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神論者是什麼?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11月30日20:01:1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什麼是無神論?】 神是指超自然的(即不受自然規律制約),具有人格和意識,而且能影響自然事物的存在。無神論不相信有任何這樣的存在。 無神論者往往已接觸過各種有神論的觀念,經過思考而選擇無神論。對於那些未接觸過有神論宗教、還未思考過神是否存在,因此自然而然不信仰神的人,我認為不該算是無神論者。對那些只是不相信某種神的存在(比如基督教的上帝),但還相信某種超自然的神靈、鬼怪的人(比如某些佛教徒),也不該算是無神論者。 無神論者有兩類:一類是“弱無神論者”,認為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表明神存在,因此不相信神的存在。另一類是“強無神論者”,他們不僅不相信神的存在,而且相信神不存在。 【難道不相信神的存在和相信神不存在不是一回事嗎?】 不是。不相信某個事物是真實的,並不等於相信它是虛假的。“不相信”只是否認證據,而“相信”卻是認為有證據。不相信神的存在的人,可能並不完全否認神的存在的可能性,只不過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法讓人相信這種可能性,或者他們認為人類無法知道神是否存在,那麼他們就成了“疑神論者”(舊譯“不可知論者”)。 【為什麼無神論者不相信神的存在?】 每一位無神論者都可能有自己的理由不相信神的存在。有的是從哲學上否認神的存在。有的是仔細比較過各種有關神的存在的“證據”,而認為證據不足。有的是研究過某個流行宗教(比如基督教)的經文,認為那個神荒唐可笑,由否認這位特定的神的存在進而否定所有神的存在。有的並沒有經過哲學、神學上的思考,而只是根據生活經驗而否認神的存在。 【難道能夠認定某種東西不存在嗎?】 這是完全可能的,比如,在數學上,我們可以證明不存在比任何其他素數都大的素數;在物理學上,我們可以證明永動機不存在。 對於未知的事物,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不存在,那麼要推翻這個認定,只要等以後發現了它就行了;但是,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存在,那麼要推翻這個認定,卻需要徹底查找所有的地方才行,而這往往是不切實際的。所以,在實際上,特別是在科學研究中,為了能夠檢測,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某個事物存在以前,我們都是認定它不存在的。有神論者實際上也在悄悄運用這個原則,比如,基督徒顯然認為希臘神話中的神不存在,儘管他們並沒有徹底地去搜尋過。 同樣,如果認定神存在,這樣的認定是不可能被檢測的,因為我們不可能查找所有的地方去推翻這樣的認定。那麼,為了能夠檢測,我們最好還是認定神不存在,而等着別人來向我們顯示神存在的確鑿證據。 【如果神是存在的,但是不可檢測呢?】 如果神是存在的,只要他與我們這個世界有所溝通,那麼他就是可以檢測的。如果神是無法檢測的,那麼就是不與我們這個世界溝通的,那樣的神,對我們來說,也就是不存在的。 這樣的檢測未必就要是嚴格科學意義上的,但證據必須是直接的、明顯的、客觀的和確鑿的,只能用神來解釋的,否則的話,我怎麼知道那個證據證明的是神而不是其他別的東西? 如果《聖經》的記載是可信的,以色列人曾經多次直接檢測到神的存在。為什麼後來神不再讓人直接檢測到了呢? 【要什麼樣的證據才能讓你相信神的存在?】 這樣的證據必須是客觀的,而不是某個人的主觀體驗。如果有人聲稱他親眼見到了神,很可能只是他的幻覺,也可能他是在有意騙人。 這樣的證據必須是直接的、明顯的、沒有其他解釋的。比如,基督徒經常宣傳說,某位教徒得了不治之症後,大家為他祈禱,結果病好了,這是神在起作用。諸如此類的“軼事證據”只對那些願意相信的人才有說服力。此人的病突然好了,可以有很多種原因,可能是心理暗示的結果,可能是自身免疫力在起作用,也可能是由於某種未知的因素,但未知的因素並不等於就是神。 