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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想死 就成全他吧 ZT
送交者: johndoe 2003年10月01日15:46:42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文学家巴金早已死去了。曾经风靡一时的《家》、《春》、《秋》,都是1949年以前的作品。49年以后直至66年,连巴金自己都承认,未能弄出一篇满意的东西。“文革”之后,他倒是用8年时间写成150篇《随想录》。巴金自以为那是他一生的总结,颇有些老当益壮回光返照的自负。据说中国学术界也认可它是一部“力透纸背,情透纸背,热透纸背”的“讲真话的大书”,是代表当代中国文学最高成就的散文巨作。但若允许本读者也讲句“真话”的话,那么据我亲自恭而敬之捧读的经验,除了“失望”二字,实在找不到更礼貌的恭维。 如果不是媒体提醒,我几乎忘记了:巴金实际上还活着,今年97岁,并且还是中国作协的主席!他从1984年起就担当这个职务,去年12月又一次胜利连任。其时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完全不能自理。

1999年2月以前的5年里,巴金一半时间住院一半时间在杭州疗养。1999年春节,由于前来瞻仰者众多,忙于应酬,不胜其烦劳,巴金感冒高烧,并诱发一系列的并发症,导致脑和一系列的器官功能衰竭,只好紧急住院抢救治疗。从此一住就是3年。期间,尽管神志仍旧清醒,但已无法说话,也不能书写,与人沟通交流的手段只剩下了点头和摇头。每天唯一的活动,也只是在医生提示之下,微微睁开眼睛,听话地“抬抬手”然后放下手而已。

饭也不能吃了,只能通过鼻管进食。更糟的是,这位昔日让千千万万年轻读者热血沸腾的性情中人,现在情绪再不能有丝毫波动,否则会丧失意识。因此之故,除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平时任何人求见巴金都须经特别批准。

在巴金还能清楚表达意愿的时候,曾多次示意不当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可还是非当不可。也多次向家人要求安乐死,遭拒绝后还发过火,说不尊重他。巴金把病中的生活称为“非人的生活”,称“长寿对我是一种惩罚”。生不如死的痛苦令他一次又一次想到死。但是没人听他的。

据报道,巴金自称是在为大家活着。对于已经无法明白表达自己意愿,曾经表达了“死”的意愿又无人理睬的巴金来说,这个解释实在漂亮得让人起疑。作为经过“五四”思想解放的洗礼,曾经服膺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主义者巴金,忽略个体,只“为大家活着”怎么会是出于自觉自愿?他的代表作《家》《春》《秋》里,哪一个“正面”人物是“为大家活着”的?觉慧如果懂得“为大家活着”,自我牺牲,他也就没必要冲出那个“吃人”的“家”了。

所以,如果“为大家活着”是巴金留下的又一句“真话”,那也多半不是他高风亮节的体现,而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无奈。换言之,是大家要巴金活着。

大家为甚么执意要巴金活着?首选的解说当然是出于尊敬爱戴。所谓相见容易别时难,死亡的永别尤其令人伤感。但在田园牧歌早成绝唱的当今世界,感情的作用通常是变化不定,稀薄飘渺,极有限度的。因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许另外还有更加稳定强劲的影响因素。比如,家人要他活着支撑门面;同一个战壕的文友也要他继续发挥旗帜的作用,吓唬敌人;医院正好借机扬名做广告;国家民族拿他当化石级国宝,装饰太平盛世。

巴金已经成了偶像。当然不是血气方刚热力四射的青春偶像,而是类似和尚庙里泥塑木雕菩萨的偶像。菩萨可以用来吓人,迷人,但是没有生命,也不需要生命。更确切地说,没有生命的偶像,使用起来更安全可靠,无须提防它节外生枝,打凡有生命者必定随身携带的自私小算盘,从而影响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质量。

有报道说,为别人活着,正是意味着要牺牲自己,巴金为此忍受着难以言表的巨大痛苦。当旁人无视巴金的痛苦本身,赞美这痛苦升华的崇高道德境界,或者因为主张和支持巴金痛苦地苟延残喘,而惊喜地发现自己如何人道如何仁慈如何尊重人权热爱巴金的时候,难道一丝半点也觉察不到,这恰恰是对巴金本人的极大残忍? 

我也曾经是巴金的崇拜者之一。如果巴金能健康快乐地活着,我也衷心祝愿他多活几年。然而在目前这种接近植物人的痛苦情况下,我坚决支持巴金安乐死的决定。

真正的人道人权,不只应善待人“生”的权利,还应尊重人“死”的抉择。

在这里,我特别钦佩触发中国首例安乐死诉讼的蒲连升医生的道德勇气和明智判断力。我认为蒲医生正是尽到了悲天悯人救死扶伤职责的好医生。

1986年6月23日,湖北汉中市的夏素文因肝硬化腹水病情恶化,神志不清,送医院救治。两个子女不忍母亲经受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跪地求情:“行行好,让我妈咽气吧!”蒲连升万般无奈,给患者注射了“冬眠灵”。6月29日凌晨,夏素文死亡。蒲连升因此惹上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因为开药剂量极小, 法院最终认定情节轻微,才侥幸逃脱法律追究。

蒲连升告诉记者:“当时此案在全国引起关注。有人认为实施‘安乐死’就是杀人。我不这样看,我认为人生三步曲是:优生、优育、优死。‘安乐死’于患者、于家、于国都有利,是社会进步、精神文明的表现。当时有人调查说80%以上的人赞同‘安乐死’。‘安乐死’将来会被普遍接受,迟早要合法化。”

蒲连升并不孤立。 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一院最终以46票对28票的结果,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首次正式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过后不久,比利时也通过类似的立法。

据荷兰媒体报道,多年来,安乐死事实上早已成为荷兰医生替绝望的病人寻求解脱的手段。荷兰安乐死志愿者协会的统计说,仅1999年就有4000多人安乐死或者在他人帮助之下自杀。一项民意调查表明,86%的荷兰人主张安乐死合法化。

我希望到我自己某一天非死不足以解除人生痛苦的时候,我的国家,我的亲人也能支持并允许安乐死,帮助我实现人生真正的善始善终。

像巴金现在这样,号称受人特别爱戴尊敬之人,却被强迫按照“好死不如赖活”的古老野蛮逻辑,过着“非人的生活”,享受着长寿的“惩罚”,毫无生存的质量,十足是对现代文明进步的嘲讽。

上官天乙文集 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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