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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原來比老婆更嫵媚可人
送交者: 真牛 2005年12月22日21:29:2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在《金瓶梅》中,西門慶固然是中心人物,但這部書的名字卻是三個女性名字的組合:“金、瓶、梅”。在笑笑生的心目中,恐怕還是把它作為一部“淫婦”列傳來看待的。在諸“淫婦”中,要數潘金蓮最“淫”,故事也最多。小說開頭,就從論“情色”出發,交代了“這一本書”的主要故事,是講潘金蓮這個“好色的婦女” “日日追歡”,最後“不免屍橫刀下”,同時使“貪他的斷送了堂堂六尺之軀”(第一回)。作者要勸誡世人的,無非就是一句話:“萬惡淫為首”。自此之後,潘金蓮似乎就成了古今文學史上最著名的“淫婦”。
  
  潘金蓮之所以被稱為“淫婦”第一,無非是說她不顧社會普遍的道德規範,既在婚外 “好偷漢子”,又在家內“霸攔漢子”,性慾亢奮,行為過度,用孫雪娥對她的評價:“說起來比養漢老婆還浪,一夜沒漢子也不成的,背地裡干的那繭兒,人干不出,他干出來。”(第十一回)她的“淫”,固然使她走向“惡”,走向人性的扭曲,走向犯罪的深淵,但我們不難發現:她的原欲的衝動,多少催發了一種主體獨立意識的萌生,使她去極力尋找自我,主宰自己。

  潘金蓮的“好偷漢子”出名是從當上武大老婆後開始的。她之所以萌發偷情的念頭,是與她意識到自己的美貌和才幹分不開的。她本來就長得漂亮,不要說西門慶見了她失魂落魄,就是女性見了她也讚嘆不已。第九回寫吳月娘定睛觀看她時道:“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跑;從腳看到頭,風流往上流。論風流,如水晶盤內走明珠;語態度,似紅杏枝頭籠曉日。看了一回,口中不言,心內暗道:……果然生得標緻,怪不得俺那強人愛他。”更突出的是,她機變伶俐,能說會道,多才多藝,敢作敢為,正如她自己說的:“我是個不戴頭巾的男子漢,叮叮響的婆娘。”(第二回)與她的“風流伶俐”相比,其丈夫武大則猥瑣無能,顯然不般配。於是她強烈地感到:“他烏鴉怎配鸞凰對?……他本是塊頑石,有甚福抱着我羊脂玉體?”“普天世界斷生了男子,何故將奴嫁與這樣個貨?”只是覺得“奴心不美”,“端的那世里晦氣,卻嫁了他,是好苦也。”應該說,這種“姻緣錯配”是客觀存在。假如她壓抑自我,承認這種客觀的命運,也就罷了。但潘金蓮就是不想忍受社會給她這樣的安排,而要靠微弱個體懵懂地努力去改變目前的局面,於是她“打扮光鮮,只在門前簾兒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雙睛傳意”,以“好偷漢子”出了名。

