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題綠島兄游瀘沽湖“女兒國”美圖
正像綠島兄在遊記中所言,古今中外,飲食男女之間,無不遵循一個“情”字。瀘沽湖“女兒國”也不例外。內地人未親臨其地,見“走婚”二字即以為過於“隨便”,大錯。“走婚”者,實已婚;“走”者,仍各居“娘家”也。哈哈。母系社會特徵猶存。詩以慨之:
塵世原無子母河,真情不泯女兒國。
走婚不亂相約徑,守信常懷初遇歌。
鬢看銀梳花有主,門懸氈帽鷂知窩。*
紛來遊客南橋亂,柳月懸燈繞北坡。
(“不”字重複料。咋辦?想半天無解。愛咋咋辦,任之。)
* 綠島兄在遊記《瀘沽湖女兒國(d)》中說:
“走婚男女是要互相間認識,也是要考察很久看互相人品和家庭情況的。摩梭人母親一方親戚間不可以走婚。摩梭人經常有篝火晚會載歌載舞,如果男有情,就在舞會上找機會和中意的女孩牽手跳舞,跳舞時候用手去摳女孩子的手心三下,如果女孩子也有意就回摳男孩子手心三下。接上暗號後才開始走婚。
約定第一次走婚的晚上,男子要帶上一個氈帽、一把匕首、一塊豬肉和一個銀梳子。男子要翻牆從後院進入,將帶來的豬肉吐上口水餵女方家的狗,以防狗大聲叫喚吵醒其他人,還讓狗熟悉他的氣息。然後用匕首將氈帽戳在花房門上,宣誓這間花房今晚已經有主了。銀梳子是送給女方的禮物,從第二天起,女的要將銀梳子別在自己的發間表示已經名花有主了。
“如果互相間要分手怎麼辦呢”?我們問。
分手也不麻煩,因為沒有財產糾紛,但是也是雙方商定分手的,女方將男子的鞋晚間放在花房門外,退還銀梳子就是分手儀式。”

《瀘沽湖畔摩梭族(女兒國)人家》大謝綠島兄分享美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