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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伐林:美猴王西遊來到了紐約曼哈頓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07月12日16:40:13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猴:西遊記》在紐約的林肯中心演至7月28日。不過,是導演過於遷就西方觀眾,在內容、表現形式上弄成大雜燴,效果適得其反?還是西方觀眾真對這部中國作品背後的文化精神如墮五里霧中?《紐約時報》文章的標題就問“為什麼美國觀眾看不懂”。中華文化要讓其他民族能夠窺其堂奧,還真的不是一日之功




  早就得知一年一度夏天紐約的林肯中心文化節(Lincoln Center Festival),今年的重頭戲,是陳士爭導演的《猴:西遊記》(Monkey: Journey to the West),而且還是用中文演出。但是一點要去觀看的欲望都沒有——不僅是進紐約比較麻煩,票價不菲,更主要的是,我知道這樣的戲劇,是給老美看的,中國人看了之後,多半只會感到啼笑皆非。陳士爭導演據說是很有創新精神的,但是自從1999年為《牡丹亭》鬧過一場風波、不少報刊紛紛報導評論之後,對他的導演風格也從側面有所了解,我知道不是我喜歡的口味。
  雖然不想去看,但是也一直想着這件事,期望美國人能接受以中國古典名著為基礎的戲劇。不管怎樣,《木蘭》《工夫熊貓》這些影片,不是很受美國觀眾歡迎嗎?儘管其中蘊含的中國元素、文化含金量,在中國人看來都很粗淺,但是“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讓其他民族的人了解一些中國歷史和中國藝術中的人物,對一些中國文化的基本概念有點印象,慢慢地就水滴石穿了。對了,那一年,紐約大都會歌劇院還上演了張藝謀導演、譚盾作曲、哈金作詞、多明戈主演的《秦始皇》。但是說老實話,敢於對這些作品投資的人,都必定是冒險精神極強的,拍板的之際,就必定預先做好了血本無歸的思想準備。
  今天卻讀到《紐約時報》中文網上Charles Isherwood的文章《為什麼美國觀眾看不懂〈美猴王:西遊記〉》。
  這篇文章這麼介紹這部作品:
  《美猴王:西遊記》非常熱鬧,與以往的節目大不相同。該劇的主角是一隻淘氣的猴子,幕間空隙播放動畫片,劇中的幽默簡單易懂,有長時間的武術打鬥場面以及馬戲團風格的雜技表演。該劇的製作團隊意圖把文化節的觀眾群擴大到整個家庭以及所有喜歡流行娛樂文化的人。
  《美猴王:西遊記》是根據一部中國小說改編的,講的是一個中國僧人在一隻尋求真理、愛惹事的猴子陪伴下去印度尋找佛教經典著作的艱難旅程。
  喜愛獨立搖滾的人也是該劇的目標觀眾:本劇的音樂作曲人是由達蒙·阿爾本(Damon Albarn)。他是20世紀90年代英國搖滾樂隊“污跡”(Blur,該樂隊現在重組之後重出江湖了)的歌曲作者。本劇的“視覺理念、動畫和服裝”設計師是傑米·休萊特(Jamie Hewlett),他是阿爾本在虛擬樂隊“街頭霸王”(Gorillaz)里的搭檔(請不要問我“虛擬樂隊”是什麼意思)。
  作者緊接着又說:“我本人不是特別喜歡馬戲團式的娛樂表演——《美猴王》總體來說是這種類型的表演——所以我覺得該劇雖然在視覺上讓人陶醉,但是平淡無奇,幼稚,還有點乏味。”我也很有同感阿!正是因為這個,我對觀看此劇興趣缺缺。
  文章隨後評論了劇中人:
