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桑兰打官司话轰动一时的周旋遗产案 |
| 送交者: 幸福剧团 2011年05月07日17:13:07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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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是谁? 桑兰曾经是中国的体操女子队队员,1998年7月31日星期五,星期五加上数字13,是个不吉利的日子,桑兰在那天参加了在美国的体操比赛,她当时17岁,摔断颈椎骨后导致高位截瘫。 宁波人桑兰趟在病床上跟记者说她想见当时最红的帅哥,电影泰坦尼克号男主角莱昂纳多去看望她,唱该电影主题曲的席琳·迪翁也能前来有多好,结果,她的愿望都实现了,就连成龙也去看望了她,社会多方面也给与了她热情地鼓励。 中国还有句话:久病床前无孝子,前段时间桑兰的保姆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当时桑兰悲叹找个好保姆难,换了多少都还是那个样子,但是有新闻媒体引用社区招工保姆的人士的话来说,现在很多家庭都需要保姆,怎么你桑兰就有那么多麻烦呢,要互相理解嘛。当时我就想写写这件事情的,拜托了,桑兰的情况跟普通人家庭需要的保姆,以及保姆的责任,工作量都是两回事情,而保姆这样的事情,对于一般有过社会工作经验,经历过江湖的人来讲都常伤脑筋的,何况让一个只练过体操的伤残人士为寻找保姆,在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环境中挣扎,是何其的艰辛,她的处境和现在早在那个时候就不容乐观了,她身上的肌肉,有多处都萎缩了。反正我见过一个18岁的女孩,因为幼儿的时候被保姆带着摔在地上瘫痪,肌肉全部萎缩以后那个样子,惨不忍睹。 说起桑兰的官司,还让我想起1986年一个闹得风风雨雨的官司,那就是周旋的第二个儿子周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其养母黄宗英归还保管他母亲周旋的遗产。 ![]() 周旋 “周伟认为,他母亲1957年病逝后,留下了一笔遗产,由母亲的生前好友、著名电影演员黄宗英保管,但他在诉讼状中没有提到这笔遗产究竟有多大数目和什么东西。在此之前,周伟曾向市电影局等单位反映过此事。担任一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正着手进行司法调查,诉状副本已送达黄宗英。 ![]() 黄宗英和丈夫赵丹的合影 周璇长子周民质疑周伟的合法身份 1986年11月20日,香港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文章《生母遗产引起纠纷——周璇亲子详说因由》。编者按说:此文由著名影星周璇的亲生儿子周民寄来本报,内容包括许多关于周璇遗产纠纷的第一手资料。 周民在这篇文章中写道:我从来认为对周璇这样的女演员完全不必太认真。她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文学家们实在没有必要为她而浪费自己的才华。但现在事情既已闹上了法庭,那还是由我来道个明白。一来可让那不幸的母亲,能够安息;二来也令我可从作为周璇儿子而带来的烦恼阴影中摆脱出来。关于周伟的来历大致有两种说法:其一,完全是假的,即他不是周璇的儿子,当然也不是我的弟弟。理由是没有任何原始的文字(除了他自己写的)、图片能证明他是周璇的儿子,也没有可靠的证人。何况就是周伟自己写的出生年月也比我早,更令人疑窦丛生。1957年初,周璇病情一度好转,两度到黄宗英家来看我,并把我接到疗养院去玩。这期间我不知有周伟这么个人,我也没看到过什么弟弟。其二,有这种说法,1952年周璇病情很重,她的一个女佣人的丈夫叫做唐棣的借故常来,与周璇生下个儿子(此事是真是假仍搞不清,因当时周璇头脑已不清醒了)。总之,有这么个小孩取名叫唐启伟,一落地就由唐棣抱着东家走、西家串,说是周旋的孩子,要钱要东西。这种行为被文艺界中周璇的朋友告到法院,加上唐棣历史问题,人民政府将唐棣捕去判刑14年,刑满后在劳改农场就业。唐棣被抓走了,唐启伟被送进了孤儿院。以后,被一对无子女的夫妇领养,过了一年,这对夫妇又不想养了,孤儿院又退不回去,大概是想到黄宗英那里已有一个我,就将唐启伟送到了黄宗英那里,她也就收下,这才易名周伟,其时1959年。 周民的这篇文章中还写道:如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已受理周伟诉黄宗英关于周璇遗产一案。我以为首先总得验明正身,先得搞清周伟这个人的来龙去脉;不能因为他说是周璇的儿子,写了《我的母亲周璇》的文章,专吃周璇的饭,而就认为他是周璇的儿子…… 这家报纸,在刊登周民文章的同时还刊登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周璇在影片《马路天使》中的剧照;一张是1957年在周璇追悼会上,黄宗英戴着黑纱,周民倚在她的身上。 11月21日,《新民晚报》登了一条新闻,写道:前天,黄宗英正式委托第一律师事务所王珉律师为返还财产案诉讼代理人的全权代表,她本人不准备出席法庭的开庭,她说:作为一个母亲,在法庭上是很难控制自己感情的…… 周民说:“这次周伟突然向法院起诉,我事先并不知道,只是报上发了消息才知道的。