這樣的證據必須是非常確鑿的。神的存在是一個非常現象,非常的現象需要非常確鑿的證據才能讓人信服。 舉例來說,如果神能以人的面目在天空中向全世界顯示,哪怕只顯示一會兒,也足以打消任何人對他的懷疑。 【雖然神的存在是不可檢測的,但是我們能夠從邏輯上證明神的存在!】 有神論者已經花了幾千年的時間,提出了種種理由,試圖從邏輯上證明神的存在,至今還沒有找到任何一個經得起推敲的證明。如果有人自以為找到了一個新的證明,我們可以肯定存在着他沒有發現的漏洞,要麼前提是錯的,要麼推理過程出了問題。即使有一天,有人終於找到了在邏輯上無懈可擊的證明,也並不能說明神就真正存在,因為邏輯上正確並不等於事實上就存在。邏輯只是一個分析數據和推理的工具,只有在實際上檢測到了,才是最終的結論。邏輯僅僅是讓你知道應該如何或從哪裡着手檢測,而至今為止所有有關神的證明連這一點也辦不到。 【如果你信神,結果神不存在,你也不會失去什麼。但是如果你不信神,結果神是存在的,你就會下地獄。因此當一名無神論者是愚蠢的!】 這是所謂“帕斯卡賭注”,它有幾個漏洞。 第一,它沒有告訴我們該信哪一位神。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宗教,這些宗教有不盡相同甚至完全相反的教義、戒律,你無法同時信所有的宗教,只能選一個或幾個來信。而這些宗教信不同的神。你怎麼知道你信的這一個神就是真的?如果它是假的,而別的神是真的,你是不是要進到別的地獄?會不會比什麼神都不信更糟糕? 第二,“如果你信神,結果神不存在,你也不會失去什麼”未必正確。如果你信的神不存在,但別的神是存在的,你還是要受到懲罰。即使所有的神都不存在,你也不是沒有損失什麼,因為你為了這個信仰,浪費了許多時間、精力,做了許多無用功,該享受的不敢享受,不必受的苦卻受了,甚至因為信仰的緣故或諱疾忌醫或參加聖戰而白白死去,等等。 第三,這個說法實際上假設了兩種可能性相等,或至少差不多。但是在實際上,這兩種可能性發生的概率可能差別很大。如果神存在的可能性小得近於零,這種說法就不具有任何說服力。因此,它實際上只是那些已經信神的人的自我安慰。 第四,如果你並不是真心實意地信神,而是把信神當賭博,我們怎麼知道神不會嚴懲你這樣的投機分子? 第五,如果神是存在的,而神是好的和公正的,他不應該把是否信他當成是否下地獄的必要條件。僅僅因為不信他,好人就要下地獄,這樣的神是令人噁心的,不值得我們崇拜的。 【耶穌存在過嗎?如果他沒存在過,我們無話可說。如果他存在過,而他自稱天主,那麼就有三種可能性:他是天主,或他是騙子,或他是瘋子。根據《聖經》所描述的耶穌的德行,他不可能是騙子。他的所作所為也不象是瘋子。所以耶穌只能是天主。】 首先,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耶穌在歷史上存在過。 其次,即使耶穌存在過,也不限於只有三種可能性,而還有別的可能性。比如說,很可能他並沒有自稱過天主,是《聖經》的記載有誤。他的德行、所作所為也可能是捏造出來的。 最後,耶穌是騙子或瘋子的可能性並不是那麼容易排除的。在西方國家,有很多人象耶穌一樣自稱基督、天主、神,也有很多的信徒追隨,從這些信徒的描述來看,這些人也不象是騙子、瘋子,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相信他們都是天主? 【如果你走在荒野上,在地上見到一塊手錶,你就會知道它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地出現在那裡的,一定有一個手錶匠製造出它來。自然界的有序、複雜程度遠勝於手錶,所以自然界也應該有它的製造者,也就是上帝。】 這是所謂“手錶匠類比”。這個類比有如下漏洞: 第一,手錶匠要利用材料才能製造手錶,而上帝卻要從無中創造出自然界,這兩者不能類比。 第二,機器有許多許多種,如果你在沙灘上見到一輛車,見到一台收音機,總不至於認為它們也都是由手錶匠製造出來的吧?依此類比,自然界有各種各樣的產物,也應該有各種各樣的設計者,那麼我們是不是要相信有各種各樣的上帝? 第三,如果一塊手錶不是完美的,我們就可以推知它的製造者不是完美的;因為自然界並不是完美的,所以上帝也就不是完美、萬能的了? 第四,這個類比在邏輯上最致命的一點是:它先假定大自然沒有加工、設計的跡象,所以在荒野上手錶才會顯得突出;但是它馬上又假定大自然充滿了加工、設計的跡象,所以才象手錶一樣需要有一個設計者。