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富得像天堂的美国居然也是乞丐的天堂。越是大城市,越是市中心,越可以看到乞丐。他们在地铁、公园游荡,冬天晒太阳,夏天乘凉,过得似乎很惬意,好像这是一种生活方式。
美国的乞丐大部分是黑人。虽然是黑人,却并不惹事生非。美国的乞丐基本上都是“守株待兔”型。默默地坐在街边,有时打个小纸牌,上书“没有工作,我有4个孩子要抚养。。。”云云。基本上没有拦截路人的情况。经济不景气,乞丐不是多了,倒是少了,也许讨不到什么钱,他们“转行”了?
在我上班的附近,经常可以看见一对白人男女鸳鸯乞丐。因为是白人乞丐,所以有点惹眼。这一对白人男女显然是一对情侣。两人个子都不高,男的还有一身健硕的肌肉,女的也眉清目秀。每次见到他们,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暗自发问,他们为什么不去找工作。连我这样英语严重“五音不全”的移民都可以混碗饭吃,他们这样的地道美国人却流落街头。
他们也并不认真乞讨,经常坐在太阳下,无所事事,打发时间。看见他们,令人会联想到两只猿猴。他们四肢健全,不聋不哑,看上去智力正常,不知为什么“退化”成只会乞讨的“猿猴”。虽然是乞丐,但两人很干净,不像有的黑人乞丐浑身臭气熏天,显然,他们有地方可以洗澡。
听说,美国确实有这样的地方,提供乞丐基本的面包、饮水和洗澡水。夏天天太热了,还可以进去乘凉。冬天,天太冷了,警察甚至强制路边的乞丐到收容中心,以免冻死人。美国的各级政府就怕的就是出人命,警察局长怕,连市长都怕。
在美国这么多年,我从没有看到过中国人当乞丐的。即使是在中国城,我看见过白发苍苍的华人老妪翻拣垃圾,卖易拉罐,也绝没有看到华人在街头伸手乞讨。
给不给乞丐一点施舍?开始每次看见乞丐,这个问题都会令我踌躇犹豫。给他们钱吧,他们也许转身就去买酒喝,给他们食物吧,又怕他们吃坏肚子(假装),纠缠不清诬告我,听说有这样的事。所以,总是踌躇、犹豫、内疚地走过去。在美国待久了,我也看出来,只有你肯劳动,一定有温饱,绝对不会流浪街头的。所以现在我基本上不同情乞丐。我是不是有点铁石心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