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究竟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下)zt |
送交者: 夜之流星 2010年04月12日23:10:50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作者 Xiao, 税法中,影响”调整后收入”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退休账户存款。政府为了鼓励民众存款,特别设立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Retirement Account, 简称IRA),规定每年可以向退休账户存入一定数额的钱,而这部分存入的钱,是可以免交当年所得税的。 2009年的存入额,50岁以下的最多可以存5000元,50岁以上的可以存6000元。 假定一个单身,30岁,收入3万元,减去免税的9350元外,再减去存入退休账户的5000元,则余下15650元。这部分才是计算纳税的真正基础。现在,可以用国税局的税率对15650元来计税了。根据规定,在需要交税的15650元中,8350元适用10%的税率。交税835元;另外一部分7300元(15650-8350)适用15%的税率,交税1095元,两者合计为1930元。也就是说,这位收入30000元的单身人士,用最简单的计算法所交的税,一共是1930元。或者说,是他收入的6.43%。 再以夫妻合计收入九万美元,有两个小孩的四口之家为例,看看交税的具体情况。收入90000,减去免税的26000元(夫妻11400+每人3650×4),再减去存入退休账户的10000元(每人5000),余下的54000元为纳税收入。其中,16700元交10%的税,1670元;余下的37300元交15%的税,5595元,合计7265元。也就是说,这个收入九万的家庭,交的税只有收入的8%。 现在明白了吧,如果不知道”应纳税收入”这个概念,只以书本为指南,一定以为这家人交税的税率是25%了。那就大错特错了。而许多美国人,尤其是所谓的中产阶级,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例子中收入九万的四口之家,常常也以为自己交的是25%的税,大喊税率太重,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那么,是不是说,根据”应纳税收入”计算出的交税额,就是应该交的税了呢? 非也。联邦税法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称为” Credit”,我不知道这个词用在这里如何翻译,这个词指的是当每个纳税人算出交税额之后,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减税。比方说,上述夫妻应缴7265元的税,但根据规定,他们有条件享有多种” Credit”。例如,他们有一个孩子在大学读书,一年交的学费超过4000元, 根据2009年的规定,他们可以享受2500元的减税。再例如,根据奥巴马政府的振兴经济法案的规定,他们夫妻俩人可以享受800元的”Credit”(Making work pay and government retiree credits)。这两项加起来,他们应缴的税应该是3965元(7265-2500-800)。如果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孩子也在上大学,缴的学费一年也超过4000元,那他们可以再减去2500元。这样,他们实际缴的税,只有1465元(3965-2500)。这对夫妻年收入九万,实际缴税1465元,他们的税率只有1.6%。简直不能相信。 上述的” Credit”,只不过是形形色色的” Credit”中的几种。如果纳税人符合各种” Credit”的条件,那么实际缴纳的税就更少了。 里根任内通过重大税法改革 行文至此,可以说,美国的联邦税法虽然以复杂闻名,但在发达国家中,却是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其税务原则有几个特点:收入越低,交税比例越小;子女越多,享受的税务优待越多,等于鼓励多生子女;学费可以抵税,有利教育;购买节能产品享受免税优惠,等等。 当然,联邦税法的复杂难懂,税法是否公正长期以来成为社会人士批评争议的议题,许多不满税法的人,常以抗税行为对抗政府。 前不久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的一名失业软件工程师因为对国税局不满,驾驶小型飞机撞毁当地国税局办公楼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八十年代以来,政府多次对税法实施改革,可惜的是越改越复杂,争议也越多。里根任内,布什父子任内以及克林顿任内的四次改革(1986, 1990, 1993及2001年)影响深远。有关税法改革的研究机构及自发性组织也很多,著名的有Americans for Tax Reform,Americans ForFair Taxation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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