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第一,我对这笔遗产不感兴趣。第二,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会向黄宗英去要钱,更不会同她打官司。如果我母亲确有这笔遗产,黄宗英完全有资格全权处理。第三,基于周伟已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给我遗产,我将全部上交国家。我说这话绝不是感情用事,我有我自己的行动准则。我从1984年起就独立门户,我不依靠任何人。我只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做人的道德说话行事。”…… 周璇次子:打这场官司是为母亲正名 那么,周伟是怎么想的呢? 1987年1月19日,《上海法制报》发表了记者采访周伟的文章。 周伟说:“第一,我打这场官司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是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打了这场官司,这中间不是没有道理的。况且情与法也是两回事。第二,我之所以要打这场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为母亲正名。过去的说法一直认为她是在香港因贫困潦倒、分文皆无才回到内地的。但事实上母亲是基于爱国和追求光明才回到新中国的。建国初期,她还几次捐款,支援新中国的建设,说明她是爱国的。她在香港留下了一笔财产,可以证明她并非贫困潦倒。第三,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这也是精神文明的表现……” 这起遗产诉讼案,牵涉的时间跨度很大,从1957年9月周璇病故算起,已长达29年,而且其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查证、核实。 1988年11月,法庭向黄宗英发出传票,通知她11月28日到法庭参加诉讼。不久,黄宗英因病回到上海,住进了华东医院。法官们便到医院看望了黄宗英,并且同意了她因病延期开庭的要求。法院将庭期改为12月15日。 1988年12月15日上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周璇遗产纠纷案。黄宗英没有出庭,她写了两份书面材料《我扶养周璇遗孤的前前后后》、《我的态度》,由委托代理人王珉律师在法庭上宣读。 法庭调查证实:周璇遗产共有七万余元,利息五万余元,共计本息十二万余元。这笔钱一直由黄宗英作为周璇遗孤监护人的身份保管和使用。法庭上围绕黄宗英使用这笔钱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和如何处置遗产,当事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黄宗英表示: 当年,我收养了周民,后来又受组织委托收养周伟,并保管周璇遗款,用以抚养周璇遗孤。在抚养周民和周伟期间,基本上没有动用此款。在他们成年后,因周民一直不承认周伟确是周璇之子,故无法处理周璇遗款。后为妥善保管才将该款转移至一个安全的地方,主观上没有侵吞的故意,周伟也没有受损害的事实,所以不构成侵权。现周伟要求归还此款,应首先确认周伟是周璇之子,才能将钱款分割归还,但应扣除其领带期间所支出的教养费用及利息。如果周伟不能出示他确是周璇遗孤之法律证明,也许到某一天,忽然又冒出另一个周璇遗孤来,我将何以作答?…… 周民和周伟同母异父 那么,周伟是不是周璇的儿子? 审判长王本俊宣读了北京市公证处〔1985〕京证字第1734号公证书,认为周伟符合原告资格。 原来,周民和周伟是同母异父。 1951年周璇在拍摄电影《和平鸽》时,认识了摄制组帮助搞美工的唐棣。唐棣解放前曾是国民党励志社美术股干事,上校军衔。解放后由人民政府分配工作,在常熟中学任美术教师。在摄制组里,他以给周璇画油画的机会,主动与周璇接近。到了1951年5月,唐棣已成了周璇住所——枕流公寓的常客,不到半年,周璇就怀了孕。此时,周璇的身体不好,精神不振。于是,周璇的养母叶凤妹到法院告了唐棣,罪名是:“诱奸精神病妇女和诈骗钱财罪。”唐棣被判刑,周璇也于8月被送进了医院。 1952年8月30日,周伟出生在枕流公寓,根据父亲的姓取名唐启伟。唐棣出狱后,他要求住进枕流公寓,遭到拒绝。于是,唐棣把唐启伟接走了…… 为周璇治过病的医生苏复,写过一篇文章,谈到了周璇的病情:从1951年到1953年,周璇日日夜夜呆坐着。她不敢接触任何人,很少和人讲话,有时做一些下意识的动作,有时伸出手来好像在弹钢琴,有时唱了半句歌就停住了。她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乱扔,半夜走到养母面前,含糊不清地喊亲娘、亲娘…… 上海市电影局和上海电影制片厂,对周璇精神病的治疗十分重视。他们说,倘能把周璇的病治愈,让她再拍一部电影,哪怕是一部短片也好。可是,苏复医生认为:周璇的病情已久,有将近二十年的病史,缓慢起病,经各种治疗无效,已处在精神分裂症的慢性阶段,能否治愈,治愈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把握…… 经过医生的药物治疗和医院内外各方面配合的心理治疗,周璇的病情竟奇迹般地好转了。