殘酷盤剝 1840年,有華人代辦(豬仔頭)運數百名華工在雪梨埠拍賣,強壯的賣至11鎊,弱少的2至5鎊。合同是3至5年不等,這些人不少是被拐騙而來。在澳當苦力,每人要繳交10鎊入境稅和6鎊執照稅,而苦力的工資則十分低微,當一名伐木工,砍伐一項畝面積的樹木要,工資才是5士令(現在1元)。 當豬仔的華工,每名身價雖說有300至400百元,可是,除了伙食、船費之外,到身者只有80元左右,其餘皆落牙人之手。 《華工出國史料匯編》記述清光緒卅三年二月《外務部檔》,載有文島華工哀告書,有以下片段“莫論老客新客,每日早上四點開工,每人每日限鍬泥井長六尺半,寬四尺半,深三尺定額。按人力之強弱以決定額之多少。強者至下午五六點可完工,工頭查看完工尚早,明日又加定額。力弱者,竭一日之力而不能完工,是日罰作無工,又要扣除伙食十二仙。擔至半日身倦不能支者,定遭工頭毒打,每日從晨至暮,冒荊棘,入泥塗,沐雨櫛風,而飯朽米菜鹽頭,半飢半飽,還時加鞭撻。” “凡做工人外,名曰問人,分班衙役苛虐尤端,每年有人頭稅、掌更稅、映相稅、做字稅,每家有器具稅、載種稅、畜養稅、馬車稅。更有苛者,又有進口稅、出口稅、屋稅、地稅、招牌稅,一草一木無不稅之。無論教讀、行醫、為工為商者,出入須帶馮字,如無查出,決不輕赦。三里以久須帶護照,違者重罰。” “華人經商荷屬地,所有家資產業,雖妻子兒女不得私相授受。如遇身故者,資產即歸入公所,……今則權歸荷政府。其子孫拿遺囑照章向公所索取,荷方必多挑剔,反覆延宕,如無遺囑,所有產業,概沒收歸官。雖叔侄兄弟,亦不能過問。” “在日裡賣身種煙者,入圓後不准擅自出入,雖父兄子弟不能晤面,至於剋扣工次,盤剝重利,諸弊重生,比比皆是。”“文島之錫、煙業,荷人為主,選擇迎合己意之人為工頭、管理人、包攬人。此等人皆是媚人利己,無所不為,尅減工次,增加工時,誘賭誘借,逼成債項,誣揑罪名,送官虐。工約雖有期限,而期內曠工,必加以數倍補償,工滿雖訂明遣婦,而又借詞不代領出口馮照,華工遂身陷溺關。” 廣海地區一位102歲老婦僑林舉重老淚縱橫地訴說:“光緒末年,長兄舉堯年剛十八歲,迫於家貧,被鄉中一位豬仔牙人所騙,前往菲律賓,為山巴主開荒闢地,立約三年,約滿便可自由覓工。可以在勞工期內,如鳥在牢籠,與外界隔絕。期滿後,欲回鄉,無川資,再覓工又無親可助。欲冒險過埠,可人生地不熟。且語言不通,像無頭蒼蠅,到處亂撞。結果被尾隨之工頭發現,被誣為逃工,捕去事前串同一氣的警察衙門,被打得遍體鱗傷,迫其返山巴勞動。那時曾有信回來,叫鄉人不要再受騙。後來,因悲憤難平,一氣之下,竟神經失常,癲癲瘋瘋,到處流浪,受盡折磨而死。” 美國繼排華浪潮後,華僑又受當局的種種無理盤剝:外國礦工執照稅,從1854年至1870年,這項稅收,華工便繳納500萬美元,人頭稅,華僑到美國,登岸要繳納50美元。海關稅,在海關檢查,如果身上有五件衣服以上,要繳納這項稅款。醫院稅,華僑在當地有病不許到醫院治療,自籌建醫院又不批准,但仍然要每人交5至10元稅金。漁稅,從事漁業的華僑,每月要繳交漁稅4美元,1876年舊金山市僅這項稅收就達11820元。此外,尚有警察稅、道路稅、漿粉稅等。 加拿大為了控制華人入境,每人入境收人頭稅50元,後增至500元。按當時各行業平均工資為4元,50元等於一年的工資。500元等於10年的工資。人頭稅一項債務,再加上利息,華工就必須流許多血汗來還債。 三、地位低微 儘管華做具有冒險、勤勞、節儉、智慧、誠實、團結合作的精神而著稱,但他們在僑居國的社會地位還是處於極其低下。美國人竟以“華人穢污、不能婦化”而鄙視,即使為居留地賣命獻身也得不到社會尊重。美國太平洋鐵路建築時,萬名華工冒着山崖瘴癘而辛勞,作出極大貢獻。可是當東西兩段接軌,於1869年舉行慶祝典禮時,華工卻不准參加慶典。在英屬非洲殖民地,華僑“只是與驢子同履車道,可以牽犬隨行,但不能與華民同路。” 據《外務部檔》載:“荷屬南洋諸島對華人有三項規定:一、各稅征之歐美、日本,則值百抽二,征之華人,則值百抽四。二、煙局賭館則歐美、日本人不許進入,惟華人不計。三、爪窪各埠歐美、日本人,准許雅居,惟華人則劃分界限居住,六點鐘以後不許出界。洋人之客館、酒館、咖啡茶館,均不許華人入座。“法國殖民主義者征諸華人之稅尤苛,計有六項:進口、出口、身、屋、地、招牌。查身稅一項,人稅7元,每歲合征280元,其中進口稅、身稅等,歐美、日本人全免,只向華僑徵收。 四、風土習俗 華僑雖居異國,但保留中華民族傳統習俗。在居留地表現出高度的自國更生,艱苦奮鬥團結友愛精神。他們懷着“得志莫離群”古訓,聚居一起,形成一個華人社會,至有“唐人街”、“中國城”之稱。他們在那裡株守着家鄉的風土習慣。礦工多無家屬,同樣有自己的醫生,有廟宇、鴉片館、妓院,生活場所有馬戲班、歌劇院等。年中四季八節也保持自己家鄉的習俗和信仰。春節期間還舉行舞獅子慶祝活動。此外,在唐人街華人眾多的地方,還有華文學校。美洲華僑教育,要數梁來慶為開山老祖,清光緒年間已設有僑民學校,校長是鄺琴南(後改為二埠中華學堂)。是三藩市第一間公立學校,始於1848年。 (《華工出國史料匯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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