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消费”建议,我投一票
把消费和爱国联系起来,乍听起来可能觉得言不及义,其实这是对爱国这一概念的拓展。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消费支出,既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又能为经济回暖出一点力,这当然是爱国的表现。
《新京报》报道,在北京市“扩大内需、促增长,推动首都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建议,“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用爱心和民族精神鼓励进行消费,“具体做法是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我们一年的收入都进行消费”。他还说 ,“如果政府允许这么做的话,我愿意拿出我的精力和我的财力去推动这个事情”。
前几天,《瞭望》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篇题为《积极消费就是爱国》的文章,其观点遭到了许多人质疑,并反问“不积极消费就是不爱国了吗”。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爱国消费”的建议与“积极消费就是爱国”的观点,虽然是同一个目的——劝人消费,但是“爱国消费”的建议——只要你消费了就是爱国,比“积极消费就是爱国”的观点——不积极消费就是不爱国,更容易让人接受。
是的,消费者创造了需求,消费者创造了市场。说白了,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消费经济,有市场才有经济,市场建立在消费的基础之上。在“双休日”、“黄金周”等诸多概念中,无不体现“消费”二字在市场经济时代扮演的重要角色。所以只有公众力所能及去消费,国家才有税收,企业才有利润,工人才会有工资,由此可见消费的重要意义。消费者都不消费了,这一切也就都谈不上了。
对“爱国消费”的建议,笔者之所以投它一票,是因为任何人要生存就会有消费,穷人富人都不例外。穷人虽然没有太多钱来参与积极消费,然而他们的基本消费也同样是爱国的表现;而有些富人把大把大把的钱拿到国外去消费,虽然也是积极消费,但那样的消费其实很难拉动中国的经济,为中国的财政创收,这种消费只能叫“博爱消费”,与“爱国消费”相差甚远。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活动,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形势回暖,确实很有必要。 “爱国消费”按笔者的浅薄理解,只要你是在消费就是爱国的表现。把消费和爱国联系起来,乍听起来可能觉得言不及义,其实这是对爱国这一概念的拓展。在和平年代里,爱国更多的不是通过血与火的考验表现出来的,而是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表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等等,这其实都是爱国的表现。同样,在国家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消费支出,既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又能为经济回暖出一点力,这同样是爱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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