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全体国人又被代表了,按理说作为中国人,这种情况稀松平常得很,如果把电视、报纸、互联网全算上,我们被代表的次数几乎和呼吸的次数也差不多了,但是 ——这次的经历却有些例外:我们这些被代表的人竟然有可能拿到美元,很好很好,这真可以算得上是精神物质双丰收了。
原来,纽约居民梁淑冰联合中国公民李丽兰(音译)代表13亿海内外华人委托海明律师楼向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持人卡弗蒂和CNN母公司 Turner Broadcasting 公司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三个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共计13亿美元、平摊到每个中国人身上就是一美元。海明律师楼在4月22日向联邦法庭提出诉讼,目前美国的联邦法庭已经接受此案。
这岂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这可是1美元啊,比中国五毛的价值甚至超出了“好五倍”的范畴,怎能不让中国人民热血沸腾?要知道,绝大部分中国人是看不到CNN 的,其主持人卡弗蒂的混账言论,若不是某些好心的消息灵通人士代表了国人的耳朵,我们几乎不会知道——就是这么一个倒霉电视台,以某种我们听不见的形式骂了我们,而作为根本就不能够听到这种骂声的中国人民,竟然能够得到美元赔偿,此等好事,实乃古今罕有,假如某一日我真能够收到这1美元,兴奋之余,难免有些受之有愧啊。
不过,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我对这件事情却还是有些怀疑,因为经验告诉我,飞来横财总是不靠谱的事情,就拿我的手机号码来说吧,各类公司通知我中奖的短信加起来,奖金已经多得可以买辆宝马上街撞人了,但可惜的是,时至今日,这些短信没有一个兑现,所以我还是个平头百姓,上街时还得提心吊胆别让宝马撞得体无完肤。
此外,我虽然对于这些个起诉CNN的英雄们无比敬佩,但也仅仅限于情感方面,和理智丝毫没有一点关系,道理很简单:尽管我并不熟悉法律,但也觉得这桩诉状实在是漏洞百出,不堪一击,中国俗语讲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所以梁淑冰和李丽兰二位英雄,您们也千万不要把这1美元当成小玩闹,要搞定它,怎么也要发挥出一些不那么平庸的智商啊:
首先,13亿的赔偿金额实在是大有问题,为什么不是14亿也不是12亿呢?好像是因为13亿刚好是中国的人口数,不过,为什么你们不把海外华人也算上呢?据说全世界华裔也有几千万人,这些人不应该也分一些么?要知道,“我们”指责卡弗蒂的口径可是“反华”,即不是反政府,也不是反愤青(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当然不是!!!),而是把全体华人都捎带上了,代表的时候那么彻底,为啥到了赔偿的时候,就把人家忘了呢?要知道,这些人可是唯一能够自由收听到 CNN的华人啊,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应该比我们这些没有资格收看CNN的人还要严重,假如我们得到了1美元,那么他们也同样有资格得到,而且金额还应该多一些,如此说来,梁淑冰和李丽兰不仅犯了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天大的政治错误,CNN不赔偿还好些,假如真的赔了,俺们分钱的时候非要打出人命来不可啊。
其二,“我们”指责卡弗蒂如此义愤填膺,主要是那句“呆子和暴徒”伤人太多,伤人太重——不过,为什么这句话不算“泄露国家机密”而属于“污蔑”呢?道理很简单,那就是中国人并非是“呆子和暴徒”,不仅不是,而且尤其不是。但是,假如我们在人家美国的法庭上,响当当地陈述这一点之前,似乎必须要思考这一点:我们中国人里有呆子和暴徒吗?
这个问题一问,我们的回答好像就不那么有底气了,最起码,中国有呆子,也有暴徒,对于这些人来说,卡弗蒂并没有骂错啊,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呆子和暴徒从赔偿名单中勾掉,可是这么一勾,问题就更多了。
谁是呆子啊?在自家后院里架个高炉,自以为炼些废铜烂铁就能超英赶美的,算不算呆子?自以为亩产万斤的,算不算呆子?新闻里“很黄很暴力”的报道算不算呆子?面对一张漏洞百出的老虎照片却无法揭穿,算不算呆子?花费几百万、几千万祭拜鬼神的,算不算呆子?对一些十恶不赦的罪人顶礼膜拜、山呼万岁算不算呆子?而连我们自己不是也承认中国人的素质不能搞民主么——这么一群低素质的人,又算不算呆子啊?
至于暴徒,那就更多啦,饿死几千万人算不算暴徒?引蛇出洞算不算暴徒?“史无前例”年代里的那些打手算不算暴徒?草菅人命的贪官算不算暴徒?天门城管算不算暴徒?打死孙志刚的,算不算暴徒?黑煤窑、黑砖窑的主子们,算不算暴徒?抵制法国商场、打砸日本汽车的,又算不算暴徒?就算是以上这些人都不算,那么我们在自己的新闻、公报中,不也是动辄把人称为暴徒吗?
所以,这样算下来,13亿的赔偿金额恐怕又要大大缩水了,也许根本不到10亿、5亿,或者不足几百万、几十万,甚至连1元都不用赔了,因为算来算去,我们总能发现,“呆子和暴徒”原来真的有很多啊。
既然“呆子和暴徒”的称号如此普遍,又能够如此方便的赐予我们,并让我们付出足够倒霉的代价,卡弗蒂远隔重洋地调侃了一下,我们又为什么坐不住了呢?难道,他说错了吗?为什么我们听到这样的言论不是放声大笑,而是气急败坏呢?
因此,我郑重地提醒梁淑冰、李丽兰二位英雄同志,您们代表全体国人扬眉吐气,并顺便为广大百姓谋些福利,我很欣慰,并双手赞成,但是请千万不要把最起码我本人的智商也代表进去——为了这一点,假如您们胜诉了,我宁可不要这1美元,因为一个人连这么荒谬的逻辑都能认可,那么,离呆子大概就已经不远了,而如果用这种拙劣的方式抢了美国纳税人1美元并沾沾自喜——又何尝不是个暴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