這樣,這個類比就不是自洽的。 第五,機械系統和自然系統(包括生物系統)是非常不同的。一堆零件不可能自發組成一個手錶,並不等於生物大分子就不能自發組成生物。 【不管怎麼說,宇宙是這麼複雜,它不可能自發地產生,一定有一個創造者,這個創造者就是神。】 首先,科學界已普遍接受,進化論可以令人滿意地解釋宇宙的來源,宇宙是由簡單到複雜一步步進化來的,而不是一下子產生的。 其次,如果複雜的宇宙需要一個創造者,能夠創造出複雜的宇宙的創造者一定更複雜,那麼又是誰創造出了這個更複雜的創造者?如果說這個更複雜的創造者是天然存在着的,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認為較不複雜的宇宙也是天然存在的?為什麼要在“宇宙”和“天然存在”之間憑空塞進一個更複雜的創造者? 【我也曾經是無神論者,但是現在我是虔誠的信徒!】 那又如何?人與人不一樣,個人的經驗沒有任何說服力。有史以來,有從無神論者變成虔誠的信徒的,也有到死還是無神論者的,更有從虔誠的信徒變成了無神論者的。後者是不是也可以對着你嚷道:“我也曾經是虔誠的信徒,但是現在我是無神論者”? 【無神論難道不也是一種宗教?】 在回答這樣的問題之前,必須先弄清楚“宗教”的定義。我們一般地把宗教定義為相信和崇拜超人的控制力量。無神論不相信更不崇拜任何超人的力量,顯然不屬於通常意義上的宗教。如果為了把無神論也包括進去,而改變“宗教”的定義,那麼科學、政治、體育等等各種各樣的人類活動都會變成了宗教。 【就算無神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那麼它難道不是跟宗教一樣,也是一種信仰?】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也必須先弄清楚究竟什麼是信仰。 信仰首先要有“信”。對於弱無神論者來說,他們僅僅是不信神的存在,因此不能說那是信仰。如果要狡辯說“不信”也是“信”,那就等於說“沒病”也是 “病”。強無神論者相信神不存在,有了“信”,比較接近於一種信仰,但也未盡然。我們所謂的“信仰”,一般是指沒有任何證據(甚至有反面的證據)就完全地、確定地相信某件事,但是即使是最強硬的無神論者,在討論神的有無時,首先強調的也是證據的重要性。 我們在做判斷時,無法完全依靠證據,而總要相信某些無法證明的假設。即使是最重視證據的科學,也有某些無法證明的假設,比如它假設任何觀測者所觀測到的物理定律都是相同的。但是,科學並不因為相信這樣的假設而成為信仰。無神論採用儘可能少的假設,事實上,無神論的假設可以說跟科學完全相同。如果說無神論是一種信仰,那麼,科學也就成了信仰,而這是一般人所無法同意的。 【你既然不信神,人生不就變得沒有目的?】 人類的存在純屬偶然,他只是“存在”着,本身並不具有目的。但是個體的人生可以有目的、有意義。許許多多的無神論者都為自己的人生設定了目的,而過了或過着有意義的生活。我們不追求死後的幸福,而只追求今世的幸福。我們不追求永生,但也可以力圖在人類社會中、人類歷史上留下美好的印記。 【生活中受到打擊的時候,無神論者怎麼安慰自己?】 親人、朋友、寵物、工作、學習、文學、藝術、冥想、體育、心理醫生……。是的,我們沒法靠信神而獲得安慰。但是,難道僅僅為了能有個安慰,就必須相信虛妄的存在? 【無神論者是不是不道德的人?】 這取決於你如何定義“道德”。如果象是在某些國家,把信仰神當成了一種道德,那麼無神論者的確是不道德的人。但是,在一般意義上,道德指的是某個特定人類社會的行為準則。無神論者跟有神論者一樣,或者為了能夠在社會上成功,或者為了受人尊敬,或者因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只是出於良心,同樣要遵循道德準則,並不比有神論者更不道德。大多數的無神論者可能會遵循與有神論者一樣的道德準則,只不過出於不同的原因。我們遵循這些準則,不是為了取悅神或害怕神的懲罰,而是因為認為人類社會必須有這些準則才能正常運作。當然,有的無神論者幹了壞事後,試圖以其無神論信仰做為藉口;但是,同樣也有有神論者以他們的宗教信仰為由而作惡: “我們必須全盤接受以下可靠的教導:耶穌基督到這個世界上來拯救罪人。......耶穌基督向那些將信他並獲永生的人顯示了無限的耐心。永恆的、永生的、不可見的王,唯一的上帝,他的榮耀與世長存。”