  不過,小說真正寫到她在張大戶以後想偷與偷到的漢子共有五名:武松、西門慶、琴童、陳經濟、王潮兒。這裡多少表現了她對自我的追求與對命運的抗爭。作為武大的妻子,她第一個看中的是“身材凜凜,相貌堂堂”的武二郎,禁不住心裡尋思:“奴若嫁得這個,胡亂也罷了。”於是她自覺、主動地邀請武二搬來家住,獻盡殷勤,百般挑逗,但想不到這位意中人,認同的是社會群體的道德規範而不是個體的自由意志,不想“敗壞風俗”“傷人倫”(第一回),回答她的是一頓無情的搶白。第二個是得手的西門慶。西門慶給她的第一印象是“風流浮浪,語言甜淨”,臨去時回頭看了她七八遍。她敏銳地感覺到這人對自己“有情”(第二回)。當西門慶在王婆家正式“勾搭”她時,她不失時機地表示“你有心,奴亦有意”(第四回),十分主動、及時地把握自己的命運。她對西門慶說:“奴家又不曾愛你錢財,只愛你可意的冤家,知重知輕性兒乖。”(第八回)假如不論她所愛非人,她所追求的並非完全是“淫”是“惡”,而是對方“可意”的“性兒”。後來作為西門慶的妻子又與其僕人琴童與女婿陳經濟偷情,其動因已不是婚姻不配,而是由於丈夫不專一而使她在精神上與肉體上感到壓抑,以圖報復。她偷琴童,就是因為西門慶一連半個多月在院中“留戀煙花,不想回家”。她在房中“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時如半夏”,盼不到西門慶來家,就“將琴童叫進房”,灌醉了他,“兩個就干做在一起”(第十二回)。這裡,一切都是出於她的主動與安排。她明明知道西門慶是一個“打老婆的班頭,坑婦女的領袖”(第十七回),但當她一旦為了追求個體的滿足,就“不顧綱常貴賤”,“管甚丈夫利害”,“正是色膽如天怕甚事”(第十二回),獨立地去面對現實。她是勇敢的,但又是盲目的。這只是停留在粗野的性報復與性發泄的層次上,並沒有一絲感情的交流,毫無真善美的內涵,但確實也表現了她的反抗性。至於陳經濟與她,在第十八回初遇時,“猛然一見,不覺心蕩目搖,精魂已失”。作者說他們是“五百年冤家今朝相遇,三十年恩愛一旦遭逢”。當然,他們之間的偷情並不“清美”,談不上有什麼“民主性”,但也並不完全等同於偷琴童和後來“又把王潮兒刮剌上”(第八十六回)那樣,主要出於原始的性慾。假如我們不去追究他們的偷情基礎是什麼,只從潘金蓮獨立、大膽的追求這一點來看的話,她所追求的陳經濟確實沒有辜負她,直到最後,陳經濟還把搬取父親靈柩的事放在腦後,首先想方設法湊上一百兩銀子,向他的“六姐”表示:“一頂轎子,娶到你家去,咱兩個永遠團圓,做上個夫妻。”(第八十六回)因此,從潘金蓮幾次“偷情”的情況看,我們雖然不能排斥這裡存在着一種原始性慾的衝動,不排除在異性浪子誘惑下存在的迷惘和無奈,但無論如何也夾帶着一個女性對自己個體能力和價值的自我認定,並在這基礎上用自己的實踐對客觀社會認同的價值觀念作出否定,努力以自己的意願改變自我的命運,表現了一種個體主體意識的覺醒。

  芸芸眾生,苦海無邊。社會所強加於人的,往往是人性的壓抑;而人性的弱點,又常常失之於人慾的放縱。因此,人生一世,常常在壓抑與放縱之間搖盪,完善而健全的人性難得,扭曲而變態的人性常見。一部寫人的小說,一個傑出的作家,要將人性引向美善,就不僅要暴露人性的壓抑,歌頌自我的覺醒,而且當以適當的筆墨刻露人性的扭曲和變異。況且,人的壓抑與反抗,常常是從人性的扭曲或扭曲的人性出發的。《金瓶梅》是一部寫 “惡”的小說,側重於暴露假醜惡來將人們的心靈引向真善美。請看,《金瓶梅》世界中男男女女們的人性大都是扭曲的,而這種扭曲,大都由於情慾的惡性膨脹所造成,小說就把這種扭曲的人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潘金蓮,險和狠毒,演出了一幕幕反人性的活劇。從毒殺武大郎,到整死李瓶兒,雖然帶有一點點自我追求、自我反抗的意味,但這種反抗本身帶有反人性的一面,她最終給人的印象無疑是:其人性喪失殆盡,成了一個十足的淫婦,惡的化身。

