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法院陪審記 3 |
送交者: 杭州阿立 2017年03月08日12:19:45 於 [詩詞歌賦] 發送悄悄話 |
阿立法院陪審記 3
杭州阿立 2017年3月8日
上集《阿立法院陪審記 2》寫到大家在休息室里侃大山(又插播了當時杭州楊梅正當時令,炭梅饞人)。 閒話休提,言歸正傳。 米砂鍋進來了:“南希大法官開庭了。大家按昨天次序排隊,跟俺走。” 眾人依令而行。 米砂鍋先進入法庭:“陪審員到。” 南希法官帶頭,控辯雙方都起立,向俺們表示敬意。 陪審員們剛才休息室里笑話閒侃。現在個個神色嚴肅,陪審員的崇高感油然而生。 來到各自坐位上,有一本小記錄本和一支筆。等陪審員都坐下了,南希才率領控辯雙方坐下。 控方是鐵梅和女警官袁立(沒見上次的男助手)。辯方還是律師刁德意和被告胡傳魁。 南希先對陪審員們關照一些注意事項: 1. 每人一本記事本。需要的話,可以做些簡單記錄。記錄本不能帶入休息室。庭審結束,陪審員退庭去討論、辯論時,也不能帶記錄本進去。記錄本只有本人在庭審時記錄和查看。庭審結束後會被收集、銷毀; 2. 陪審員離開法庭時(休息、午餐等),都不能討論案情以及發表、詢問各人的看法; 3. 庭審中本法官可能會叫控辯雙方近前討論一些事。這時本法官會按此按鈕,產生噪音(當即示範了)。目的是不讓你們和任何其他人聽見。 阿立覺得記錄本沒啥用,真要用時又不讓看。就沒做任何記錄。 接下去,南希讓控辯雙方向陪審員作簡單陳述。 控方先來。 鐵梅大致說了主要案情: 胡傳魁和孫二娘同居多年。這晚胡傳魁回家,孫二娘做了牛排。為了芝麻綠豆一點小事,胡傳魁突然大發脾氣,破口大罵。 孫二娘收拾箱子準備離去。胡傳魁突然把孫二娘推倒在地。孫二娘打911報警。 多名警察分批到達。給二人分開錄口供等。最 後把胡傳魁帶到警局去了。 檢察院根據警局的報告決定起訴。云云。 鐵梅(末了提醒大家):“孫二娘在要開庭之前幾天,突然改口供。大家對任何證人的話,包括受害者,要自己獨立判斷、決定,是‘全部相信’、‘部分相信’還是‘完全不信’。” 輪到辯方了。 刁兄走到俺們面前: “俺和傳魁兄認識7年多了。他大概不是謙謙君子。平時就有點兒口無遮攔。喝酒之後,更會滿嘴跑火車。但是:大家的職責不是對傳魁兄作道德評判。而是:他到底是‘無罪’還是‘有罪’。” 刁兄(也提醒大家):“控方會傳喚很多警察。這些警察事發時都不在現場,只能依賴二位當事人的敘述。二人當時正是情緒激動之時,未必敘述完整甚至正確。大家對每個證人的證詞,都要自己獨立判斷、決定,是‘全部相信’、‘部分相信’還是‘完全不信’。”
阿立註:接下去傳喚證人大多只能約略記錄,否則篇幅太長了。敘述次序也未必完全按照當時的進程。
每個證人上庭,走到證人席前時,南希都要他/她先宣誓在法庭上說的都是事實等。然後坐下來,面對陪審員,大聲說出自己的姓名等。 鐵梅傳喚了多名警官,本文只寫兩位:袁立和姚銘。 袁立(年輕女警官)在警局工作數年,調到夜間巡邏隊已有三年。 當晚接到警局調度室911報警後,袁立和另一位警官最早趕到現場。按照規程首先將報警者和被告分開。 當時傳魁(已知道報警了)在臥室里罵罵咧咧。孫二娘在起居室。袁立就先向孫二娘詢問詳情,另一警官進入臥室。 (阿立註:很快又有兩輛警車到達。姚銘也進入臥室。) 袁立(報警者大致敘述事件經過): 傳魁兄回家較晚,已有點酒意,罵罵咧咧。