以上是美國威斯康辛州臭名昭著的系列吃人殺手傑菲里·達莫1992年2月17日在法庭上的宣言。 【希特勒是個無神論者,看看他都幹了些什麼!】 希特勒至少在表面上是個有神論者,而且還是基督徒: “元首讓那些受託執行‘最後解決’的人知道,殺戮必須儘可能地人道。這一點與他確信他是在執行上帝的旨意清洗這個罪惡的世界相一致。儘管他憎惡天主教會的等級制度,他仍然保留天主教徒的良好身份(‘我跟以前一樣是天主教徒,並會永遠是天主教徒’),他牢記天主教的教導,即猶太人是殺害上帝的兇手。因此,對滅絕猶太人,良心不該有絲毫的內疚,因為他僅僅是在扮演着上帝的報復者的角色--只要這種滅絕是與個人無關的,而且不殘酷的。”(1941年秋天的事。摘譯自John Toland "Adolf Hitler",pp507) “我跟以前一樣是天主教徒,並會永遠是天主教徒”一語引自希特勒的助手GerhardEngel在1941年10月的日記,為希特勒私下談話的紀錄,因此不能視為宣傳,而更能代表希特勒的真實想法。 【你怎樣看待宗教人士或宗教機構的慈善行為?】 所有的慈善行為,不管是抱着什麼動機,都是值得讚賞的。但我們也應該注意,抱着宗教動機的慈善行為,是為了傳教的放債,或是為了自己死後上天堂的投資,有其偽善的一面。我更讚賞那些發自內心的、不抱任何利己動機的慈善行為。 【難道宗教信仰會有什麼害處嗎?】 有許許多多的害處,不僅對信仰者有害,對其他人也會有害。 歷史上有過許多宗教戰爭,比如基督教的十字軍東征。信徒們也許會爭辯說宗教信仰並不是這些戰爭的真正原因,而只是藉口。但即便如此,宗教信仰至少為這些戰爭提供了藉口,讓它們“合理化”。 歷史上也發生過由於宗教原因而導致的大規模的迫害、屠殺和種族清洗,比如基督教在中世紀對女巫、科學先驅的大規模迫害、屠殺。 即使在今天,由於人類社會的進步,宗教的危害性已大為減輕,但仍然相當嚴重。宗教仍然是國家、地區紛爭的根源,象巴爾幹半島、北愛爾蘭、中東地區的紛爭,就都跟宗教信仰脫不了關係,甚至可以說幾乎全都是由於宗教原因而導致。 自古以來,就有許多宗教領袖以褻瀆神靈為由處死異教徒或無神論者。有許多信徒因為其子女成了無神論者或與其他宗教的信徒結婚,就殺害了自己的孩子。 許多宗教信徒迷信奇蹟治病。有無數這樣的例子,信徒由於宗教信仰而諱疾忌醫,或者乞靈於教士、巫師的神力,因而病重身亡。有許多信徒出於宗教的理由拒絕接受輸血,因而死亡。 由於天主教會反對任何人為的避孕方法(特別是避孕套),對人口過渡增長和愛滋病的流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由於某些基督教團體反對人工流產,許多醫療診所被騷擾,有的醫生被謀殺。 宗教信仰對人類社會也是一個巨大的財政、人工負擔,浪費了無數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信徒們花費了無數錢財用於建造、修繕教堂、廟宇,浪費了無數時間用於禮拜、祈禱、舉行宗教儀式、學習經文等等。這些金錢、時間本來可以用於更好的事情上。 【那些幹壞事的人並不是真正的信徒,他們只是用宗教信仰為藉口!】 什麼是真正的信徒?我們怎麼知道誰是真正的信徒,誰不是真正的信徒?看看基督教,有如此多的派別互相競爭、互相攻擊、甚至互相屠殺,每一個派別都自稱是真正的基督教,我們怎麼知道誰是真是假?如果連基督教的主要教會,象天主教會和英國教會,都無法讓對方同意什麼才是真正的基督教,我們無神論者又怎麼能夠同意? 因此,無神論者對此只能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如果有人自稱基督徒,並以基督教信仰為由做事,我們只好當他為基督徒。也許有的基督徒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歪曲基督教教義,但是如果《聖經》的教導是這麼容易被歪曲的,我們怎麼能夠拿它當道德教條?如果《聖經》真是神的教導,神為什麼要讓它這麼容易被歪曲?為什麼不寫得明明白白無可歪曲?你又怎麼知道你對《聖經》的理解就不是在歪曲神的旨意?如果《聖經》的經文不存在唯一的、無可辯駁的解釋,而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我們無神論者為什麼就要相信其中的某一個解釋是真的,其他的都是假的?