到了1957年6月,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特为周璇拍摄了住院疗养生活的纪录片。周璇想重上银幕,关心周璇的朋友和广大观众也希望周璇能重上银幕,多拍几部好电影,多唱几首新歌。可是,意料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周璇得了中暑性脑炎,于1957年9月22日不幸病逝了…… 两审均判定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 法院已经查明,周璇遗产有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上海电影局保管的金银首饰、红木家具、钢琴、衣服及寓所内的其他物品。第二部分,1959年12月调回的周璇在香港上海银行的港币。第三部分,周旋在香港汇丰银行保管箱内财产,有美元、港币、银元硬币、金元硬币。第四部分,周璇依合约享有的香港百代唱片公司所支版税款。周璇的这些遗产兑成人民币 125841.29元,存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周璇户和黄宗英户上。黄宗英作为周璇儿子的监护人负责保管。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周伟是周璇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公证证明,应予确认。周璇死亡后,所遗财产已归其法定继承人周民和周伟所有,故其中一半应归周伟所有。周璇死亡后,周民和周伟未成年期间,黄宗英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黄宗英保管周民和周伟所有的财产,并可以为教养他们而处分保管的财产。监护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在1963年上海电影局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函中已予明确。在周民和周伟未成年时,黄宗英尽了监护责任。周民和周伟成年时,设立监护的原因消灭,黄宗英对周民和周伟的监护自行解除,则应将所保管的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予以返还。黄宗英既未将财产返还,也未将财产情况告知原告或有关组织,没有履行因监护关系所产生的该时财产保管人应尽的义务。在周伟向黄宗英询问财产情况时,黄宗英仍未告知,而且提取了全部钱款,至今不提供财产去向。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负民事责任。据此,黄宗英除应返还周伟所有财产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周伟所有存款的利息损失。周民主张继承财产的权利,但不主张由黄宗英返还,是对自己这部分民事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周民否认周伟是周璇之子,否定周伟继承财产的权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黄宗英在周民、周伟未成年时所提取的钱款视为已用于被监护人;所垫付的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加利息后,可在返还款中扣除;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以黄宗英提出账目为准;周伟成年后给付周伟的钱款,以周伟认可的为准;支付给保姆洪雪珍的费用,部分作为周伟的生活开支计算。据此,本院确认黄宗英用于周伟的费用和给付周伟的钱款总计本息为人民币10318.61元。另,黄宗英和洪雪珍分得继承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1989年9月5日下午二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黄宗英返还原告周伟钱款人民币53920.16元。 二、被告黄宗英赔偿原告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31459.20元。 三、以上二项总计人民币85379.36元,在本判决生效时给付。1989年5月起至本判决执行时的利息损失以53920.16元为本金,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原周璇户同种类存款利息计算累加,由黄宗英赔偿给周伟。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732.28元由黄宗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本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时,黄宗英没有到庭,她因病在广州住院。 1990年8月30日上午九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周璇遗产纠纷上诉案。 