孫二娘問他吃晚飯了嗎?說沒吃。她就煎了牛排。 傳魁兄坐在外間喝酒吃牛排。順手切了兩小塊,丟給兩隻狗:小花和小黑。丟的位置不對。小花膽大,過來叼起一塊。小黑趴着不動。 孫二娘走過去撿起牛排丟到小黑身邊。傳魁兄見此破口大罵,摔盤子啥的。 孫二娘知道今晚不安寧了,走到儲藏室拿出小箱子收拾,準備離去。 傳魁兄罵罵咧咧走過去,把她一把推倒在地。繼續罵罵咧咧。 孫二娘打911報警,要求派人把傳魁兄帶走。 鐵梅(詢問袁立):“家暴案很多嗎?還是偶然才有?” 袁立:“很多。大多數家暴受害者並不報警。報警者也往往是類似事件發生多次才報警。” 鐵梅:“就是說,你接到報警的,施暴者很少是第一次如此(以前完全沒有類似事件)?” 袁立:“一次也沒發生過。我參加處理的所有案子,受害者都不是第一次被施暴。” 鐵梅:“你在夜間巡邏隊三年了。參加處理過多少家暴報警?” 袁立:“我直接參加處理的,大約平均每周有2到3次。”
阿立註:聽到這裡,所有陪審員都多少有點吃驚。阿立更是嚴重乖乖: 阿笨市相對是個新的小城市。雖然面積不小(美國很多所謂的小城市占地大約都比老北京城要大很多),人口並不密集。而且有很多地方是各類公司所在,並非是傳統的居民小城。阿立上下班要經過很多城市,包括阿笨市。 這麼點居民,每周至少有2到3次家暴案報警(一晚/同時不止一起911報警也有的)。更多的人估計木有報警。米國佬暴力之人嚴重很多啊?! 想想也是:別看米國佬當面很客氣(吵架更是罕見),開起車來,不講理之人很多呢(比中國開車相對還是文氣一點?)。
警官姚銘出來,人高馬大,賽過當年的穆鐵柱。 鐵梅(對俺們):“是否覺得姚警官似曾相識?” 不管是否真的似曾相識,大家禮貌的點頭。 鐵梅:“他曾經是本州州立大學的橄欖球隊員!” 眾人:“怪不得啊,這麼高大健壯。” 袁立和姚警官先後都講述了當晚孫二娘/胡傳魁各自的陳述。並且分別讓孫二娘/胡傳魁把自己的陳述寫下來,簽名。 孫二娘寫的比較工整,大致經過都寫了。簽名也能辨認。 胡傳魁寫了斷斷續續的沒幾個字:“老子。。。那個該詩的。。。一點兒面子。。。”潦草的畫圈當簽名了。 姚銘:“胡傳魁一直問他是否要被帶回警局。確認要被帶走後,更是不停的罵罵咧咧。俺和另一位同車來的警官把他帶上警車,回警局了。” 刁德意對每個警官也都問了一些話。比如: “你看見事件經過嗎?” 自然沒有警官看見。 “當事人是否很激動?” 是有點激動。言下之意(暗示):人激動時也許會敘述不準確乃至錯誤? 刁兄(問姚銘):“在回警局的路上,傳魁兄情況如何?” 姚銘:“他不停的罵罵咧咧,髒話不斷(俺無法在此重複)。” 刁兄:“你是否也罵人了?” 姚銘:“可能有幾次回嘴吧。當你和你的家人被不斷(無法重複的)髒話辱罵,有回應也難免?” 刁兄不置可否。
鐵梅:“法官大人,接下去俺要傳喚孫二娘。” 米砂鍋出去,引着孫二娘進來了。 既然叫她孫二娘,自然不是風吹跌倒、聞香頭暈的林妹妹了。若是亞裔女士,孫二娘的身材屬於一年可以掙500個工分的(關於工分參見朝鮮電影《摘蘋果的時候》)。 孫二娘走到證人席,先向南希宣誓說真話。坐下來之後大聲介紹自己,聲音也真像孫二娘(關於孫二娘請參見《水滸傳》)。 鐵梅後來嚴重聲明:別看孫二娘不是費雯麗。胡傳魁可是堂堂6尺多的白旋風。孫二娘站到傳魁兄旁邊的話,就好比勇‘晴雯’碰上‘鎮關西’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大家知道不?)。 