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FBI的“十大通緝犯” |
| 送交者: 金歌 2012年05月16日23:26:5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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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的“十大通緝犯” 去年“五一”,策劃發動“9.11”恐怖襲擊案的“基地”組織頭目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被美國特種部隊襲擊擊斃,近1年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宣布,將本.拉登從FBI“十大通緝犯”榜單中除名,並以30歲的前私立學校教師、涉嫌拍攝兒童色情照片的埃里克.賈斯丁.托特取而代之。 FBI這個“十大通緝犯”是怎麼回事?拉登明明死了1年,為何到現在才從榜單上“一筆勾銷”?區區一個拍“兒童黃片”的前教師,何以在這項“排行榜”上“有面子”和臭名昭著、一度令天下人談虎色變的本.拉登平起平坐? 說起這份榜單來,話可就長了。 1949年,美國舉行了一次公開的“打擊嚴重犯罪討論會”,在會上,當時的FBI局長約翰.胡佛和美國合眾國際社總編威廉姆.金賽.哈特金森進行了一次饒有興趣的深入討論,探討如何最有效地通緝和逮捕那些“最難捕捉的重要嫌犯”,兩人在討論中達成共識,認為應以FBI的名義發布一份“重要通緝犯榜單”,並通過各主要傳媒廣為傳播散布,從而使得全社會遍布監督、尋找通緝犯的耳目,令追捕這些大案要犯的工作變得更容易,更有社會基礎。 合眾國際社隨後將這番對話整理成文發表,並授權各傳媒廣泛轉載,引發強烈反響和熱烈討論。FBI從媒體、社會的熱烈反應中認識到,發布“重要通緝犯榜單” 的確可以起到調動社會資源,增廣自身耳目搜索範圍的作用,能有效彌補執法資源不足的缺陷,從而更快、更有效地捕捉到危險的逃犯。 1950年3月14日,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榜單”形成並向媒體和公眾散布,這份榜單上共有10人,都是當時公認最危險、最神秘、最難找到的重要通緝犯。其實這些通緝犯中不少早就在通緝行列,當時聯邦調查局習慣將逃犯名單寫在一個記錄本上,第一頁共寫10人,都是“大人物”,早在1949年2月7日,《華盛頓每日新聞》就披露過這個記錄本,並稱之為“FBI的十大通緝犯名單”,50年的這份只不過將這種名單公開化、正式化了。自此後,“十大通緝犯”成了約定俗成的慣例,在絕大多數時候,這份榜單上的名字都是10個,甚至“FBI十大通緝犯”最終取代“重要通緝犯榜單”,成為這份榜單的通用名稱。儘管如此,事實上這份榜單的“上榜”標準是“對社會構成巨大、特別危險”,因此偶爾“十大通緝犯”榜單上會有11個名字。但習慣的力量是無窮的,自1950年至今62年間,“多一個名字”的情況如鳳毛麟角,且即便實際上榜單上有11個名字,FBI還是習慣性稱之為“十大通緝犯榜單”,到目前為止,這個榜單還從未出現過同時有12或更多名字在列的例子。 十大通緝犯榜單的發布權,歸屬於FBI下屬的刑事調查部(CID),而這些上榜者的“脫穎而出”,需“過五關斬六將”,經過一番複雜、縝密的篩選。按程序,FBI下屬56個辦公室都有權力和義務提出自己的“推薦人選”,這份名單將經過CID的審查,由FBI下屬公共事務辦公室向總部提交建議,FBI總監親自批准,再交由CID正式發布。這個過程冗長繁瑣,經常會出現通緝犯早已落網,其大名卻仍遲遲不見從榜單上摘下“讓賢”的怪現象,前文提到,拉登死後1 年才下榜,奧妙正在於此。 十大通緝犯榜單通常會在媒體上發布,並長期持續地張貼在各種公共場合,如郵局和大超市的公告欄,就是FBI最喜歡張貼這份榜單的地方。可以肯定的是,這種做法的收效是很大的,據FBI自己的資料,自1950年至今,“有幸”上榜的通緝犯共計495人,其中落網465人,被剔除6人,在逃僅24人。在落網的 465人中,有153人系公眾幫助下抓獲,還有數目不詳的通緝犯因懼怕榜單的社會效應而被迫自首,或在情緒緊張下路出馬腳而被捕。 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榜單上排名“編號1”的通緝犯,是慣犯托馬斯.詹姆斯.霍頓,此人20年代就因搶劫列車上郵件被定罪,兩次被抓又兩次越獄,並在最後一次脫逃後槍殺了妻子和兩名兄弟。這位“FBI第一號通緝犯”的大名登上榜單,並被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報紙轉載,一個讀者在閱讀榜單時偶然發現霍頓行蹤,並即刻報告給FBI,根據這一線索,美國警方在1951年6月23日在俄勒岡州比弗頓將他抓捕歸案。