  開場的一段動畫片描繪了猴子的誕生,它在一個石頭中孵化,伴隨着轟鳴的開場音樂,石頭在大山之巔彈來跳去。投影到麻布上的視頻清楚地展示了極具異國情調的樂園,美猴王在這個樂園裡快樂地嬉戲。……一群穿着猴子戲服的雜技演員在他周圍表演複雜的雜技。“太好玩了!”(該劇是用普通話表演的,英語字幕投影在舞台上方。)
  這隻猴子在一個海底王國獲得了一套有魔法的裝備——金箍棒、盔甲和能騰雲駕霧的鞋子,之後他成了三藏取經路上的保鏢。與他們同行的還有豬八戒和沙僧。根據節目單上的介紹,前者是一個福斯塔夫式的健壯的道家神仙(道家神仙?),後者是一個被流放到流沙河的大將。他們最終一起到達了佛土,佛祖因為他們的英勇和毅力而獎勵了每個人。
  僅僅根據這些怪誕的描述,不了解這些傳奇人物的觀眾很難明白這個故事的情節。不管怎樣,情節只是一個線索,用來展示一系列華麗的舞台表演,包括精心設計的雜耍和柔體表演——穿着閃亮服裝的表演者以勢不可擋的力量(偶爾看着有點懸)繞着舞台飛奔。
  劇中有很多在空中飛舞的片段,妖怪和神仙穿着飄逸的袍子在舞台上空飛來飛去,用各種方法試圖馴服或者打敗猴子。打鬥戲的高潮是與鐵扇公主的漫長決鬥。猴子和他的同伴們在取經路上要翻過一個熾熱的火山,必須跟鐵扇公主借扇子。鐵扇公主就是因她的這件寶物得名的。
  王璐扮演的美猴王十分調皮好玩,他穿着一身黃色的運動服,拖一條松垮垮的尾巴,散發着有點難以馴服的動物野性。佛祖本人後來也被請來制服猴子,他伸出巨大的藍色手掌壓制猴子不守規矩的過分行為,這隻壞脾氣的猴子居然還有膽量在他的手掌上撒尿,他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即使在他最落魄的時候,他還有力氣不斷抓撓自己的胯部,發出尖利的“嗚嗚——”“啊啊——”的聲音,那展現出了他的猴性。
  《紐約時報》這篇文章的作者,看來品味比較高,他說:“儘管該劇的視覺效果華麗迷人,但是它沒有提供精神食糧,也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鳴,所以並不是一場真正讓人難忘的表演。”於是他“漫不經心地思索那些偶爾出現在字幕中的精闢的佛家箴言(“無身之身是謂真身,無形之形是謂真形”,“一沙一世界”,“無同無異,亦真亦幻”之類),只不過還沒等看明白那些自相矛盾的語句,它們就消失了”。

  現在說這部戲劇已經失敗,為時過早。(《美猴王:西遊記》將在林肯中心David H. Koch劇院演至7月28日。訂票熱線:(212) 721-6500;網站lincolncenterfestival.org。)不過,是導演陳士爭過於遷就西方觀眾,在內容、表現形式上弄成了大雜燴,效果卻適得其反?還是西方觀眾真的對這部中國作品背後的文化精神如墮五里霧中?
  不過,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要讓其他民族能夠窺其堂奧,還真的不是一日之功。我想起了我女兒前些年在讀大學時寫的一篇文章,恰恰也寫到美猴王,貼在這裡,以供印證。她一度想在與美國同窗們的日常交往中當仁不讓地充當一個中國文化的傳播者,很快便鎩羽而歸,悻悻然地宣布放棄了。到現在,她的“文化使命”,縮小到只是堅持每年端午節便叫一幫年輕夥伴來一起包粽子(恐怕她也不敢多講屈原的故事);每次到北京出差,便要為同去的上司和同事點一瓶二鍋頭和涮羊肉,其它的中國文化,都只好留着與父母聊天的時候當談資。
  下面就是她的這篇文章,曾經發表於國內和海外的中文報刊。


左宗雞、上火和美猴王


  在我剛剛開始我大學生涯的時候,我曾經認為自己應該做個“世界公民”,沒有國籍、不管邊境,就是“四海為家”那種人。約翰·列儂的那首歌“想象一下沒有國家……”唱進了我的心坎里去。我的理想是:不管什麼文化、什麼族裔、都應該能夠互相理解、互相溝通。
