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知多点》之辞退潜规则
(文/无心听花语)
自从走上管理岗位五年来,引进了不少优秀的员工,自然也辞退了不少不合适的员工。职场上,辞退员工蕴藏着诸多潜规则。
潜规则一:面上是请辞、实为被开除。职场,也讲究面子,特别是要开除管理人员时,往往事先沟通好,一般不以“开除”名义,而多以员工请辞获批,让员工体面地离职,毕竟还得在职场上混。“被开除”,不一定载入人事档案,却一定载入个人职场生涯,总是不光彩。
潜规则二:劳动纪律是开除员工法宝。《劳动合同法》出台,迫使很多用人单位加快完善自己的员工手册和各种管理制度,其中最核心的无疑是劳动纪律。原先模糊的,一定要明晰,处罚制度中必定加了一条开除条例。相对而言,违反劳动纪律,开除员工最有可行性。
潜规则三:因犯错而辞退、错有讲究。职场上,难免犯错,正所谓“多做多错、不做也错”。错有大小,大小往往无法完全客观评估。职场实践中,除了根据错本身性质判断外,大多还结合犯错者是否要留用综合评估。有的人,小错即被辞退。有的人,大错仍被留用。
潜规则四:频繁被调动是辞退的征兆。常规用人,大多不会频繁调动,除非是轮岗学习。频繁被调动,尤其是老员工,就应该警觉,自己是否是被辞退的对象之一,只是老板碍着面子不好明说。此时,自信聪明的员工,就该主动请辞。
潜规则五:辞退老员工不伤情不可能。人,皆有感情。职场虽说是江湖,同事相处久了,难免不舍。无论何种原因,辞退老员工,即便面上不伤感情,实际上不伤心是不可能的,区别只是“谁伤谁的心”而已。要么员工让单位伤了心,要么单位让员工伤了心。
潜规则六:离职敢主张者“得利失情”。如今的职场,仍多有不规范之处。员工离职时,凡是敢主张自己权利的,比如年休假、加班费、离职补偿、社保缴纳等等,大多能如愿,得的是“利”,失的必然是“情”。闹僵值不值得,值得好好思量。
潜规则七:新领导辞退员工多有私心。新的领导上位,难免人事动荡。现实职场中,新领导辞退老员工,特别是当老领导不在位却仍在岗时,往往存有私心。要么为了今后管理更通畅,要么为了给自己人腾位置。
潜规则八:送别饭往往不全为了送别。员工离职时,倡导人性化管理的单位,往往会组织一场规模或大或小的送别饭。然而,这顿“送别饭”大多不全是为了送别,可能为了封住离职员工的嘴,也可能为了庆祝终于甩掉了个大麻烦。
从以上八大潜规则中,不难看出,凡是辞退员工,真正意义上的“好聚好散”只是个奢望。这就好比生活,结婚可以“好聚”,离婚却难“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