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鬥士”美國前副總統戈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了。那麼,到底他對世界和平的“貢獻”有多大呢?
應該是很大。例如,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顯然認為,戈爾對“和平”的貢獻,要比為了抗議緬甸軍政府獨裁統治而拋頭顱、灑熱血的一眾僧侶高。戈爾的貢獻亦比許多為着爭取民主、自由而作出犧牲的人士高,例如為了推動越南民主三月被判監八年的越南神父阮文黎,冒險協助北韓人逃亡的南韓宣教師千基元,兒子被判監九年的新彊異見人士熱比婭,還有曾被下毒毀容、堅持“橙色革命”精神的烏克蘭總統尤先科¨¨他們都沒有獲得和平獎。(參閱文章 Not Nobel Winners)
究竟戈爾做了什麼,以致他的“和平成就”這麼高呢?原來,戈爾製作了一套叫“絕望真相”的科幻電影,又籌辦了橫跨全球十一個地區的Live Earth演唱會。由於戈爾的成就“高”,所以就算那套“絕望真相”,最近被英國高等法院裁定謬誤連篇,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也可以視若無睹。須知道,英國法官指出的九個謬誤,可不是無心之失的小錯誤,而是關乎整個“人為全球暖化”理論基礎存在着誤導:例如,根據“冰核”(ice core)的研究顯示,過去六十五萬年,其實是全球氣溫上升之後數百年二氧化碳量才上升,而非戈爾宣稱的二氧化碳導致氣溫上升。
戈爾的“和平”貢獻,亦遠超過他的Live Earth對環境帶來的影響:整個演唱會估計導致排放至少74500噸二氧化碳,數量是英國人每年平均排放量的三千多倍。光是搖滾巨星們飛來飛去獻唱,涉及的飛行里數就有三十五萬公里,加起來足以環繞地球九個圈。更難得的是,戈爾一方面鼓勵大家減少消費,另一方面,他的身家這幾年來卻可以暴漲,其淨資產由當年參選總統競選前只有約八十萬美元,暴增至超過一億美元。富貴了的戈爾,其生活當然不可與一般跟着他對抗“暖化”的平民百姓相提並論,故此,他的豪宅用電量可以是美國家庭平均的二十倍,又可以用私人飛機周遊列國,這些花費,諾貝爾評審委員會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身為“環保鬥士”,自己卻過奢華生活、擁有超乎常人的“碳腳印”(carbon footprint),難免會被人指指點點,於是,戈爾找出一個非常方便的方法為自己開脫:他是有購買“碳信用”(carbon credit)來抵銷自己的“碳腳印”的。但後來人們卻發現,原來戈爾和高盛前高層開設了一間投資公司,他的碳信用便是這公司替他購買的;這公司聲稱主要投資在可持續發展的企業上,同時也是溫室氣體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的會員,戈爾四周推銷全球暖化論,無形中亦在推廣自己的生意。
戈爾對“和平”的貢獻,也包括他在任副總統時,拒絕把美國已經簽署了的《京都條約》提交國會表決。假如國會當年通過承認《京都條約》,往後布殊的經濟和能源政策便無可避免受到限制,美國以至全球經濟,便可能不會有之後的巨大增長,戈爾當年不把條約提交國會,無疑亦應記一功。
當然,除戈爾之外,亦不能不提同獲諾貝爾平和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這個官僚機構,一手打破客觀的科學傳統,改為只篩選一些支持“人為暖化”的半熟理論,以“制訂政策者撮要”(Summary for Policymakers)的方式,率先宣稱這是“科學界共識”,制止科學家事事講求實證的“無謂紛爭”,其對“和平”的貢獻,亦是實至名歸。
戈爾和IPCC,一個開拍在科學上錯漏百出的科幻電影,另一個則把科學實證原則打個稀巴爛,但同樣可以對“世界和平”有着莫大的貢獻,世事之匪夷所思,由此可見一斑。令人擔心的是,觀乎過去許多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政治人物,如阿拉法、哥爾巴喬夫、卡達和安南等,他們的影響力和歷史的評價都每況愈下。將來,如果地球氣候沒有如其所預言般惡化,相信戈爾日後也難逃類似宿命的。
--原載:《YellowCow Blog - 踢爆香港傳媒》,20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