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帝杀人与人类的悲喜剧(定稿) |
| 送交者: 新民 2005年08月29日20:47:10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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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诚然杀人,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 上帝已经杀了人类历史上无数的人,这是历史的事实。 上帝还将杀人无数,这更是圣经明白的宣告。 事实上,除了个别幸运儿(旧约时代的以诺和以利亚)和耶稣再来时越过死亡直接被提得荣的信徒外,一眼看穿永恒的上帝在创造宇宙万有和人类之前就已经命定,他要杀死所有在人类历史的过去现在将来出场的人类成员。上帝给予的杀人理由实在很简单: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而罪的代价是死亡(首先是今生的肉身之死,其次是来生的灵魂身体与上帝之永隔)。 上帝的永恒公义或者“残酷性”(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称呼而不引发上帝的愤怒的话),还表现在,他连自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都借罪人之刀(准确些说,是十字架酷刑,包括三根长钉和一竿刺穿心脏的长矛)给杀了,虽然三天后又让他复活了。但如此真命天子下凡受苦受死的苦肉计,实在让我们为人父母的于心不忍。 上帝不但杀我们活在地上的人,在人类末日到来之后,他还要让所有拒绝上帝的死人复活,让他们的灵魂披上无法朽坏的身体,再施以地狱的无期死刑,让罪人和堕落的天使们在烈火中永死。但因为灵魂身体都是不朽的,灵魂身体都必须在有烈火却黑暗无比的地狱里受无尽的煎熬,想痛快些死得烟消云散都没有可能。这种无期死刑的杀人高召,人类即使可以想出来,也完全没有能力施行出来。 如果这还不算无以复加的“残忍”,那么什么叫残忍呢? 上帝杀人的事实,既然是不争的,那么我们是选择跪拜在上帝面前苟且偷生呢?还是高傲地背向天堂,走进地狱,在无穷无尽的痛苦中咒诅上帝呢? 难道上帝的圣洁公义必须让人落入地狱的永刑吗?上帝的慈爱怜悯究竟体现在哪里? 如果没有十字架,我们就无法解读上帝的圣洁公义与慈爱怜悯的完美平衡。 正是在十字架上,上帝出於圣洁公义而对全体人类罪恶的死刑执行在从天而来的代罪羔羊身上。上帝的儿子耶稣既有资格(无罪的羔羊),也有本事(死得起,因为有复活),替人类付清了罪债,挽回了上帝的义怒。 正是在十字架上,上帝出於慈爱怜悯而对全体罪人所发的恩召也体现出来了。耶稣替我们走过死荫的幽谷,我们不必进入永死的悲惨结局里。 十字架,代表上帝圣洁公义与慈爱怜悯在人类历史里的大交汇。地狱与天堂,代表上帝圣洁公义与慈爱怜悯在永恒时空中的大分流。 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两个强盗的不同选择带来天壤之别的命运,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全体人类的两种对立的选择与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在亚当里,人类灭亡了。在基督里,人类得救了。 把永死与永生的至大祸福抉择,放在本来就逃不出上帝股掌的人类有限自由意志的较量里。上帝竟然如此尊重人的选择,除非按照上帝属灵形像而受造的人类拥有类似上帝作主的权利。 人类原来是如此的高贵,与上帝誓不两立的选择除了地狱的命运,别无他路。地狱与天堂是上帝对人类选择尊重到底的极至分野。 地狱之子,与其说是上帝定他永刑,还不如说是他拒绝接纳上帝借助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拯救,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开始永恒苦难的悲剧。 天国之子,不仅不必苟且偷生,还与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同为后嗣,成为新天新地里顶天立地的新人类成员,同管新的宇宙万有,开始永恒福乐的喜剧。 人间短暂的悲喜剧,化作不再交叉的永恒悲剧与永恒喜剧。 (20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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