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
送交者: 夜之流星 2012年05月07日23:57:4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醫院因治死病人,院長披麻戴孝帶領全體醫護人員集體作檢討,這種處理方式,有些讓人費解。 今天談談美國的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美國也是醫療事故高發的國家,儘管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醫療技術,美國每年因醫療事故而死亡的病人也不是少數。而且引起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有關醫護人員會受到嚴重譴責,可能會因此喪失行醫資格,還有可能會被判刑;發生醫療的醫院,名聲和口碑會變得很差,病人會急劇減少;而承擔其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則可能損失慘重甚至可能破產。 所以,在美國,醫療事故怎麼處理,也是一個熱門話題,是律師的金飯碗(出了醫療事故後,病人一般選擇找律師打官司);對保險公司來說更是雙刃劍:保險費可以賺,但也有可能出了一次事就血本無歸。 在美國每個醫生,麻醉師,護士等醫務人員都要買各自的保險,他們的保險包括出了醫療事故的賠償,所以這些專業人士的保險費用比平常人高出很多,責任很明確,當發生事故時,這些保險公司就處理處理和賠償。 同時,醫院也一定要買保險。 很重要的一點,醫生對病人的治療方案和具體內容細節,用的藥品等,全部資料由第三方保管,換句話來說,就是,出了醫療事故,在幾方律師取證時,拿到的資料是真實的。 當醫療意外發生時,醫院,醫生對病人方面最開始都會試圖用溝通解決問題。一旦說不攏,發生糾紛而成為訴訟,接下來就是律師與律師之間,兩方律師與法官之間的事了。 當病人方面的律師決定打官司,他會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並向涉案的醫生發送律師信,因為醫院也有責任,所以,病人的律師也會同時起訴醫生所在的那家醫院。 當醫生接到律師信時,他們把律師信交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專業律師會對病案進行調查研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醫務人員明顯有責任,保險公司律師會儘可能減少賠償的金額,爭取庭外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保險公司的律師會代表醫生和醫院到法院打官司。 在這種法律訴訟中,雙方律師就會開始打口水戰,還會搬出各種各樣的證據,一個想多拿點賠償金,一個想少付點賠償金。所以,美國的醫療事故,最忙的就是律師和保險公司。 而對於當事人——醫生,醫院和病人——卻顯得有些無所事事了:醫生醫院方面不會直接與病人方面打交道,以免引起更大糾紛。病人也很少去找醫院鬧事,因為那樣沒有用,得不到賠償,又不能改變現狀。 美國這樣處理醫療事故是比較理智的,有章可循,有法律為依據,正規文明。不過,也有可能一件小事可以拖數年,甚至十多年。弄得所有人疲勞不堪,而律師則是忙得不可開交,自然收入不菲。 但是醫療訴訟時,會有醫療專家舉證,來幫助陪審團和法庭理解複雜的醫學知識。不過,美國的法官比較牛,他有權決定哪些來自專家的證據陪審團可以給予考慮。 訴訟結束後,就開始走入賠償階段。 賠償的標準是根據不通的情況而定的,不過美國是認可判例法的國家,以前法庭類似案件判決一般都具有法律效應。也就是說,如果能找到類似的醫療事故,律師舉出例子,那個病人得了多少多少的賠償,那麼法官則會考慮依照案例標準來判決賠償金。 不過,在美國,醫療事故的賠償,一般並不由醫院和醫生本人出錢,而是由承擔其醫療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來賠償。這就是誤醫保險,美國的所有醫院和醫生,都會為自己買這種保險,雖然價格不菲,但可以確保萬一出事,自己免於賠償。不過,最終這些成本又會轉嫁到病人身上,導致醫療費用的增加。 而且出了事的醫院和醫生第二年交保險費的時候會發現,他們的賬單比上一年最少要漲5倍。比如以前麻醉師經常出事故,他們的誤醫保險費就很貴。但後來醫療技術發達了,麻醉師藉助儀器能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事故大大減少,保險費也就少了。 總之保險費根據醫院各科室的醫療事故風險而定,例如:風險較大的產科和神經外科,保險費可能一年10萬美元。內科和病理的風險比較低,保險費可能一年1萬美元。 另外,美國有一個全美網上醫療事故匯報系統。所有從事醫療工作的人員和單位,都要通過網絡向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其它相關機構匯報醫療事故的有關情況,而公眾也能隨時從網上調閱相關資料。所以,一般極少存在出了什麼醫療大事故被瞞報,民眾不知情的情況。 (紐約高娓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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