鐵梅讓孫二娘敘述事發經過。 孫二娘真的改口了:說不記得怎麼就倒在地上了。也許是聊齋的妖風一陣吹來? 鐵梅:“以你所說,傳魁也許沒推你?只是往臥室走時無意碰到你了?” 孫二娘:“也有可能啊。木有‘出律’還是‘失粘’吧?” (關於‘出律’、‘失粘’要問詩壇小詩魔曹兄了。) 鐵梅:“傳魁進了臥室在幹什麼?” 孫二娘:“他就是罵人罷了。” 鐵梅:“那你為什麼不離開?而是打911?” 孫二娘:“這問題老娘木有演習到,刁兄?哦,現在不能問。” 鐵梅:“你的儲藏室里的小箱子,就是為了需要離家出走時準備的?以前你因為傳魁動粗而離開過嗎?” 孫二娘:“也沒特意準備。不過以前倒也有受不了傳魁而離開過的。” 鐵梅:“你當晚對袁立警官說,如果自己走的話,傳魁會追出來拉扯?” 孫二娘:“以前老娘要離開,他是有追出來拉拉扯扯的。又不讓俺走、又不停的罵人。” 鐵梅:“傳魁有槍嗎?” 孫二娘:“他真有槍。長槍短槍都有。不過‘七八條槍’嚴重誇張了。大概3、4條槍吧?俺算術沒及格過。” 鐵梅:“槍在哪裡?” 孫二娘:“在臥室里。” 鐵梅:“法官大人,暫時沒問題了。”
刁兄站起來,走到左面靠牆的一大塊寫字板前,畫起房間的平面圖來。 鐵梅:“法官大人,我抗議。這與本案無關。” 刁兄:“法官大人,有關的。” 南希:“(控方)抗議無效。刁兄繼續。” 刁兄指着平面圖: “左面進門是這間廳:中間有餐桌。往右通廚房。往前(靠廚房這邊)有隔牆,放着冰箱之類。隔牆左邊的小通道通向裡面的起居室。通道不寬。。。” 刁兄(對孫二娘):“你在起居室里整理小箱子,是靠近隔牆和通道吧?” 孫二娘:“差不多吧。刁兄美術課得優秀的吧?畫的真像。” 二娘:“俺真的失憶了。刁兄的賞析比蒲松鶴有道理的趕腳。真可能是傳魁哥無意碰到俺了。也可能是俺的蹲功木有練到家,重心又不穩。傳魁哥走路本就迅疾如風:酒助魁哥勁,風吹二娘倒。” 刁兄:“這麼說,你不能確定那晚是傳魁兄故意推倒你的?” 孫二娘:“不能。” 刁兄:“你也不能確定你到底為什麼跌倒了?也許傳魁兄根本沒推你?” 孫二娘:“俺真的失憶了。都有可能。” 刁兄:“法官大人,暫時沒問題了。”
鐵梅:“法官大人,俺要求啟用證物編號某某某號。先讓孫二娘確認。”手裡拿起一個透明塑料袋。袋裡是一盒錄音帶。 南希:“准了。” 鐵梅(走到孫二娘面前):“這盒錄音帶是在法庭等待室里放給你聽的。盒子封條上有你的簽名。你確認是你的簽名嗎?” 孫二娘:“是的。” 鐵梅:“這是你當晚打911的完整電話錄音。你確認是你和911接線員的對話嗎?” 孫二娘:“是的。” 鐵梅(對陪審員們):“大家注意聽,孫二娘當晚是如何敘述的,尤其是她如何倒地的。” 鐵梅放錄音,很清晰。確實是孫二娘和911接線員的問答。 孫二娘清楚的說到: “他怒氣沖沖的走過來,一把將俺推翻在地。又怒氣沖沖的走進臥室。。。請馬上派人來把他帶走。。。云云。” 鐵梅將‘。。。一把將俺推翻在地。。。’那一段放了幾次。大家確認都聽清楚了。 鐵梅:“法官大人,暫時沒問題了。”
刁德意:“法官大人,俺對孫二娘暫時沒問題了。” 南希讓孫二娘先退庭。
鐵梅:“法官大人,接下去俺想傳喚專家春苗作證。” 南希准奏。米砂鍋出去,不一會兒引春苗到了。依舊是宣誓、坐下大聲介紹自己。 春苗大約不到30歲。從上大學時的義工、實習開始,到畢業工作,一直與保護家暴受害者有關。她發表了好幾篇論文和調查報告,都與家暴有關。