因此,如果有人自稱信仰耶穌基督,聲稱他是為了耶穌和根據《聖經》的教導而殺人,那麼對不起,我們必須叫他基督徒。 【如果宗教信仰如此糟糕,怎麼還會有這麼多信徒?】 一種信仰的流行跟它是否正確,或是否有效,沒有關係。想想看,星相學、算命、偽科學……同樣非常流行。傳染病也很容易流行。 信神只是人性的弱點。在許多原始部落,宗教信仰使其成員能夠解釋他們無法明白的自然現象。即使是在文明社會,科學已能夠解釋許多自然現象了(比如用自然選擇解釋生物的適應性),也仍然有許多人樂於相信超自然的解釋(比如神創論)。在今天,宗教信仰除了提供對世界的解釋以外,還起着社交作用,讓信徒們能夠互相交流和有歸屬感。 【許多不同的文化都發展出了宗教,這不意味着神是的確存在的?】 不。即使不同的文化有類似的信仰,並不意味着那個信仰就是真實的,它可能只是出於人類的一種本能。如果我們把宗教信仰看作是人類社會的產物的話,那麼它們具有某種共同點,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這些共同點,不過是在起着穩定某個特定社會的作用,比如服從權威,不要謀殺,不要偷盜之類。 有許多宗教具有共同點,還因為它們彼此之間有親緣關係。比如,學者們認為,《聖經》中的上帝七日造天地的說法,是從古巴比倫人的神話抄來的;摩西十誡則源於哈姆拉比法典。眾所周知,猶太教、基督教和回教又有同一來源。 事實上,大部分宗教都很不相同。比如,佛教和道教就沒有類似於基督教那樣的神的觀念。對神究竟是什麼樣的,不同的宗教之間並無共識,相反地,大多數宗教都攻擊其他的宗教是假的。 【美國以基督教立國!】 從美國幾位重要創建者對基督教的態度來看,我們很難相信美國是以基督教立國的。 本傑明·富蘭克林在1728年11月20日寫道: “我無法想象無限的天父會盼望或要求我們的崇拜、讚美,我甚至無法想象他是無限地存在天上。”托馬斯·傑斐遜在1787年8月10日致Peter Carr的信中寫道: “甚至對上帝是否存在也要大膽地質疑。因為,如果上帝存在的話,他也一定會更贊成理性的尊重,而不是盲目的恐懼。”托馬斯·傑斐遜在1820年致W. Short的信中說: “不要誤以為我贊同他(耶穌)的所有教條。我是唯物主義者,他則站在唯靈主義那一方。他宣揚悔恨是贖罪的有效方式,我則要求用努力工作來抵罪。在其傳記作者所歸於他的言論和布道中,我發現了充滿美好想象、正確的道德和最可愛的仁慈的許多段落,但是我同樣發現了那麼多的無知,那麼多的荒唐,那麼多的虛假、矇騙和欺詐,就象是宣布如此多的互相矛盾不可能來自於同一個人。因此我要把金子和渣滓分開,把耶穌復原為前者,而把後者歸於他的使徒們的愚蠢和欺詐。保羅就是這些騙子當中的佼佼者,耶穌教條的第一個敗壞者。”托馬斯·傑斐遜在1823年4月11日致約翰·亞當斯的信中寫道: “總有一天,所謂耶穌以上帝為父,在處女的子宮中神秘誕生的說法,將與米涅瓦從朱比特的腦中誕生的說法一樣,被視為寓言。”約翰·亞當斯在1816年12月27日致F.A. Vander Kamp的信中寫道: “按我的理解,基督教信仰過去是、現在也是神啟。但是,無數的寓言、故事、傳說跟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神啟混合在了一起,使得它們成了前所未有的最為血腥的宗教,這是怎麼一回事?”約翰·亞當斯在致托馬斯·傑斐遜的信中還說: “一想起十字架,這個人類有史以來妄用苦難的最要命的象徵,我就幾乎要渾身發抖。想想這個苦難的器具所帶來的災難!”最後,在1777年美國參議院批准、美國總統簽署的1776年第黎波利條約第11條明確宣布美國不以基督教立國: “由於美國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礎上,由於美國對穆斯林法律、宗教和安定不抱任何敵意,又由於美國從未參與針對任何穆斯林國家的戰爭或敵對行為,雙方宣布,不應該因為宗教的意見而產生藉口破壞兩國和諧共處。”(Charles I. Bevans" "Treatie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776-1949",vol.11(pp.1070-1080)) 【科學不能證明神不存在!】 科學研究的是自然事物,並不研究超自然(神)事物。儘管科學在總體上並不證明神不存在,但在解釋自然現象時,都已排除了神的存在的可能性。