  假如說,從她與張大戶的朝來暮往,到與西門慶的如膠似漆,都有虧於道德的話,那麼,她為了與西門慶“長做夫妻”,而親手將砒霜灌進丈夫的喉嚨,就完全跌進了罪惡的深淵。在整個謀害武大的過程中,她表現得是那麼的鎮定果敢、心狠手辣:當聽見武大來捉姦時,西門慶自知理虧而心怯,“便仆入床下去躲”,她卻 “先奔來頂住門”,又激發西門慶來打武大:“你閒常時只好鳥嘴,賣弄殺好拳棒,臨時便沒些用兒,見了個紙老虎兒也嚇一交!”於是讓西門慶開拴打出,飛起一腳,踢倒武大。武大病倒在床上,“要湯不見,要水不見”,她卻每日“濃妝艷抹了出去”,與西門慶“做一處,只指望武大自死”。當武大被灌進了毒藥,她又 “怕他掙扎,便跳上床來,騎在武大身上,把手緊緊地按住被角”,終於使丈夫“喘息了一回,腸胃迸斷,嗚呼哀哉”。其心腸之狠毒,其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私慾的膨脹,使她完全喪失了人性,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罪犯。

  毫無疑問,潘金蓮的第一個丈夫死於她的“淫”,而第二個丈夫西門慶同樣是死於她的“淫”。就是她逼着疲憊不堪的西門慶亂飲淫藥,終於使西門慶油枯燈盡,藥不可治。而在西門慶將死之時,她一方面將責任賴得精光,對他毫不關心,甚至連“對天發願”也唯獨她與李嬌兒不肯做,顯得一無情義,而另一方面,到了晚上,還不顧死活地“騎在他上面”,弄得西門慶“死而復甦者數次”,十足地暴露了這個性虐狂的嘴臉。作者兩次用了“騎在上面”的筆法,大有深意在焉:兩個丈夫雖然走的是兩條不同的路,但都是被潘金蓮的“騎在上面”送上了西天!

  潘金蓮的慾火不但燒死了兩個丈夫,同時也使她容不得丈夫身邊的所有女性。爭寵,嫉妒,“霸攔漢子”,乃至想方設法置人於死地。自從她嫁到西門慶家中後,憑着自己的風騷,又施展了賄賂小廝、寫曲道情、送物致意等種種伎倆,很快地掃清爭寵道路上的障礙,李嬌兒、孫雪娥、孟玉樓,乃至吳月娘,都不是她情場上的對手。她的妒忌心理,甚至容不得丈夫與娼妓胡混,與僕婦偷情。她幾乎駕馭住了那個不老實的男人,“寵愛愈深”。然而,在西門慶的妻妾隊伍中一個有才有色的六娘李瓶兒,竟使她整天覺得自己各方面都處於下風。特別是當第二十七回“私語翡翠軒”時,親耳偷聽到西門慶“誇獎李瓶兒面色白淨”和李瓶兒自己懷過身孕時,她似乎要感到全軍覆沒了。但是,有勇有謀、敢作敢為的潘金蓮決不甘心於自己的失敗,她立即發起了反擊。

  她先加緊美化自己,增強誘惑力。於是,常常暗暗將茉莉花兒蕊兒,攪酥油澱粉,把渾身上下都搽遍了,搽得白膩光滑,異香可掬,引誘西門慶見了愛她,奪走李瓶兒的寵愛(第二十九回)。

  她開始對瓶兒冷嘲熱諷,在精神上折磨她。剛聽罷他們私語後,大家湊在一起坐下來,“那潘金蓮放着椅兒不坐,只坐豆青磁涼墩兒。孟玉樓叫道:‘五姐,你過這椅兒上坐,那涼墩兒只怕冷。’金蓮道:‘不妨事,我老人家不怕冰了胎,怕甚麼?’……那潘金蓮不住在席上只呷冰水或吃生果子。玉樓道:‘五姐,你今日怎的只吃生冷?’金蓮笑道:‘我老人家肚內沒閒事,怕甚麼冷糕麼?’羞得李瓶兒紅一塊白一塊。”(第二十七回)

  她又在漢子和主婦面前挑唆,時時惡言中傷李瓶兒。西門慶要洗臉,她就說:“怪不得你的臉洗的比人家屁股還白”——因為西門慶特別欣賞李瓶兒面色白淨。西門慶要同她胡搞,她就衝着他說:“我不是你那可意的,你來纏我怎的?”(第二十七回)甚至乾脆說:“奴的身上黑,不似李瓶兒的面色白就是了。她懷過孩子,你便輕憐痛惜,俺們是拾兒,由着這等掇弄!”她甚至編造謊言對月娘說:“李瓶兒背地好不說姐姐哩,說姐姐會那等虔婆勢,喬作衙!”平地挑起了吳月娘對瓶兒的惱怒(第五十一回)。


