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數字圖書館 |
送交者: 木木 2005年03月04日17:32:33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今天成了超星數字圖書館的會員用戶。一口氣下載了十幾本圖書。心情很有點興奮。但想想一個人一日之間忽然能夠Access (觸及)幾乎是無限的歷史上所有的任意一本圖書任意一個片斷,這無論如何都是件令人振奮的事情。這在古代縱然是九五之尊也無法做到的事情,竟然在技術社會對一個無名小民成了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我一向對於現代社會的體制運作持有相當負面的態度,但是這種物質精神上的自由度,卻是的的確確無法否認的。 另外這樣一件事情,也很有值得稱讚我們中國人的地方。以我有限的知識,似乎還沒有一個西方國家有這樣深度廣度的多學科數字圖書館。雖然我們應該也看到西方國家,以美國為例,普遍發達的公共圖書館設施(public library). 不過,在美國卻沒辦法找到一個這樣完善的數字圖書館。原因呢,我想主要是缺乏利益驅動,這樣浩大的工程,沒有國家政府或者一個資金雄厚的組織贊助,以及對版權等問題的充分協調恐怕是無法實現的。具有諷刺意義的是,本來西方為了保護作者的版權法,在實際運作中已經成為一個,文化交流,乃至科研工作的一個巨大障礙。另外鑑於,各行各業大多數的作者們很少有幾個因為任何版權法而變成富人。恐怕這法令原來就更多的在保護出版商的利益吧。 在中國,我們有兩個很好的傳統。一個是尊重知識。這一點,恐怕很多人不會同意。主要原因大概因為我們國民的科學教育水平與西方國家的差距,我國國人最近相當普遍的拜金主義傾向,以及近年以來我國政府對教育的相對忽視。 但是我們的傳統是一直存在的。“學而優則仕。”請注意不是出身好而仕,或者家境好則仕。中國人對於教育知識的尊重從孔子這句話中畢現無遺。而傳統之所以成為傳統者,也自然有它根深蒂固的生命力。而我以為這一傳統雖然飽經摧殘,在中國仍然未曾消失。舉楊振寧為例, 在美國或者任何一個西方國家再不可能有任何一個諾貝爾獎得到全社會如此的高規格禮遇。 為什麼?我粗略記得楊振寧自己的說法,他認為那是因為他的成功給了中國人自信(言下之意是中國人因為他的成功,覺得我們也能成功,擺脫民族自卑感)。我以為他的想法固然有他的一定道理;中國人的確為他拿到諾貝爾獎而驕傲,他拿獎也的確有助於提高全民族的自信心。但是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中國這個尊重知識,學問,教育的傳統。要說自信,中國人哪裡用從他身上找?從毛澤東身上能找到的自信不是多的更多?而且中華民族即使在最危急的關頭,也不是一個普遍缺乏自信的民族。什麼緣故,因為我們的自信早就因為悠久強盛的歷史而無法動搖了。故楊振寧從他個人的角度談論中國人對他的重視,實在是太看輕了中華文化。 第二個傳統,是我們的重視分享的傳統。我們不是個重視知識產權,卻的確是個重視“知識人權”的民族。這件事情從這個數字圖書館能夠如此迅速完善的構成即可以為證。中國人認為思想文化一旦形成,即是社會之公器, 我可以用之謀福利,他人也應可以用之謀福利。其他民族在這點上往往就做不到了。古代的例子,譬如印度佛學之興起。佛學思想高深微妙,而稟其根本原則,必然要無私的分享,而任何私藏隱匿的行為都是違背佛法的根本原則的。但是縱然如此,古印度當時的不少王國卻把某部經典視為國寶,杜絕外傳。乃至有些佛經之傳入中國需要某個高僧在身體上割肉藏書,才能進行。我卻沒有聽過任何國家從中國獲得孔孟之道或者莊子老子需要費那麼大週摺。甚至乃有鑒真東渡,向我們後來的惡鄰仇敵,日本傳播中華文化。 但是即便如此,在現在大多數國人因為日本不斷對歷史撒謊和對中國敵視挑釁而如此敵視,日本這樣一個惡鄰仇敵的情況下,鑒真大師仍然為我們整個民族所敬仰推崇。現代的例子,以西方國家為例。知識產權者,在國與國之間,基本上被用於剝奪發展中國家在技術上大幅度進步的可能性,並用以維持自己相對的競爭優勢。儘管如此,他們還不滿足,仍然會在技術轉讓上對中國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明白清楚加以種種歧視性限制,使得他們無法涉及某些技術。這固然是資本主義的體制所限,同樣也反映了是西方文化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自私性質。最近聯想公司收購 IBM 的PC 業務而受到美國國會的刁難限制也是一個明白的例子。 數字圖書館這件事情,如果能夠實現,在西方恐怕也要很久很久。作為目前身在西方,作着一些與科研有關的技術人員,我有着切身的體會。當你僅僅需要書上的某一頁公開資料卻不得不奔向物理上的圖書館,或者不得不花上幾十,幾百美元的時候。你就知道一個數字圖書館是多麼可貴。我很欣幸,中國數字圖書館的建成與可觀。並且使得我們這居於海外的遊子們也能身受澤及,是何幸也!謹發一文,昭顯慶賀!也希望我們的祖國能夠充分利用信息時代的優越性,以類似的舉動,彌補我國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和西方國家的巨大差距。 木木 2005年3月4日 於Hudson 河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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