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李鴻章簽署賣國條約都是有罪的,就算是被慈禧下令逼着簽的,他也有罪。這就像殺人犯一樣:一個是主謀下命令,另一個是聽從主謀的命令親手殺了人。誰罪大?自然是主謀。但判刑時,主謀只是無期徒刑,而聽從主謀的命令親手殺人的卻是死刑。歷史的審判也是如此。
然而反觀李鴻章,他當然是個有大本領的人!只說幾件小事:派手下在天津小站帶兵屯田,從此中國有了世界聞名的小站稻;建立北洋水師,帶動了中華民族工業,天津在舊社會就有了“有軌電車”,現在歐洲還在用。而就文才而言,李鴻章是中了進士的人,自然也不會差。可惜他的詩詞稍顯平平,遠沒有他的恩師曾國藩寫得好。就地主兄討論過的這兩首也跟閒侃幾句:
其一(by 李鴻章)
丈夫只手把吳鈎,意氣高於百尺樓。
一萬年來誰著史,八千里外覓封侯。
--- 這首全篇都是壯語,感覺有點兒喊口號的味道。寫古典詩詞,壯志和殺氣都要隱藏在詩句之間,而一般不在字面上那麼耀武揚威,能在字裡行間能滲透出豪氣和殺氣來才是高手。就像荊軻在易水上唱的這首歌: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 雖然也很豪邁直爽,但那殺氣卻不是在字面上喊出來的,而是在詩句所營造的氛圍中滲透出來的,是暗含的,讓讀者跟着想象出他面對秦始皇動刀之時會是怎麼一種狠勁兒。
再如下面這首古詩: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
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
--- 請看作者侃侃而談,不吹呼劍有多麼鋒利,也不渲染劍客的手段多麼精猛。可是讀起來卻能感受到這個殺手有點兒冷。而李鴻章的“丈夫只手把吳鈎,意氣高於百尺樓。”開始這兩句,就太露骨,太輕妄。就像《水滸》裡的洪教頭提着哨棒跟林沖叫陣,口喊“來!來!來!”卻被林沖一棒打翻。
當然這首全篇細讀,還是能感受到年輕人的那種可愛的莽撞和無畏,讓人不大忍心再細究其詩詞內涵的輕淺。汪精衛有一首詩,跟李鴻章這首近似:
《被逮口占》(by 汪精衛)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 他是否在被捕後的當時就口占了這首詩暫且不論,但詩中還是有一股子豪氣。當時他若真被滿清殺了,咱們中國就多了一位大英雄,而少了一個漢奸,而這首詩也會膾炙人口啊。
再看李鴻章下面這首,似是晚年所寫:
其二(by 李鴻章)
勞勞車馬未離鞍,臨事方知一死難。
三百年來傷國步,八千里外弔民殘。
秋風寶劍孤臣淚,落日旌旗大將壇。
海外塵氛猶未息,諸君莫作等閒看。
--- 雖用語淺顯直白,但絕對比他上面那首耐品。幾多無奈,國衰如秋,都蘊含在詩句之中,令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