  在中學裡,我的朋友們大多是華裔,與我很有默契,就算有的來自台灣,有的來自香港,但是說起個什麼成語典故大家都能領會,無需多費口舌解釋。到了大學,朋友中美國人居多,雖然大家興趣相近,不愁沒的可聊,可是,我漸漸發現,可以與這些美國同伴們比較深入地討論柏拉圖、弗洛伊德或是昨天晚上電視上的《X檔案》,但他們卻很難了解我習以為常的的中國文化中的許多方面。
  近幾十年在美國的亞裔人數劇增,大部分美國人對中國文化都有個一知半解,不用說頗為膚淺,一般停留在去中國快餐外賣館用筷子、學學風水,看李安和吳宇森(John Woo)導演的打鬥片,知道孔夫子、鞏俐和毛澤東是誰的程度。我記得高中時每個周末去附近醫院做義工,與一起工作的美國護士閒聊,說起我在中國從沒吃過“左宗雞”,來美國之前也從沒見過“幸運餅”,她們有多驚愕。在她們看來,“左宗雞”和“幸運餅”簡直就是“中國食品”的代名詞。一個從沒吃過“左宗雞”的中國人,就像一個從沒吃過披薩餅的意大利人和從來沒聽說過壽司為何物的日本人一樣,令人難以置信。
  她們其中還有一人問我“左將軍”到底是誰。
  “我也不太清楚,”我很坦白地說。
  她的眼睛瞪得圓圓的:“什麼?他難道不是你們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就像華盛頓將軍一樣?”
  護士受的是專科教育,學歷不算高,學問不算多,她們對中國文化有許多誤解,情有可原。可是我的大學同學,一個個聲稱自己興趣廣泛的“准知識分子”,對於中國文化沒有進一步的了解實在說不過去。於是,作為他們唯一熟悉的中國人,我決定義不容辭挑起向他們傳播中國文化的重擔。
  這應該不難,我胸有成竹地想。朋友們都不傻,而我中英語都過得去,向他們解釋個把我所熟悉的中國文化概念還不是小菜一碟嗎?主意一定,馬上開始,抓緊各種機會把儘可能多的中國觀念灌輸給我的朋友們。
  可是,一嘗試就接連碰壁。接下來幾個星期,我向學生物的朋友解釋“上火”,向喜歡文學的朋友解釋“對聯”,向對音樂感興趣的朋友解釋“京劇”……結果總是越解釋越糟糕,我的朋友一頭霧水不說,連我自己也完全攪糊塗了。
  或許是我太笨?讀者諸君不妨自己試一試,用一頓飯的工夫向你的美國同事或者鄰居解釋“上火”到底是怎麼回事。從小就聽父母用這個詞來警告我:“別吃太多橘子,會上火!”“嘴裡起了泡吧?告訴過你吃太多巧克力會上火!”在我童年的印象里,食品似乎分為兩大類,一類,像橘子、巧克力,是容易“上火”的(與橘子長得很像而且味道差不多的橙子,則不“上火”,奇怪!),一類,如菊花茶、綠豆粥等等,則是“清火”的。哪種吃多了都會有不好的後果,兩種交錯着吃才不會出差錯。
  我如此向我的美國朋友們解釋,他們皺着眉頭說:“聽起來很荒謬。中國人為什麼相信這個?”
  我掙扎着挖掘這些觀念背後的哲理:“中國人相信身體由水火兩個對立的因素組成,有的食品是幫助‘水’的,有的食品是幫助‘火’,兩方面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如果幫助‘火’的食品吃太多了,身體火氣太旺,就會有皮膚乾燥,嘴角起泡,便秘等等後果。”天哪,我正在與我的朋友們討論“便秘”?!“這時候,就得多吃‘水’一類的食品,來把‘火’撲滅。但是如果這些幫助‘水’的良性食品吃太多了,也會有不好的後果,比如拉肚子……最好是兩者交錯着,讓體內的水火保持一種平衡狀態,就不會出差錯了。”
  我一口氣把話說完,我的朋友們大眼瞪小眼地靜了一會兒,其中一個才猶豫着開口問我:“這聽起來十分……嗯……有趣。你們現在還相信這些嗎?”
