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儘管我們對罪惡與苦難的問題,在各種層面問來回探究,但是我們還是不免覺得某些特別壞的惡事和特別不公平的苦難,直叫人大嘆沒道理、不公平。在完全看不出受苦者的無辜和重大苦難問的比例關係時,這種不平之感簡直會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我認識一位婦女,她在拉丁美洲從事過幾年相當有果效的宣教事工,回國之後嫁了一位神學生,這是她已認識數載,並承諾將與她一同回宣教工場的男子。然而她才嫁他不到幾小時,便開始懷疑自己嫁了一個怪獸。她先生雖然表面滿口虔誠用語,但卻心性殘暴,在公共場合裝得敬虔,私下卻野蠻地對待妻子,貶抑妻子的所言所行和一切。
宣教組織很快便察覺其中有異,不再派他們出外宣教。幾年之後,虐待加甚。這位婦女試圖對朋友和諮商者說明,但其中有些人完全站在她丈夫那邊,要她更努力。最後她只有藉酒澆愁;過了兩年,她成了酗酒者,並且開始惡待她的兩個孩子。她恨自己,恨她丈夫,還有,她恨神——為什麼讓她承受這些,她原是一心想要服事神的——雖然無疑地她也犯了錯,但她卻是誠實的。
當然,如果對她說,無論她丈夫是怎樣的人,對她作怎樣的事,她仍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在神學教導上是正確的。她也知道這一點,她恨自己正是因為發現自己無法應付。這種責難並不能回答她的問題,只不過更加重她的罪惡感而已。
約伯記已經有很多種詮釋。本篇短短一章並不適於作全面檢視。不過所有的討論都會同意本卷書對於信仰準則,罪惡與苦難議題的特殊貢獻,本卷書中討論了我們多數人認為沒道理的罪惡和無緣由的苦難。這種罪惡與苦難不是輕易用些膚淺的「解答」就可以處理的。我們或許記住了在聖經別處學習到的功課,可是一用在此處,就成了無解。約伯在肉體所受的痛苦已經夠糟了,但是在他心裡的苦更是五味雜陳,因為苦難來得毫無道理,甚至威脅破壞著他對神和對世界的看法。這不僅令人痛苦,而且使人困惑、無所適從。
from BOOK BY 卡森 ( D.A Car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