  她還到處罵街,發泄私忿,造成聲勢。特別是瓶兒臨產之際,可以說罵不絕口:“一個後婚老婆,漢子不知見過了多少,也一兩個月才生胎,就認做是咱家的孩子?”當小玉抱着吳月娘準備的草紙等臨月用的物件走來時,她又罵道:“一個是大老婆,一個是小老婆,明日兩個對養,十分養不出來,零碎出來也罷!”當孫雪娥慌慌張張來險些絆一跤時,她又挖苦道:“獻懃的小婦奴才!你慢慢走,慌怎的?搶命哩?黑影子絆倒了,磕了牙也是錢!……養下孩子來,明日賞你這小婦一個紗帽戴!”她惡言折磨,終於整死了李瓶兒,但潘金蓮的慾火和淫蕩也最終斷送了兩個丈夫的性命。

世上男人終有一死,男人的死法有兩種,一種是死於好色,另一種死於不好色。如此二分在邏輯大概可以說通。不久前寫關於希特勒的一些文章時,我隱約覺得“好色”而死亦可分為兩種:一則好“女色”,二則好“國色”。


死於“女色”,中文世界裡有諸多境界,最著名者莫如尋芳客們的口頭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小學歷史入門課的第一個人生忠告就是男人不能像商紂王那樣好色,為了那個叫妲己的妖姬,最後被“雙丟”(丟了天下、丟了腦袋)。但是本文所說的“國色”,並非代指妲己、楊貴妃等傾城傾國、沉魚落雁的麗質佳人,而是說一個國家被賦予的虛妄前途。所謂好“國色”者,就是那些把自己國家當作絕世美女去愛戴,愛到如痴如醉,愛到死去活來,愛到不知什麼時候丟掉自己的人格終於走火入魔的人。如果他因此丟失了自己的性命,我們就謂之為“死於國色”。


走火入魔最大的危險就是使人失去常識。去年在德國引起廣泛爭議的電影《毀滅》極好地複述了希特勒當年如何迷戀“國色”。曾記否,這位落魄畫家一旦大權在握,就要以一人之意志強力推行自己的理想主義。國家是畫布,人民是畫筆,而在戰場上,士兵就是被顏料包裹的筆尖。所謂生靈塗炭,其時不過是生靈塗上專制的五顏六色。自古以來讓人景仰的政治韜略從此不得不讓位於這位拙劣畫家的行為藝術。俗話說,各行其是,各司其職。誠然,搞政治的人去搞藝術,是對藝術的褻瀆; 然而搞藝術的人去搞政治,又何嘗不會將政治推向險境?藝術的詩性思維,因為對完美的崇拜和追求,可能會將政治推向另一種極端。在政治與意識形態的強力推動下,理性終於讓路於荒誕。所以,當蘇軍將柏林炸得地動山搖時,躲在地下室里的阿道夫甚至露出一絲微笑。他對站在新柏林沙盤旁的建設師說,柏林炸得越平越好,到時我們重建柏林就省力了。


在我看來,歷史上一些因為惡政孽生出來的大災大難,大多都是因為詩性思維壓倒理性思維所致。因為前者重意境、重審美(當知在人的潛意識裡悲劇是美的極致)、重概念而輕邏輯。改天換地、推倒重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等“壞事變好事”式的辯證法就是典型的詩性思維。在啟蒙運動和詩性思維這兩股巨浪的推動下,終於釀成了綿延於上一世紀的災難。它包括那些以為只要花上短短一二十年便可以建立人間天堂的極端烏托邦運動以及持續六年席捲亞、歐、非三大洲的世界大戰。這種好“國色”的理想主義可以簡述為“鳳凰涅槃”式的孤注一擲。其不幸在於探尋至瑧至美時,卻無視另外一些尷尬,比如鳳凰一旦自焚而死永遠不會復活或即使復活它有可能變成一隻雞或一隻鵪鶉。