他並非首份“十大通緝犯榜單”中落網最快的:編號 3的珠寶搶劫、爆炸製造和謀殺同夥嫌犯威廉.內比斯特在1950年3月16日上榜,兩天后即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被捕,同樣是因為有人先看見榜單,然後發現他就是榜單上的嫌犯。 迄今為止,通緝時間最久的是編號386的維克托.曼努埃爾.熱雷拉,此人在1983年涉嫌武裝搶劫富國銀行運鈔車約700萬美元,並向兩名保安注射不明藥物致死,於1984年5月14日上榜,至今已歷近28年,一直逍遙法外;通緝時間最短的則是比利.奧斯汀比科,這名背負兩項一級謀殺和多項銀行搶劫重案的嫌犯1969年1月8日上榜,兩小時後就在華盛頓特區密西西比大道一間寓所的閣樓上被捕,因為此人自作聰明地以為“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躲在最後一次作案現場的附近,結果被一名曾遭他搶劫銀行辦事處的職員認出。 如果某名嫌犯上榜60年仍未被抓獲,他很可能會在一番繁瑣手續後被“摘牌”,理由是他要麼已經去世,要麼不足以再構成對社會的威脅。迄今因這一原因被“摘牌”的通緝犯共有6名:編號14的弗雷德里克.J.特魯托、編號36的詹姆斯.艾迪.迪格斯、編號78的大衛.丹尼爾.基岡、編號97的尤金.弗朗西斯. 紐曼、編號107的安傑洛.路易吉.佩羅、編號112的埃德溫.桑福德.加里森。下一個有望因“60年大限”期滿而“摘牌”的,是1965年起上榜的約翰.威廉.克魯澤,他將在2015年1月7日“滿限”——前提是在此之前不被抓獲。 本.拉登被“摘牌”後,一些國內傳媒將之稱為“前FBI頭號通緝犯”,甚至有媒體稱取而代之的托特稱為新的“頭牌”,這些都不準確。多年以來,FBI十大通緝犯榜單上排名第一的,始終是一直在逃的熱雷拉,拉登在被“摘牌”前排名第三,編號456,而托特將排名新排行榜的第10,也就是榜尾。這是因為FBI 的這份榜單是根據通緝編號來排列的,編號越小,表明此人被通緝時間越長,資格自然也越老,編號495的托特是目前最大編號擁有者,自然也只能忝列孫山之位了。 FBI十大通緝犯排行榜從誕生至今已歷大半個世紀,期間改變很多,如自1991年起,FBI沿用很久的手寫記錄本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電腦輸入;早期逃犯統計編號多有重複,被抓獲的逃犯,其編號有時會被用於新的上榜者,如今則是編號和通緝犯一一對應,即便抓獲,編號也從此不再使用,甚至此前重複的編號也被重新整理,並賦予不重複的流水號。如今,儘管傳統的張貼法仍在沿用,但FBI更多依賴互聯網進行信息溝通傳遞。 通緝令俗稱“懸賞捉拿”,照理賞金應很豐厚,但實際上並不然:目前在榜諸人中,除了熱雷拉因久抓不得,FBI拍出100萬美元懸賞外,其它諸人最高獎金只有10萬美元。剛剛“下榜”的本.拉登曾號稱被懸賞5200萬美元,但其中5000萬美元系美國國務院埋單,另外200萬則是航空運輸協會和國際飛行員協會的懸賞。 由於和本.拉登同樣的理由,編號458的前黑幫老大、被懸賞過200萬美元的詹姆斯.約瑟夫.巴格,此人去年6月22日在加利福尼亞州聖莫妮卡被捕,如果他的下榜流程效率和拉登差不多,估計離“摘牌”也快了。 剩下的8人中,包括販毒、謀殺、越獄、有組織犯罪等等。和許多人所想象的不一樣,恐怖頭目登上這份榜單的並不多,他們大多被列入另一份專門的“FBI恐怖危險分子榜單”。這是因為FBI十大通緝犯榜單所羅列的,是對美國社會構成最大危險的罪犯,正因如此,看似不過是個“倒騰毛片的”托特居然可以堂皇上榜,和本.拉登同列,因為在FBI看來,摧殘未成年人,毒害美國社會,其危險性不亞於製造“9.11”大案。在北美,戀童癖、製作和傳播未成年人參與的色情音像製品,是很嚴重的罪行,美國、加拿大等對此的打擊不遺餘力,重視和投入程度絕不亞於反毒。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美國社會對金融詐騙等經濟類犯罪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針對這類非暴力性質犯罪的打擊力度也越來越大,這同樣體現在FBI的這份十大通緝犯排行榜上。在這份傳統上擠滿殺人越貨者的榜單上,已出現了多名涉嫌洗錢和設置龐氏騙局進行金融詐騙者的身影,許多觀察家預言,未來這類非暴力犯罪者還會更多出現在這張榜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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