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貼了照片《射》,因為剪裁多,有爭議。UWB提到剪裁和色彩調整這些不是一個層次的調整。大洋提到剪裁算造假。這和我的理解大不一樣,和我在其他網站的經歷也大不一樣。又花了點時間,仔細研究了一下什麼叫photo manipulation(中文網站翻譯成圖像處理,這裡直接借用。)。和大家分享一下研究成果。打個預防針,推翻了我原來的剪裁和色彩是同級處理的說法,不過剪裁比色彩的改變程度低,而不是更高。
在攝影論壇photo net上傳照片的時候有一個選項,是你的photo是否經過處理(manipulation)。之前我一直認為只要ps過的照片就算經過處理。後來看了規定,發現我們在暗房裡面做的基本調整算不上處理。
photo net的規定是 (大致翻譯一下,翻譯得不準確請多包涵):
Unmanipulated (沒有經過處理的照片)
a single uninterrupted exposure (一次性連續曝光)
cropping to taste (按照本人喜好剪裁)
common adjustments to the entire image, e.g., color temperature, curves, sharpening, desaturation to black and white dust spots on sensor (整體調整)
cloned out (把部分內容克隆掉)
Manipulated (經過處理的)
double-exposure or fragments from several exposures (兩次曝光或多次曝光拼接?)
geometric distortion, e.g., to correct perspective (幾何扭曲)
adjustments to just a part of the image, e.g., dodging and burning (只對照片局部進行調整,比如通過暗房曝光的控制使照片局部變黑或曝光過度)
剪裁不屬於對照片進行manipulate的活動,但是局部光線和色彩調整是。這個定義和我理解的攝影的創作是拍照和暗房技術相結合是一樣的。不搞暗房,等於把至少一半的創作權交給暗房師。很遺憾,知道攝影大師並不參與暗房,讓我對他的崇拜少了,而不是增多了。說明他的洗相師本身水平很高。我們無法判定他的照片是否經過洗相師傅的優化,他本身獲得了本應該是兩個人應該得到的credit。即使不考慮暗房技術的因素,說一次成像的做法就像廚師炒菜卻不放作料。有的廚師說我可以不放任何作料,只用天然的菜品就能做出好菜。但這只是一派,放不放作料不能作為區分是否為大廚的標準。
即使有這麼一個選項,處理過的照片也不是不合法,要求攝影者填寫這個選項是為了讓觀眾能夠對這個效果是否經過一定的處理一目了然。而不是用來判斷攝影技術的好壞。
Photo net是個從藝術性角度考慮的網站,對各種處理的容忍度比較高。下面再看看新聞攝影。Reuters對新聞攝影有一個code of conduct。這是為了保障對新聞攝影的真實性提出的要求,而不是為了一味追求美感。這個規定有助於說明什麼樣的調整算是更高級的“造假”。下面是一個簡要的小結。
ALLOWED:Cropping, Adjustment of Levels to histogram limits, Minor colour correction,Sharpening at 300%, 0.3, 0, Careful use of lasso tool, Subtle use of burn tool, Adjustment of highlights and shadows, Eye dropper to check/set gray
NOT ALLOWED: Additions or deletions to image, Cloning & Healing tool (except dust)
Airbrush, brush, paint, Selective area sharpening, Excessive lightening/darkening
Excessive colour tone change, Auto levels, Blurring, Eraser tool, Quick Mask
In-camera sharpening, In-camera saturation styles
根據這個規定的原本,作者根據自己意圖的剪裁是合理合法的,而且不受任何限制。相反,色彩調整的限制很多。任何對色彩飽和度,明暗對比甚至是色彩曝光的自動調整,從保護影像真實性的角度看,都是受到限制的。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我看了網上的若干討論,可惜沒有一一記錄出處,可以用Is cropping legitimate + photography在google裡面搜索出有關的文章。觀點大致小結如下:
1、判斷的依據是:景物是否發生變化和扭曲。
2、攝影本身就是用取景框對景物進行剪裁。調整鏡頭長短或者變換鏡頭和暗房剪裁一樣都是對景物的剪裁過程。根據作者的意圖剪裁併沒有比用取景框對實景作出更多的改變。裁剪並沒有使現實中原本不存在的東西長了出來,也沒有任何形式扭曲和變形。
3、任何色彩調整和用克隆增加內容都是實際改變了景物,因為你在照片中加入了真實世界中並不存在的東西(可以是色彩,也可以是物體,或者是形狀)。以前的人使用不同顏色的過濾片都是對景物本身的改變,甚至用黑白而不用彩色也是比剪裁對實景更為重大的改變,因為用黑白相當於把彩色照片的色彩飽和度調整到最小。
4、對於克隆增加景物內容似乎沒有什麼爭議,屬於對照片進行了調整。但是利用克隆減少景物內容是有爭議的。比如一位女士,把她臉上的痦子克隆掉了,這是改變了實景,關鍵是沒有必要,因為攝影並不是選美。
以襪販昨天的中學籃球為例,上面那盞燈我的建議是裁掉,這不屬於任何對景物的調整。因為取景框移動了,或者縮小了,實景並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如果把燈克隆掉,就是有了對景物內容的調整,所以在真實性上是有爭議的。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爭議是指真實性上的爭議,而不是藝術性的爭議。從上面這幾個角度看,剪裁在所有的相片處理中是尊重實景的處理,而不是比色彩調整更厲害。
最後,從實用角度看,街頭攝影不同於室內攝影,也不同於靜物攝影,特別是運動景物的街頭攝影。目標是運動的,靈魂是要抓住一瞬間。最終反映在照片上是景物之間的關係。如果允許,同一張照片照50遍,出來50個不同的效果,從中選取一張最好的,這本身就是不斷地重新構圖和進行剪裁。可是通常的街頭攝影不允許有這樣的選擇,合適的景物關係在幾秒鐘之內轉瞬即逝,根本等不到你根據景物進行重新取景按快門,除非被攝物處於靜止狀態。攝影者需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是放棄這個可以通過剪裁獲得滿意照片的機會,還是等候完美的構圖出現?有構好圖守株待兔的街頭攝影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街頭攝影的一種模式,而不是評判照片的標準。對於不可測的運動景物來說,最多就是構個背景,根本無法斷定出現的人物會是什麼樣的。除此以外,一張經典的照片,不一定是只照了一下。這個暗房裁剪異曲同工街頭攝影的“等”在多數情況下是等待不確定的精彩瞬間出現,而不是等待已經設計好的特定構圖的出現。
如果拿到以追求美感或者創意為目的的藝術網站,上面這些都不是問題。關鍵是看照片最終的效果是否讓觀眾心動,其他的都位居其次。
磚頭一大塊,請大家拋玉,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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