鐵梅:“美國的家暴很多吧?” 春苗:“是的,很多很多。俺的第N篇論文和第M篇調查報告有數據的。” 鐵梅:“大多數受害者都求救還是隱忍了?” 春苗:“報案求救的只是一小部分。關於具體百分比雖然出入蠻大的,但公認的是:報案人數絕對大大少於自己承受的人數。” 鐵梅:“施暴者有可能只是很偶然的一次,而不是屢犯?” 春苗:“幾乎沒有只是很偶然一次的施暴者。都是重複、屢犯的。” 鐵梅:“施暴者為何要施暴呢?” 春苗:“動力、目的未必一樣。有一個共同點是:施暴者要控制、操縱受害者。要受害者接受自己低人一等,甘心臣服。” 鐵梅:“施暴必須、只有用行動(拳頭)嗎?” 春苗:“施暴的手段有很多。語言也可以是暴力,效果未必低於行動。施暴者也往往不只是一種手段。” 鐵梅:“受害者不願、不敢報警,為什麼不選擇分手而去呢?” 春苗:“原因很複雜。實現分手也很難。經濟上多年的牽扯、乃至依賴啊。有子女啊。離開之後的生活難於安排妥當啊。旁人的勸和、搗漿糊啊。。。” 鐵梅:“施暴者會不願、不准受害者分手嗎?” 春苗:“當然。施暴者既然要控制、操縱,很少會輕易讓受害者分手離去的。” 鐵梅:“比如?” 春苗:“威脅啊、更進一步的施暴啊,等等。再加上道歉啊,痛哭流涕啊。還有‘情’(love)啊。要控制、操縱別人的人,往往也是有些‘魅力’(charming)的。” 鐵梅:“所以操縱、控制不只是暴力(語言或行動)?也可以通過‘煽情’?‘求饒’? ” 春苗:“絕對的。比如:‘離開你我活不了了’。‘你走的話,我死給你看’,也是控制、操縱的常用手段。” 鐵梅:“施暴和酗酒經常同時出現。施暴是因為酗酒嗎?” 春苗:“施暴和酗酒不同的。酗酒不是施暴的原因,但可能被用作藉口。兩者雖然可以共存,互相併不依附。施暴者即使沒喝酒,仍然有很多控制、操縱的行為和表現。” 鐵梅:“法官大人,暫時沒問題了。”
刁兄出馬:“語言也是暴力。施暴者一定是男的嗎?” 春苗:“當然不是。女的也可以是施暴者。但宏觀的統計,施暴者是男的百分比大大高於施暴者是女的。” 刁兄:“施暴者有時可能只是語言?” 春苗:“是的。” 刁兄:“‘受害者’可能也會語言回擊嗎?” 春苗:“當然有。這並不能改變誰是施暴者、要控制、操縱對方,誰是反擊(push back)。反擊也很少有效果。施暴者的行為總是趨向于越來越厲害、頻繁。” 刁兄:“法官大人,俺對春苗暫時沒問題了。俺想再傳喚孫二娘。” 南希:“准奏。” 米砂鍋再出去,引孫二娘出庭。
哦,文章好象又蠻長了。暫時打住吧。 情節次序改一下: 南希:“准奏。不過聽證時間也長了。陪審員都有點疲勞吧?休庭20分鐘。” 大家起立。米砂鍋帶着陪審員們先退席(記錄本不能帶),回到休息室。 米砂鍋:“大家不能討論案情。互相調侃吧。” 眾人得令,沒討論案情。 只是小白兄忍不住,評論起春苗算不算專家來: “她的論文好象也不是很高深的題目?云云。” 小哈兄:“俺對那些象牙塔里的教授和論文特不感冒。這幫人根本不接地氣。只會寫得神馬浮雲的。讓你看的雲裡霧裡,稀里糊塗。” 大家都附議小哈: “俺也對象牙塔不感冒。” “俺也覺得實際工作和經驗更重要。” “阿立兄,你是理工男。如何看?” 阿立:“俺們好象不能討論春苗吧?哈哈,不過俺嚴重附議小哈。俺對‘名牌’過敏的。” 大家後來對春苗的印象越來越好。此是後話,打住、打住。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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