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教教義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嗎? |
| 送交者: 嘁哩喀喳 2007年09月09日00:00:0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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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義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嗎? 基督教教義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嗎?我在沒有認真研究基督教之前,我的回答和大多數人的回答可能是一樣的,即認為基督教教義有很積極的社會意義。經過認真地研究,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只不過,基督教很擅長於自我包裝和宣傳,欺騙了很多不了解基督教的善良的人們。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基督教的一些並不廣為人知的教義。 (我發現:很多談論基督教的網友其是根本不了解俄基督教。他們對基督教的了解完全是從基督教自我宣傳/自我包裝的東西里得到的。大家在談基督教之前,請想一想這位德國哲學家說得這句話:不因為基督教憤怒的人,不了解基督教。) 1)基督教不支持男女平等 下面列舉的都是“聖經”“新約”的教導: 提摩太前書 --- 由此可見,現在基督教居然有女性的牧師,是嚴重違背“聖經”的。也可以看出,現在基督教,其實已經開始把“聖經”的話當成P話了。 歌林多前書 --- 根據這一節經文,婦女在教會當中要“閉口不言”,婦女在教會中說話是可恥的!現在的教會裡面,女人們嘰嘰喳喳,哪裡把“聖經”的要求當回事了? 歌林多前書 --- 根據這一節經文,女基督徒們“禱告”的時候要蒙着頭。嘿嘿,現在那個女基督徒禱告的時候蒙頭了? 歌林多前書 --- 這一節明確指出男女是不平等的。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這一節的中文翻譯有些模糊。應該翻譯為:“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繼續保持未婚狀態為好,就像我一樣。”) 7:27 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為什麼基督教不鼓勵結婚呢?有些基督徒把“愛人如己”掛在嘴上,好像基督教是一個講“愛”的宗教。其實,這是一個誤解。耶穌說了,基督徒們最大的戒命是“全心全意”的愛“神”。如果一個人“全心全意”地愛“神”了,這個人還愛他自己嘛?不愛自己,“愛人如己”不就是一句空話嗎?“聖經”不鼓勵基督徒們結婚的原因說得很清楚: 歌林多前書 這裡說得很清楚,結婚了,就不能“全心全意”的服事“神”了。 當然,“聖經”也說了,不鼓勵結婚,但是結婚也不是“罪”。如果“慾火攻心”,不結婚就要犯罪的話,那還不如結婚。 歌林多前書
基督徒們常常無恥地把很多對社會有益的是歸功於基督教信仰。這真的是太無恥了!例如,我就看到過很多基督徒寫的文章,把民主制度也歸功於基督教信仰。事實上,“聖經”是支持奴隸買賣的,甚至連男女奴隸價格的差異都訂好了。這一點,我準備在專門的帖子理詳談。但是,“聖經”要求基督徒們完全服從當官的/掌權的。這哪裡是什麼民主呢?大家看看下面的“聖經”經文: 提多書 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羅馬書 彼得前書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4)“聖經”要求基督徒們撇下父母妻兒 我們來看看耶穌是怎麼張嘴胡吹的: 馬太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現在的基督教傳教的時候,有意無意地避免提到這些,其實也是一種欺騙行為。當一個正常人變成基督徒之後,被洗腦之後,再提這些要求也就說得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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