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怎麼看醫生 |
送交者: 夜之流星 2011年12月12日21:50:0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活在美國之六-就醫篇 前面在介紹醫療保險時,曾簡單介紹了一點就醫方面的內容,今天這一篇,再專門介紹一點詳情。 在美國,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的“私人醫生”。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私人醫生”不是指該醫生只給你一人看病,而是說,你患病時首先找這位私人醫生看病。而你的私人醫生,同時也是很多其他人的“私人醫生”。 有私人醫生的好處是明顯的,因為私人醫生知道你的病史,他們會定期提醒你去做何種常 規或專項體檢,而這類體檢均由專門機構進行,私人醫生完全不能通過給你介紹體檢而從中盈利,也即完全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比如國內網絡上常有這樣的新聞,一 點小病,大夫就讓你做各種檢查,然後收取高額檢查費,大夫本人也從中受益。類似這樣的事情,在美國絕不可能發生(至於大夫開藥,藥房也是獨立的,患者拿到 處方後可去任何一個藥方取藥,藥物價格與大夫收入無關,相信這一點各位都已經知道)。 需要強調的是,當你第一次請某位大夫做你的私人醫生時,對方一定會問你有沒有保險,保險公司名字及保險號,如果你不能提供相應資料,對方會立即拒絕。於是就有了這樣的問題:沒有保險者如何看病? 在奧巴馬就任之前,美國大約有四千五百萬人口沒有醫療保險(占美國總人口15%弱,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非常可觀的數字)。據我個人了解,美國對這批沒有醫保的窮人有如下立法救濟: 如果美國公民或綠卡懷孕,則孕期可以就近去醫院定期體檢,全部免費,分娩時有關費用 亦全免。我在上篇提過醫保可以至少為產婦提供免費雙人病房,而這些沒有醫保的窮人則只能呆在集體病房。當然,這些孕婦所做的常規檢查,不可能由“私人醫 生”來做,她們只能碰上哪位大夫算哪位。 在美國醫院看急診,不分國籍,一律先看病後交錢。即使你這次拖欠不交,下次看急診,仍然享受同等待遇。毫無疑問,這是極為人道的法律。如果不是這條法律,我在拙系列醫保篇(上)中提到的那個胃出血又未買保險的清華同學,恐怕真要悲劇了。 2000年秋天,我患感冒,未曾及時醫治,轉成急性肺炎,當我終於去了我的“私人醫 生”的診所時,大夫略作檢查,說到:病情拖得太久,得馬上去醫院看急診。在美國,這些私人診所設備有限,每個開私人診所的大夫都有自己所屬的醫院,當患者 病情嚴重時,這些大夫會立即將病人送往醫院。我當時自己尚能開車,便自己去了附近那所醫院的急診部。 這是我第二次進急診室。第一次就是念書時,因為妻子食物中毒,送她去急診室。當時已是深夜,急診室空無一人。這次我去的時候是下午,一進急診室,立即發現裡面坐滿了患者,很多人從裝束看,就像貧民。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得等多久才輪到兄弟我? 掛號時,我注意到掛號員背後掛有一個非常醒目的告示牌:患者須知。其內容主要是提醒 患者,法律規定,患者掛號時,院方不得詢問患者是否有保險,亦不得在知道患者沒有保險時拒絕為患者提供應有的治療。說實話,我當時的確頗有感慨,真覺得美 國這條法律不錯。然而,很快,感慨就變成了垂頭喪氣。 然而,我也注意到,在急診室里,要等很長時間,才會有一個患者被護士帶走,於是,才 進門時的念頭又轉了回來――究竟得等多久才能輪到兄弟我?前面已經說過,我當時已經患有急性肺炎,並發燒,當時自然深感不適。堪堪等了四個多小時,直到下 午六點多,護士才終於叫到我的名字。大夫簡單問了幾句,用聽診器前胸後背地聽了幾十秒鐘,道:你需要立即輸液。前後不到三分鐘! 大約凌晨兩點,輸液結束,我就開車回家了,不提。 後來有一次在一個設在美國的中文論壇上,看見網友交流給探親父母買保險及就診的經 驗,其中一個網友道,父母來美探親,不必購買保險,有病一律看急診,反正不要錢。下面一大堆跟帖附和。我當時立即想到,當初在急診室看到那麼多人,估計大 部分人都是因為沒有保險而來急診室揩油的。 急診的初衷,本來是專為急症而設;立法禁止急診部先收費再治病,出發點可謂高尚。但如果這良好的人道規定被濫用,最後是大家都吃虧,比如我,真需要急診時,居然也要等四個多小時。紐約市某醫院就發生過在急診室候診的人死在當場的悲劇。 波士頓環球報曾披露過這麼一個濫用急診福利的案例:某流浪漢,經常覺得自己要翻心肌 梗塞,只要稍稍覺得心臟不適,立即撥打急救電話911。而每次救護車緊急出動將其拉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這傢伙心臟一切正常。結果幾年下來,納稅人為這家 伙花了96萬美元。假設,這個人由保險,那麼隨便他怎麼折騰,自有保險公司管,納稅人的錢不會輕易被這傢伙輕易浪費。 有鑑於此,奧巴馬競選總統時,即承諾當選後要建立全民保險制度。他上台後果然利用其所在的民主黨在國會的多數,通過了立法,成功建立了全民保險。平心而論,這個全民保險的出發點肯定是不錯的。但奧巴馬的全民保險在實踐中遇到三大挑戰: 第一,據統計,四千五百萬沒有醫保的美國人中,有多大一千五百萬人並非沒錢買保險,而是自願不要保險,因為他們堅信自己不會生病。在一個自由的國家,其公民有不要醫療保險的自由嗎?奧巴馬給出的回答居然是NO! 第二,這個全民保險,理論上要求每一個人都必須自付一部分保險費,如果實在付不起,則政府可以給予補貼,最高補貼可達100%。問題是,什麼叫實在付不起?我是否付得起這筆費用,是由我決定還是由你政府決定?我是否可以認為即使自付保險費用是每年一元我也仍然付不起? 第三,其實美國政府也沒有這筆錢來保證全民保險,硬着頭皮實施的結果就是赤字擴大(其中很大一部分就由中國百姓買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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