一個不尊重自己歷史的國家,斷然是不會尊重自己的鄰國。在好“國色”時代,它的掌舵者和追隨者所能想到的,只是這個國家美艷如花、美侖美奐的未來。以虛妄的未來透支現在。他們不是自私的,卻會因為“國色”而幾近瘋癲。恰恰是這種大公無私的瘋癲最為可怕,因為能量無窮。在利他外衣的掩飾與自我暗示之下,一切惡都是“必要的惡”,都有了道德合法性。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犯下滔天罪行的德、日兩國的法西斯分子,並非人人生來就有惡狼的習性,他們背井離鄉、餐風露宿,扛着機槍去殺戮鄰邦異族,有的是被政治脅迫的,然而更多的人卻是為了國家或民族的遠大前程甘當炮灰與剖腹者。他們心甘情願地聽從了超越於人性之上的偉大“道德”的感召。深受納粹之苦的法國著名精神科醫生鮑里斯·西魯爾尼克曾經撰文感慨,那些殺人無數的軍警一定相信自己是“帶來毀滅的天使”。所有的惡行似乎都是對“時代道德”的服從。當“服從”被文化神聖化之後,劊子手不會因為殺人再有任何罪惡感。對於他們來說,服從就是“去責任化”,他們的所作所為只是在社會體制里盡職盡責,就像小說《悲慘世界》裡的警察局長一樣兢兢業業。當軍隊、“人神”或哲學家們設計出奇妙的清洗計劃時,服從者便會以人類之名去參與反人類的罪行。支持他們的道義與理由是“殺死個耗子當然不算犯罪”。從本質上說,這種服從已經掏空了人成其為人的一切真實意義。(見拙文《良心沒有替罪羊》)。


由此可見,在歷史上,同樣是好色,貪戀“國色”者要比愛好“女色”的市井之徒、平民百姓更有道德優越性。因為他們好的不是人人喊捉(奸)的藩金蓮,而是可以光宗耀祖的“國色”,擲地有聲的崇高概念。他們“因好色而縱慾”常常可以感天動地,不但可以將別人勸進自己的戰車,甚至將自己的一輩子也騙個精光。路易· 斯博洛爾曾說:“政治使人變得罪惡。”然而,政治並不足以使罪惡轉變成毀滅性的大災大難,它的另一個前提是“意識形態使人變得愚蠢”。同樣是在電影《毀滅》結尾,在蘇軍攻陷柏林之際,戈培爾夫人之所以毅然將自己的六個孩子一一毒死,只是因為她心存信念——沒有“國家社會主義”,人類就沒有希望和未來,而她不能讓自己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國家。


在一定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西方後現代思潮本質上是一次關於“好色”的轉向,即從好“國色”轉向好“女色”,從“國家萬歲”轉向“國民萬歲”,從“領袖萬歲”轉向“生活萬歲”。這是在經過二十世紀諸多大災大難之後,人類獲得的一個寶貴經驗。近年來,在法、美至少有兩件事可以佐證這一點。一是不久前法國評選本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縱橫沙場謀求大國霸業的拿破崙皇帝跌出前十名,領先於他的是眾多慈善家和那些給他們生活增添樂趣的人。另一件事涉及美國的兩位總統,一位是好“女色”的比爾·克林頓,另一位是好“國色”的喬治·布什。如今地球上大多數居民之所以認為小布什時代較克林頓時代危險,是因為人們發現這位牛仔總統試圖將這個舊傷未癒的世界重新拉回到好“國色”不好“女色”、要政治不要生活的舊時代。


當然,好“國色”不必完全貶抑,好“女色”亦不必無條件稱頌。畢竟,死於好“女色”也不是一件好事情。今日世界的現實是如何徹底從死於“國色”的困境中走出來,卻又不致跌進死於“女色”的深淵。


如王爾德所說,人生因為有美,所以註定是悲劇。從啟蒙時代正午灼眼的陽光到後現代溫香軟玉的沉沉暮氣,男人能否逃出死於“好色”的宿命?如果誠如開篇所言,什麼樣的男人不死於好色?在他未死亦未好色之際,究竟為何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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