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生活中离不开两件大事:维持生命的饮食和维持嗨皮的性,这,是天赋人性任何人都回避不了。文学作品是否容忍以直接的方式对性进行刻画,这根据个人的好恶相去甚远。要解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提几句文学创作的目的或者宗旨。
文学艺术的宗旨是什么?国内的教育似乎是为政治服务,包装一下也可以说成是以推进社会文明为宗旨。剧作家让.阿奴伊说:生活是美好的,但它缺少形式,艺术的目标正是给生活某种形式。写littlebigman的美国作家托马斯.博格更是直接了当地认为:艺术就是一种观察方式!本人认为,文学是文字的美学,它的任务仅仅是反映并提炼生活,创造美的价值。因此文学的终极价值在于美的体现,而性是人生康乐的内容,是人类幸福和悲哀的根源,也是文学创作绝对无法回避的内容。
另一个应该先科普一下的是有关美的概念,这话题太大,也比较离题了但不得不说几句。美,不言而喻是美好的意思,但却不尽然。美应该是某种能够触动人心灵的东西,推而广之,是所有能够使人们感受到新鲜,活力,美好,安宁,向善,抑郁,忧愁,颓废,堕落等内心感受的总和。换言之,艺术作品既可以创造浪漫的红玫瑰,也可以赞叹阴郁的黑玫瑰。
回到开头的话题,文学作品可不可以有性的描写,应该保持怎样的尺度。我认为非但可以写而却作者没有必要规定任何尺度。也许有人执意要拿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和成人作品混为一谈。其实划分是清晰的,成人作品的性是为了勾起性欲的,而文学作品的性是不以挑逗性欲为目的的。
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人很容易犯一个低级错误,将艺术创作和道德观,甚而个人品行挂钩。他们往往很可爱地对作品中品行不端,或不符合他们的道德标准的人物一通乱骂,义愤填膺,当然骂虚构人物太虚空,于是开始辱骂作者,愤怒的不行。要不是这类人多数比较弱智,这样的读者或观众反应其实正是一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客观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