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當着瑞典外交官的面,桂民海被中國警方強制帶走的消息競走於國內外的各個角落。桂民海是什麼人?為何“被失蹤”?何為“失蹤”?一系列的疑問伴隨着網絡的熱議在我心底滋生,好奇心的驅使我開始關注有關桂民海的點滴,而經過一番了解後終於想明白桂民海為何反覆被“失蹤”?被強制帶走真的觸及外交問題?如果是,那這次中國政府是不是真的攤上了大事了?然而這些編劇根本都經不起網民推敲!
桂民海肇事逃逸為何被戴帽成了“政治罪”?2015年10月桂民海因無法忍受外逃漂泊的生活回國自首接受原本該有的懲罰,本屬於“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結局,卻被一些媒體熱炒,甚至有人還發起“尋找桂民海”行動。桂民海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後,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因此桂民海第一次的被“失蹤”在桂民海的鄭重聲明中煙消雲散。
是外交事件還是中國警方正常執法?桂民海的第二次被“失蹤”是當着瑞典外交官的面,那麼桂民海事件真的已經上升到外交層面了嗎?為何當時外交官沒有當場制止?桂民海在1月20日被中國警方帶走,至今也過了這麼多天,但官方網站和所有媒體的報道,也未發現哪一位瑞典外交官有站出來指責中國警方執法不對,由此看來中國警方屬於正常執法無可厚非。此外,我們且不深究為何瑞典外交人員會和準備看病的桂民海一起,桂民海到底犯了什麼罪而被警方帶走,我們只需想想一些媒體緊咬“外交豁免”“瑞典公民”的動機是什麼?真相就已經豁然開朗了!
瑞典籍華人桂民海“被失蹤”,幾番成焦點,所謂的“失蹤”原來是自首,而反對派口中的“政治犯”原來是背負着一條人命及一個破碎家庭的“逃逸犯”。就是這樣一個醉駕+撞人致死+推卸責任+畏罪潛逃的“失蹤者”被《紐約時報》建構成影響中國及歐洲盟友友好關係的對象,被個別人權倡導者當做拯救、同情對象。試問“主持國際正義的法官”是否想過花季少女驟然凋謝,幸福家庭處於崩潰邊緣,而造成這些背負着絕望時刻誰來救贖?
中國正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對於涉及外國國籍人士,如果沒有證據、不合法律程序,不會再次將桂民海帶走。而警方只會通知法律規定知會的人或機構,沒有義務取悅西方媒體。無論桂民海持有哪國護照,在中國境內生活或從事針對中國的活動,就必須嚴守不非法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的底線,一旦破了底線,中國就會依法調查和追究,任何外部勢力都阻擋不了,這是基本常識,也是基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