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你提的這段聖經,我的淺見是:解釋聖經 (或任何一本書) 都有其基本的原則,就是要回到作者的文化歷史語境中,找出作者寫作的目的與所要表達的涵義,來解釋。而不是根據你自己的理解,然後要人根據你的解釋來應驗。這根本是強盜邏輯;
這句話有當時的語境。首先,這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而不是對所有信徒說的。聖經中記載的神跡 (注意,神跡是signs,而不是“奇蹟”,miracles )﹐都是為了要見證神的權柄。神給使徒們這些異能,是要建立教會的根基 (使徒行傳28:1-10 的確記載了這個預言的應驗,也見證使徒的權柄。)
保羅在馬爾他島上的經歷
1 我們脫險之後,才知道那島名叫馬爾他。
2 當地的人對我們非常友善;因為下過一場雨,天氣又冷,他們就生了火來招待我們。
3 保羅拾了一捆乾柴,放在火上的時候,有一條毒蛇,受不住熱,爬了出來,纏住他的手。
4 當地的人看見那條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個人一定是兇手,雖然從海里脫險,天理也不容他活着!”
5 但是保羅卻把那條蛇抖在火里,自己一點也沒有受傷。
6 他們等着看他發腫,或者忽然暴斃。但等了很久,見他平安無事,就轉念說,他是個神明。
7 那地附近有些田產,是島上的首領部百流所擁有的。他歡迎我們,善意招待我們三天。
8 那時,部百流的父親患了痢疾,發熱臥病在床,保羅到他那裡,為他祈禱按手,醫好了他。
9 這麼一來,島上其他有病的都來了,也都治好了。
10 他們多方面尊敬我們;到開船的時候,又把我們所需要的東西送來。
當教會的根基奠定了之後,這些神跡就沒有必要存在了,也不是每個信徒都必須要有這個能力,才能證明他是信徒。
(注意,我不是說這類的神跡今天不會存在了,任何神跡,神都可以隨他自己的恩典賜下。我的看法是:今天在第三世界國家,仍然有很多神跡奇事發生,這也和在第三世界國家因為聖經不普及,是在建立教會的初期階段,神給這些神跡的目的是要見證忠心宣講神的話的宣教士們的權威--神為他的話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