以前許許多多被視為神的存在的證明(比如雷電、物種起源),科學都已給出了符合自然規律的解釋。事實上,科學界早已達成了共識,在從事科學研究時,不能引進任何超自然的觀念,不承認自然事物受到任何超自然的影響,因此,科學研究實際上是無神論的,儘管某位科學家可能是有神論者。 【有許多著名的科學家信神!】 那又如何?同樣有許多著名的科學家不信神。事實上,根據國際學術刊物《自然》在1998年公布的一個調查結果,即使是在有神論盛行的美國,大部分科學家都不信神,傑出的科學家幾乎都不信神。在美國科學院的院士中,只有大約7%信神。 就象前面已經指出的,一個信仰是否正確,並不取決於信仰它的人數多寡。而且,跟信徒崇拜其宗教領袖不同,無神論者並不崇拜科學家。 一個科學家只有在他的研究領域才是專家,當他在別的領域發言時,不管他的名氣多大,他的話也不具有特別的份量。即使是一位著名的科學家在他的研究領域發言,也必須提供證據支持,而不能空口無憑。科學研究在本質上並不承認權威,而只承認可重複的、能被獨立驗證的證據。 【連達爾文在晚年都後悔創建進化論,懺悔信了基督教!】 這是一個早已被揭穿,但基督徒至今仍然津津樂道的謠言。 這個謠言的始作俑者是一位叫赫普的美國修女。達爾文死後不久,她在馬薩諸塞州的一次布道中聲稱,在達爾文臨終前,她訪問了他,達爾文向她做了懺悔,後悔自己創建了進化論。教會組織對赫普的謠言如獲至寶,迅速傳播開來。在一九二二年,達爾文的女兒亨里雅塔為此發表了聲明: “在我的父親臨終前,我守在他的身旁。在他重病不治時,或在他得其他病時,赫普修女都不在。我相信我的父親從未見過她,她對我的父親的思想、信仰沒有任何的影響。他對他的任何科學觀點,不論是當時的還是早些時候的,從未反悔過。我們認為有關他懺悔的故事是在美國編造出來的。整個故事純屬無稽之談。” (Ronald W. Clark,The Survival of Charles Darwin: a Biography of aMan and an Idea, published by Weidenfeld & Nicholson,1985,pp199) 【連愛因斯坦都信神,難道你比愛因斯坦還聰明?】 愛因斯坦信的是斯賓諾莎的神,也就是大自然的代名詞,而不是超自然的、有人格和意識的、操縱着人類命運的神。1954年3月22日,一位機工給愛因斯坦寫信,提到他讀到一篇有關愛因斯坦的宗教信仰的文章,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愛因斯坦在24日回信說: “你所讀到的關於我篤信宗教的說法當然是一個謊言,一個被有系統地重複着的謊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也從來不否認而是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如果在我的內心有什麼能被稱之為宗教的話,那就是對我們的科學所能夠揭示的這個世界的結構的沒有止境的敬仰。”1953年7月17日愛因斯坦在給一位浸禮會牧師的回信中說: “我不相信個體的永生,我認為倫理純粹只是人類自身的關懷,並沒有超人的權威躲在後面。”(以上摘譯自AlbertEinstein--TheHumanSide) 當然,愛因斯坦本人信不信神,跟有神論是否正確無關。 【就算宗教不是完全正確的,它至少能給人生一些重要的啟示。無神論又能給人什麼樣的啟示?】 無神論同樣能給人生許多重要的啟示,這些啟示有的可能跟某些宗教啟示相同,有的則完全不同: 一、追求真理,即使真理讓你不舒服。 二、不要僅僅因為你希望某件事是真的,就去相信它。 三、如果你要讓你的人生有某種意義,應該由你自己去尋找。 四、生命只有一次,要努力讓你的這一生過得有價值,不要寄希望於來世。 五、不要迷信外來力量,不要崇拜權威,要相信你自己。 六、與其盲目地服從某項道德規範,不如發現自己的良心。 七、對非常的現象要特別保持非常懷疑的態度。 八、僅僅因為某件事物很流行,並不意味着它就是真實的。 九、如果需要做出認定,就認定那些容易檢測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 十、所有的信仰都必須能夠接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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