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幾年,看到身邊有幾個朋友成了基督徒,信了教,讓我很是不可思議。他們中有些甚至是真信了,而不是說自己是基督徒就可以參加教會活動去交些朋友,也不是說擔心萬一這是真的信了就不下地獄所以信了比不信好。真的是搞不懂。看基督徒里好人成堆,自己也想往裡擠,怎奈看了一段時間的聖經後,幾個死結怎麼也打不開。所以很是佩服那些轉變了信仰的朋友。
最佩服的,是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寫的都是真的,而且同時認為“神愛世人”,上帝“無所不能”。甚至絕大部分人還保留“男女平等”的觀念。可是我無論如何沒有辦法把聖經和這幾個詞聯繫起來。真想問一問信教的朋友到底如何理解,但害怕受到物理傷害,一直沒敢直接問人。想想網上也許可以探討一下,即使有人會生氣,至少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
多的咱不說,就說說聖經的創世紀前幾章吧。假如說聖經上寫的全是真的。
首先,上帝肯定不是無所不能的。至少,他無法預料將來發生的事情。在做事情的時候,根本不知道結果是好還是壞,而是一直在摸索。他無法預知未來,也無法控制事情的發展。他有喜怒哀樂,正表明這一點。否則,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一切都是自己想要的結果,怎麼可能有驚喜和震怒呢?比如說,如果上帝無所不能的話,當初造蛇的時候,知道不知道蛇將來會誘惑夏娃呢?比較合理的解釋是,他不知道。否則,他為什麼要用自己創造的一樣東西去毀壞另一樣最好的創造物呢?同樣,在造亞當夏娃的時候,知不知道夏娃會經不起誘惑,知不知道自己會懲罰他們?當然不知道。如果說知道的話,當初為什麼不做得好一點,讓夏娃能經得起誘惑呢?
其次,絕不可能神愛世人。如果說,我的孩子不聽我的嚴令禁止,偷看了一本書,長了見識,我不可能把他們趕出家去,故意讓他們受苦。事情已經發生了,懲罰也於事無補。如果神愛世人的話,最愛的應該是亞當夏娃了,可為什麼硬是把他們趕出去了呢?顯然,對他們的愛遠遠超過了自己的權威受到忽視的震怒。亞當夏娃可是真夠冤的。在被警告不准吃禁果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吃了會有什麼壞處,會有什麼懲罰。就像是在一個小窗口貼一條子,上寫:禁止偷看。然後在旁邊等着,看到有偷看的就抓起來,說:罰款一百萬,有期徒刑十年!你還不能爭論。你說幹這事的傢伙是愛那偷看的人嗎?如果真的愛他們,又是那麼不願意他們吃禁果,為什麼不放到他們夠不到的地方呢?或者乾脆毀掉?想要的時候再現做嘛!在我的孩子懂事之前,我肯定會把刀剪放到孩子夠不到的地方,做飯的時候看着不讓孩子把手伸到火苗里。萬一哪次沒看住,孩子弄傷了自己,我首先想到的是自責,而不是想着如何懲罰孩子,甚至把孩子趕出門去。當然,這些討論僅限於上帝無法預知未來,無法控制事情發展的前提下。否則,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
如果聖經是真的,男女可能平等嗎?不可能!首先,唯一的神,上帝,就是男的。亞當就是上帝照着自己的模子做的。其次,女人只不過是男人身上的一個小零件加工而成的。再看我們的家譜,只有男孩才記錄在案。亞當夏娃的孩子只提到了兒子該隱和亞伯,根本沒提到女兒的姓名,提到的時候只是說該隱的妻子。聖經是在男尊女卑的時代創作的,有歷史的局限性。
有一點我一想問信聖經的朋友。為什麼基督徒會害怕死亡。如果說,信了基督,死後就會進天堂,而天堂聽起來似乎是比人間要好得多的地方,那麼大家應該都盼着快點死才對呀!因為自殺會進地獄,所以,看到親友非自然死亡,應該替他們高興才對。可是我從沒見過視死如歸的。
稍有點歷史知識的人回頭看看宗教的歷史,難道不想想為什麼千百年來宗教的地域性那麼明顯嗎?難道推斷不出宗教是人為的嗎?
還有好多問題,比如地獄為什麼要存在啦,處女懷孕說是瑪麗亞告訴耶穌的還是耶穌告訴馬里亞的,等等,都不太敢討論。
其實,真正佩服基督教的,是他能夠讓人們暫時放棄自己的理智,無條件的接收聖經上自相矛盾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