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一個[君主]體制的國家可以是一個Kingdom State或者是一個Imperial State又
或者是一個Emperor State的國家。這些國家體制也可以稱作[帝制],這類國家叫[帝
國]。在政治學術上這些[國家體制]有根本的運作和定義上的分別。 不過這三個體
制之中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政治特點就是[封建]。由於分析不同[帝國]的體制超出了
本文的政治議題,故此本文不希望在這些體制的議題上落墨。
無論是中國的[封建]還是外國的Feudal,它們的共通點就是統治者都要在國民心中
建立他們的權力形像。除了中華民國以外,中國歷代的封建統治者都以更改國號為
他們建立權力的形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就是這種封建思維的產物,
它的文法脫離了中國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所要表達的訊息。這一個錯誤的訊息加上國
民,特別是近代中國學者對Republic一辭和政治科學的無知,做成了中國在世界政
治舞台上關於台灣的困局。這個無知的困局讓世界各國從非洲,美,歐,特別是日
本和美國充分的利用,拷詐,逼使中國在政治,經濟和領土上不停的讓步。我國的
領土釣魚臺,就是在這個困局基礎上對日本讓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
號”不單是一個封建思維的產物,而且一個文法不通,語辭從疊的國號。(請參考
Workshop #4 - [共和]憲法的[民主],[自由]和[人權]的法理定義)
無論是政治還是法律,中國自從一個Emperor State的[帝制]國家走上[共和]的“中
華民國”那一刻,每一個中國的公民對這個國家的法權人的地位,在沒有得到他們
認同之下是不可變動的。在國製法裡面也沒有法律不容許一個國家和它的民族保流
他們的民族習慣,其中包含了“封建”。從另外的一個法律角度推理,世界每個國
家都必須專重其它國家的Culture - 民族習慣和文化。中國更朝換代的封建“國號”
習慣也是屬於文化的一個範疇。所以在[共和]法律之下,這個習慣不會影響到我們
這個民族對台灣和中國任何一塊土地的擁有權。
修改落後和語法不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來迎合中國未來的發展是一個不可避
免的事情。如果我國的民族再讓那些自封和御封的,缺乏專業知識的“專家”“學
者”胡來。中國給外國要挾,愚弄的悲劇不知何時才了?因為中美和中日外交的往
來困局,就是因為中國無知“專家”“學者”的胡來而做成了讓美日對中國政策
“明知而胡來”的機會。從法理的角度,“中美三個公報”的承諾和《台灣關係法》
對於台灣的義務,自從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了中國那一刻,美國
單方面推行這個所謂的關係法已經是違反了我們中國的[共和]法律。這是一個美國
對中國“明知而胡來”的事例。
中國“專家”胡來“國號”所帶來給國家和學術界的悲劇自1949年以來一共有兩次。
在政治學裡面給中華民族帶來了很大的笑話和傷害。第一次是1949“封建”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國號。那一次由於中國當時的“學者”的知識是由“八古知識”轉型過
來的,我們對這些“學者”還有原諒的理由。
第二次是三十年後的八十年代,關於由鄧小平先生和蔣經國先生促成的兩岸統一和
談。當時大陸所派的,和在背後動用支持的“專家”“學者”人力資源是無限的。
在這些人之中,隨便的拿他的一個“學術”“專家”封銜,在表面上都應該是獨當
一面的專業人才。而在台灣方面,蔣經國先生一心為了統一中國,他所派的人員有
兩方面的人才。一種是一心一意的在法理上,有默契的和大陸“學者”“專家”達
成兩岸統一的專業人才。而另外一種是以辜氏為主的“名人”。“名人”的“名言
哲理”在法律的科學角度永遠是Irrelevanted。政,法的學術專業所追求的是“明
言節理”。用另外的一種語言解釋就是政,法學術專業是追求[共和]之下清晰的統
一法理邏輯和法律效應。蔣經國先生的安排是用心極其良苦的。在和談全程,由辜
氏所代表的“台灣”對由汪氏代表的“大陸”達成了一個共識。這個共識就是台灣
和大陸同是一個“中國”,它的政治體制是“共和”。只要大陸所派的“學術”
“專家”在國號上擺平它,兩岸統一的協議就完成簽約了。可是大陸派去的所謂
“學術”“專家”,他們可以編寫洋洋幾百萬言的論著,從北京到上海的大學,研
究機構,他們光買回來的,自封和御封的涵頭已經多於五車了。他們就是沒有專業
的政治知識應用於中文“中國”“共和”的四個字,在英文China and Republic two
words來改一個國號。對這些人,再說下去,是中國人的恥辱。
Workshop #7) 美國[共和]聯邦修憲的陷和加拿大[君主]聯邦修憲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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