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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會像神一樣死而復生!(僅做探討,不爭論)
送交者: 平凡往事 2009年03月25日11:09:24 於 [詩詞歌賦] 發送悄悄話
人的生命周期不外乎就是生老病死的一個過程,而人生追求的是什麼呢? 精神和物資!我很喜歡一首歌叫做[大海],是張雨生的原唱,雖然張已離開我們多年了,但他的聲音一直伴隨着這首歌在我的靈魂深處澎湃激盪。它已然已經成為我精神上的一種物資,而且永遠的物化在一個有限卻無形的空間裡。

張還活在我的心裡!!!

張沒有死,因為他活在許許多多像我一樣愛他的人們的心裡。而有些人雖然活着,但卻形同死了,因為我們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存在, 也不會對其存在的意義發生任何的興趣,所以我說他已經死來,起碼在我的心裡是這樣的!
 
陸游死前寫出了[示兒],不但把思想和精神留給了他的兒子,也留在了我們千千萬萬後來人的心裡了。但作者自己恐怕也沒有意識到他的錯誤,就是那個空字,詩的第一句是"死去原知萬事空",然而真的是像作者說的那樣死去萬事空嗎? 從某種意義上講不但不空,而且有些東西還被有機的物化在歷史的滄海桑田之中。文化傳承把他的名字刻在每一個後來人的腦海里了,這比起他活着的時候不是更加有意義嗎? 所以在你獲得精神上的需求的同時是也把一種你自己精神上的東西留給別人,豈不是一種雙贏的結果嗎?!

有宗教信仰的人,死後追求一種本體的永生,在我看來這只是一種低級的追求,如果能把它變成一種具有普世價值,留給後人一種永恆的精神,才不失為一種高級甚至可以說是高尚的追求!也只有如此才能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永生,因為生的意義是人與人之間能夠很好的進行精神和物質上的交互,難道永生的意義除了活一個本體之外,就不要求精神上的東西了嗎? 所以我說與其天天詠經乞討來世,還不如踏踏實實地做些與民與世的好事,實事,留下你閃光的精神和精神的物質。 這樣豈不是更實惠更有意義嗎?

在我看來高級的精神產品,譬如詩歌,其實是藉助人--這種靈性生物作為載體,以對腦電波共鳴的方式代代傳承的。人的本體會消亡,但是只要人類還存在,這種特殊的"精神生物“就會對與之產生共鳴的個體加以影響,這樣詩歌,文學作品就代代傳承,得以永生,創作這些產品的作者也會名垂千古。


如果人們有了上面的境界和務實的勞動,人也會像神一樣死而復生! 這個世界也會變得更加豐富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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