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初期,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是建立一个由少数富裕的精英组成的中央集权的政府,这种主张称为联邦派,一种主张是建立一个由全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受制于地方自治的中央政府,这种主张称为民主派,杰弗逊是主要代表。两派一致的是要防止专制和暴政。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国家,反对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呼声并非现在才有。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法律上它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别于政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有别于政府军警持有和携带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别于保障联邦。两百多年来,民间就是据此一直拥有武器。
人们在拓荒中跟野兽和强盗斗争时,已知道持枪的重要。美国独立战争时,民兵和游击战已使各州人民普遍认识到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是公民权和州权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捍卫公民权和州权的最后手段,是对产生暴政的威慑和制约,是保卫自由与和平的一道钢铁防线。
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对保证美国社会的自由、稳定和发展起重大作用。美国曾出现坐在轮椅上不能走动的八十多岁的老太婆拿出轮椅底的手枪击毙进来抢劫的身强力壮的年青的歹徒的典范,曾出现六岁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闯进家中抢劫的歹徙打昏在地后拿出手枪击倒歹徙的奇迹。当美国的校园治安不好时,不少父母就赶紧送枪给住校的女儿防身。这仅仅是这种权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积极作用的一种表现。
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同时也给美国社会带来一些问题,在美国出现校园枪击惨案、公司枪击惨案、街头枪击惨案。这些问题,比较于产生专制政府、军人独裁、国内混战对人民的摧残的问题,微不足道。这些代价,比较于成功,微不足道。
比较于中国近两百年来,专制政府、军人独裁、外侵带来的问题,微乎其微。不算太平天国、十年内战、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光一个抗日战争就死两千万人,光一个三年经济困难就死两千多万人。现在,杀人、强奸、抢劫案也天天在发生。这远远超过美国人自相残杀。
苏联仅仅一个大清洗,就杀害了两千多万人,占总人口的1/9。这远远超过美国人自相残杀。
二次大战时,德军进攻,不到10天波兰军队就崩溃,不到5天荷兰军队就崩溃,只18天比利时就投降,不到1 个月法国军队也崩溃。军队不一定可靠。
美国已从建国时300多万人口变成现在2亿多人口。如果美国每年真的出现100万起枪击案,死伤100万人,用不了多少年美国人就死光。
权衡利弊,不能不说美国的民主派和先人富有远见,这是非常成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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