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确认周伟是周璇所生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书佐证;原审法院确认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正确的。黄宗英要求扣除在周璇生前抚养周民而垫付的生活费作为债权可予支持,应在周璇遗产中偿还。关于黄宗英和洪雪珍以对周璇尽了义务为由,要求分得周璇遗产,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如下: 一、变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86〕沪中民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一、二、三项。 二、准予黄宗英从保管财产中扣除垫付周民六年生活费人民币14083.99元。 三、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人民币45739.85元,赔偿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26686.45元,两项共计人民币72426.30元,在判决后三十天内给付。 四、黄宗英、周民其他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受理费人民币732.28元,黄宗英、周民共同承担632.28 元,周伟承担100元。 这起历时四年之久的为海内外广为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后记: 周伟自述在黄宗英家生活凄惨 对在黄宗英家几年的生活情况,周伟是这样叙述的:打我从在黄家生活起,衣裤从里到外就是补了又补的,短了拿到外面的裁缝铺去接,接长了再穿,鞋子更不用说了,补到最后前后左右都是补丁(球鞋或布鞋),当已经补过一次前掌的鞋底又穿漏了怎么办?再拿去补,在漏洞上再镶进一块疙瘩式的补丁,接着穿,走起路来脚前掌被咯得生疼生疼的,把脚骨都扭伤了,最要命的是鞋穿小了不给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脚也跟着长,鞋小了,挤得大脚指头疼痛难忍,迫于无奈,我只好自己动手把原来的补丁割掉,再重新缝一个兜兜式的小补丁,好让大脚指头伸展出去,使疼痛能够缓解一下。记得曾有一次我的班主任找我要自己一双洗净补好的白球鞋参加一个什么展览会,可见我当时的针线活已有相当水准。十五岁时,黄宗英把她弃之不穿的一双女便鞋硬要我穿上,不仅要穿女鞋,我还要穿黄宗英妈妈的旧女袜,当年上小学时,我最怕老师把我叫到讲台上去背诵课文,众目睽睽之下,一副寒酸相,很自卑,黄宗英不仅剥夺了我的幸福童年,还给我造成了更多身体上的伤痛,如慢性膝关节炎(因冬天白天穿不暖,晚上盖不暖所致)和精神上的种种委屈,耻辱,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全家人去杭州等地游玩,偏偏把我一个送到一家幼儿园住了几个星期,上山下乡时我得了肝炎,她竟给我寄来了一本工农兵豪言壮语,同学的母亲还给我寄了二斤白糖,请问这能算是一家人吗? 黄宗英家名贵家私竟与周璇一样 周伟在黄宗英家生活期间,凭记忆后来与有关当事人和见证人仔细核对后,发现黄家于五十年代就已经拥有的大量家私,如德国造立式钢琴,法式四炉头带烤箱的煤气灶,可供十几人坐的欧式大西餐桌及配套皮椅,镜面有一人高的墨绿色梳妆台,真皮长短沙发若干,两侧下端安有抽屉的法式席梦思双人床等等,这些家私竟与周璇去世前家中的物品一模一样,周伟认为:上述家私价值不斐,仅一个法式四炉头带烤箱的煤气灶,少说也在一千大洋以上,他查阅当年报纸得知,(止于某年)这种煤气灶在上海只有四家人拥有,周璇是其中之一,新中国成立前,赵丹和黄宗英生活状况平平,赵丹还蹲过几年大牢,即使建国后,夫妇二人被评上文艺一级360元人民币和文艺四级240元人民币的工资,就其购买力来说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年内买下上述所有名贵家私。后来一位老干部曾向周伟进起他于五十年代初到访赵丹、黄宗英家的印象,即“子女较多,尚有老人,摆设简单,家境一般”,周伟说,黄宗英就算一脚踢到了一个大钱包,也不可能在五十年代中后期买到、买齐与周璇家那么多一模一样的居家贵重用品。 周璇悲情人生的最后片断 黄宗英谈周璇和周民 上官婉儿 当上海人沉醉于怀旧情绪之中时,从手摇唱机里传出来的老歌依然能勾起无限的遐想,所以蔡琴演绎的怀旧金曲才能在浦江的夜潮声中赢得强烈的共鸣。同时,人们不由得怀念起许多怀旧金曲的首唱者——金嗓子周璇。 资料来源: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0371090100nha7.html 2: http://www.people.com.cn/GB/wenhua/1088/20441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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