  我一下啞口無言,不知怎麼回答才好。說不相信嗎?可是我卻是從小就聽父母口口聲聲地討論“上火”問題。說相信嗎?可是這些原理連我聽來也實在與現代科學離得過於遙遠。
  正在想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另一個朋友拿起手裡的雞塊問我:“那這炸雞塊是屬於‘水’還是‘火’呢?”
  “嗯……炸的東西一般是上火的,”我其實並不能肯定,但是好像隱約聽說過這麼一說。
  “沙拉呢?”
  “清火的吧,我想。”我猶豫着說。
  “蘑菇呢?”“意大利麵條呢?”“番茄醬呢?”大家指着盤子裡的東西一個個地問我,“到底怎樣分辨哪種食物屬於那種範圍呢?”
  我只好認輸了:“我也不知道。”我悶悶不樂地說,“不過我想,區別大概沒有那麼精確。”
  朋友們點了點頭,但是眼裡的疑問沒有消除。

  經過這頭幾次失敗之後,我決定,只向別人解釋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國事物,不然,無法自圓其說,不但我自己臉上無光。也“誤人子弟”,尤其罪過的是,會弄得他們對中國文化誤解再加誤解!對,不能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講的東西必須是自己說得清子丑寅卯的。沒想到,這樣的“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國事物,寥寥可數!許多我從小耳濡目染、以為自己十分了解的“關於中國”的觀念,仔細想來卻都混亂模糊、似是而非,經不起太多推敲——我也糊塗了,我身為中國人,對中國的文化到底比美國人了解得多出多少?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敢再嘗試向我的朋友們弘揚中國文化。

  幾個月後一天,我和朋友們吃飯的時候談論起童話對兒童的影響。“你小時候都讀過什麼童話?”一個朋友問我。
  我小時候?“中國的小孩都知道《西遊記》。”我脫口而出。
  “啊,這是一本遊記嗎?”
  “不不不!”我的興致來了。我別的不知道,《西遊記》裡的故事可背得滾瓜爛熟,小時候看過連環畫、電視劇,後來又讀過原著。這可是個向我的朋友們炫耀中國文化寶庫中文學瑰寶的好機會。
  慢慢講,不要急,先從簡單的故事大綱開始說,挑他們比較能夠理解的部分。
  “《西遊記》講的是古時候一個叫唐朝的時代,一個和尚去西邊很遠的國家取佛教經典的故事。”
  “啊,它像《聖經》一樣,是個宗教故事。”朋友恍然大悟。
  “嗯……不完全是。它更像是一個神話……也不太準確……算民間故事?好吧,先不管這些,讓我先把故事情節告訴你。這位‘唐’和尚去取經,他需要保護,因為有許多鬼怪想要吃他的肉,好得到永生。於是權力最大的佛命令一位女神挑幾個徒弟護送他去:一個猴子,一隻豬,一個人和一條龍。那個猴子的法力最大,人稱‘美麗的猴子王’,他一個筋斗能翻五萬四千公里,拔一把毫毛能變出幾萬隻小猴,並且有一根非常神奇的棒子,能夠變小變大,平時像一根針,被他藏在耳朵里,隨時可以拿出來變大,打退鬼怪(我沒敢提他不由分說將妖怪打成肉醬)。而那隻豬呢,本領也不小,力氣特別大,不過他又懶又饞又好色,他的武器嘛,是一把耙子;那個人……姓沙,也會些法術,不過他沒什麼性格,而那條龍呢,變成了一匹馬,讓‘唐’和尚騎着走……”
  天哪,連我自己都覺得越說越奇特。
  “聽起來十分怪異,”一位朋友猶豫地說,“中國的兒童真的人人都讀這個,人人都崇拜那隻‘美麗的猴子王’?順便說一句,用身上的毛來生育倒不失為一種傳宗接代的好方法,就像克隆……不過,他如果老生產小猴的話,身上一定光禿禿的。”
  我一下子泄了氣。弘揚中國文化的重任,還是讓專家們來吧!我可真的擔當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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