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些退色的记忆之三:花 · 鸟 · 虫 |
| 送交者: 憔悴潘郎 2003年10月21日17:27:26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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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鸟虫鱼,想看“鱼” 的朋友,请参阅拙作《钓鱼琐记》。 花 生活艰难加上前途迷茫并没有彻底打消父亲种花种草的积极性,实际上,除了写毛笔字,养花是父亲仅有的娱乐活动。近年,他老人家有经济能力去发掘一些名贵稀有品种,院子里也栽上金桂、腊梅和枯枝牡丹了,而在我小时候,家里种的无非是些大路货,比如蚂蚁菜花、凤仙花、牵牛花、鸡冠花、月季、茑萝等等。 蚂蚁菜花的名字很土,实际上很漂亮,圆嘟嘟的针状叶子衬托着五颜六色吹弹欲破的花儿,单瓣的或复瓣的,都非常娇艳。有时候,一阵暴雨把柔嫩的花瓣打落一地,我年少的怜香惜玉的心好像也跟着碎了,呵呵。 凤仙花似乎永远是红色的,要么粉红,要么大红,象个小勺子。在我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它是女孩儿用来涂指甲的之后,曾经偷偷试过,没能成功,至今不解是否真有那种说法。 正如它雅致的名字一样,茑萝这种爬藤植物一直是我的最爱之一,另一种是文竹,它们的叶子也有七分象,可是茑萝会开小巧的红花,花呈喇叭状,十分规则的等边五角型。那种红色非常纯正,如锦似锻,两三根白色的花蕊伸出来,俏皮可爱,一如小家碧玉的邻家女孩。我去年曾在加州的家中培育过,失败了,今年回国又弄了种子,准备明年再试试看。 种得最多,花也开得最多的是丝瓜。我第一次在美国的华人超市看到棱角丝瓜的时候,很是奇怪它的怪模样。我种过的丝瓜有两种,一是短短胖胖的,一是细细长长的,都没有棱角。四月间,把黑色扁扁的种子埋到土里,约摸半个月,幼苗顽强地钻出地面,带有拇指大小的两片最初始的胎叶,绿油油地满是生命力。紧接着,第一片叶子长出来,第一根牵须伸出来,给它们搭个架子,看它们往上窜。於是叶子一片片地大,等到六月底,第一朵黄色丝瓜花开放的时候,我们家那三米高、二十平米左右的丝瓜架顶部就爬上第一批探头探脑的丝瓜藤了。再过一个月,整个架子被丝瓜叶遮得严严实实,不见天日。丝瓜呢,有一根根垂挂着的,有弯曲着盘在藤蔓间的,更有被叶子挡住直到初冬清理架子才被发现的。记得最长的那根丝瓜竟有一米四五,比当时的我还高。 吃了那么多丝瓜,我现在到餐馆必点的蔬菜还是“清炒丝瓜”,总是那么香甜,带有儿时的味道。有家有院子很久了,怎么就没想起来种点丝瓜呢? 鸟 原以为自己关于鸟的记忆不多,可真要写出来,鸟事还不少呢,呵呵。先从掏鸟蛋说起。 农村里的麻雀特别多,屋檐底下是它们的家。中学的校舍因为高大结实,是麻雀们安家时的最爱。春夏之交,小麻雀快孵出来的时候,就是我们农村小孩干坏事的时候。我经常举着一根竹竿,伸到鸟窝里面,然后用力向一个方向旋转,这样就可以把那些稻草搅在竹竿上,最后往外一拉,来个连锅端。运气好的时候,我是说如果那个麻雀窝做得够厚实的话,被我如此蹂躏过的覆巢之下,竟有完卵!於是欢天喜地地揣起来,玩不了两天,不是破了,就是腻了,总之是扔了。现在想来,真是作孽得很。 至於爬树掏喜鹊窝,那是高手干的活计,我天性胆小,大人们还吓唬说那窝里有蛇,所以一直只有羡慕的份儿。 家搬到水边后,我很是痴迷过一阵子翠鸟,或许是因为我喜欢钓鱼却总钓不着的缘故。没有在一两米的近处看过翠鸟,它们总是在竹竿够不着的芦苇荡里出没,一袭油光水滑的绿衣,警惕的小脑袋前后左右转得挺勤。它忽而跟着纤细的芦苇随风摇曳,忽而箭一般地射出去,转眼就从水面上叼起条小鱼儿,留下圈圈荡漾的水波。好可爱的小精灵! 我一向对小东西情有独钟,翠鸟已经够小了,可蜂鸟更小,我还错失了生平第一次露脸的机会。我是从《中国少年报》上知道蜂鸟的,上面说咱中国没有云云。可我在八一年的那个丝瓜花烂漫的夏天,分明看到一只“大马蜂”多次在我家门口徘徊。开始,我以为它是马蜂,但也忒大了点,通过几次近距离的观察,我发现它是靠翅膀挥动,停在空中采蜜的,那不是蜂鸟是什么?到处跟别人说我的最新发现,根本没有人信。还是等到了美国之后的九四年,一次跟父亲通电话,他告诉我:《扬子晚报》上登了,江苏的确发现了蜂鸟。难得他还记得这回事。如果当时他就信了我的,作为“中国蜂鸟第一人”,我的大头照登在报纸上,那可不是算出了回名了吗?呵呵。 进了中学,我跟“后进生”沈小毛玩得特别好,没别的原因,就因为他的弹弓耍得漂亮。我们都还用橡皮筋的年代,他已经从当医生的母亲那里弄了输液管来当皮筋,弹力大,不易老化断裂,换起来也容易。沈小毛的弹弓打得既准且狠,被他看中的鸟儿鲜有不做了他的弓下鬼,盘中餐的。麻雀太小,吃一顿不够,我们只打鹌鹑大小的山喜鹊。 整个初中,我都在业余时间苦练射击本领。后来更是读了一则故事,说是古时候有个神射手刚入道时功夫很滥,十发九不中,然却屡败屡战。有高人指点他:你如果能把猎物看成十倍百倍大,还愁射不中么?他顿时如醍醐贯顶,从此三年,就躺在地上,盯着老婆缝纫机的脚踏板看,任凭脚踏板上下翻飞,眼皮不眨一下。终於能把百米外吊着的一个跳蚤看作车轮,一箭射去,正中心脏,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那时没有老婆(现在有老婆也不会踩缝纫机,呵呵),於是上课就望着老师们唾沫横飞的嘴巴发呆。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我把地理老师的樱桃小口看成血盆大口的第二天,我打下了生平第一只鸟儿。之后,陆陆续续打下十几只,直到沈小毛没考上高中。到了美国,看到踱着方步,体壮如鸡的乌鸦,多次起过“弄一只尝尝”之心。 高考前一年的秋天的某个傍晚,被各种模拟考试弄得心力交瘁的我穿行在学校边的松柏丛中,蝉噪林静,百无聊赖,忽然听得高亢的几声巨响,“昂,昂,昂”,那似乎来自远古的声音在一片寂寥中尤其摄人心魄。循声望去,不远处,一只白色巨鸟落在整个山头最粗最高的那棵松树顶端,兀自啼叫不已。只见它稍作停留,马上振翅向山下淮河对岸飞去,此情此景,好一个“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骛齐飞”!目送归鸿的时候,我在想:它是鹤?是鹳?是欢歌?是悲鸣?我无从知晓,但后来读到“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我便常常想到这只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白色巨鸟来。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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