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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無歉意和悔改之意,秋音可以離婚,可以獨身也可以再婚
送交者: 惜緣 2007年08月11日00:00:0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1Co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在這個例子裡,秋音實際上早就被她丈夫離婚了,只是她拒絕在休書上簽字而已.他對她不再惡言相加,也較以前溫和了些,只是為了讓她簽字完成離婚手續做的鋪墊,目的是要和第三者結婚.她可以從此獨身,也可以在治癒了傷痛以後,遇見合適的人再婚,都是神允許的.至於說到神最初的美好心意,從她前夫和第三者同居開始就再也尋不回了,不論她怎樣做或什麼都不做,連與她前夫複合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Deu 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麽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Deu 24: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Deu 24:3 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
Deu 24:4 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Jer 3:1 有話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收回他來?若收回他來,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如果她是為了不讓第三者和她的孩子得到名分,為了讓他前夫不好過(反正我也不準備再結婚了,你們讓我難受,我就讓你們結不了婚)而拒絕簽字離婚,我覺得是神不喜悅的,因為這樣的心態是苦毒,損人不利己而已.

新約里說到"仍同丈夫和好"是在雙方都沒有與第三者同居的情況下.
1Co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Co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3) 如果您有負擔支持輔導秋音,您覺得她的最大的concern是什麼?
她的最大的concern是,如果她再婚,是不是犯罪,再婚的婚姻是不是神所配合的婚姻.

離婚再婚和獨身都不是神最初的美好心意,但在特定情況下(對方犯姦淫)都是神所允許的,不是犯罪.再婚的婚姻一樣是神所配合的婚姻.

再挖個坑,有膽子大點嗎?
4) 秋音在得知另一個女人懷孕了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把丈夫讓給別人,既然她一直努力在挽回。如果她丈夫確有悔改之意,他對她態度的轉變不是為了離開她做的鋪墊,在他準備離開那第三者時,發現她已經懷孕了,如果你是一直在用禱告支持秋音,她也聽得進你的建議,你對她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只能說,別再自我欺騙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1Co 7:15).倘若那丈夫真想回到她身邊,不用和她離婚也可以在經濟上支持那個懷孕的第三者和孩子.他以前不就是那樣對待她和她剛出生的孩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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