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古典诗词译成英文真那么难吗?对这个问题俺的回答是:
用英文来解释一首汉语古典诗词的含义并不难,若把它翻译成一首英文诗可就难了。学过英文的诗友都知道,用英文作文章和写诗也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英国人当然也不是生而诗人,也得专门学才行。无论用哪种语言写诗,词句都得精炼雅致,还要合辙押韵,适合吟诵歌唱。请看英国诗人Tobert Bridges这首诗:
spring goeth all in white,
crowned with milk-white may;
in fleecy flocks of light,
o'er heaven the white clouds stray;
white butterflies in the air;
white daisies prank the ground;
the cherry and hoary pear,
scatter their snow around.
上面这首诗是隔句押韵,韵式为ABABCDCD,共换了四次韵脚。读来旋律起伏,韵味盎然。而它的意境更美,用白色作为全篇的主色调,以渲染春的清新和纯洁。
把一首汉语古典诗词译成英文,还要译成一首英文诗,这个要求被称为“雅”,是翻译界对译文所提出的三个标准之一,即“信达雅”。而“雅”则是其中最高层次的要求。
但是,译文只盲目追求“雅”还不行,还要不背离原文。否则,若把原文的“赞春”译成了“悲秋”,那么译出来的英文无论有多美都不可以,因为“悲秋”并非原作者所言。这个标准就被称为“信”,它是“信达雅”这三个标准中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了,天下没有完全相同或对等的两个事物,汉语和英文的字词也是如此。所以,允许译文有一定的灵活性才算公平。个见以为,汉语古典诗词译成英文,其失真程度若不超过30%就不算“失信”,应为原作者所接受。(如翻译散文的话则要求还要高,失真度不超过5%;普通文章不超过1%,而科技文章则不允许有丝毫的失真!)
有人说:诗词翻译可以允许“再创作”,对此俺丝毫不敢苟同。人家汉语说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若译成:
unable seeing you for a second makes me feel like dying.
可以吗?不可以。有人质疑了:“不都是爱得要死要活吗?肿么不可以?”因为英文没译出汉语原文的比喻方法。强调“在看不见爱人的情况下相同的时间觉得像长了许多,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原诗的比喻方法,更是原诗之所以成为诗的一个要素(否则写成“爱得要死”不是更省事),若英文译不出这个比喻就算“失信”,而这首新译出来的英文诗再译回汉语时,必会面目全非。
非常偶尔的,用自身语言中的成语或名句来对译另一种语言中的成语或名句,只要所表达出的含义几乎完全相同,也无可厚非,但这必将要求译者具备语言高手的能力。如莎士比亚的名句
Love is blind.
译成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
字面含义虽不同,但表达出的内涵却更美。需要明了的是:天底下这么凑巧的事并不多,还是踏实地字斟句酌地翻译最好。
接下来说一下咱们诗坛前日翻... “慢!”嗯,介是谁在喊哪?“还没说那个‘达’字呢?”
对!翻译标准中是还有个“达”字,不过涅,这“达”字其实是跟着凑数的,咱们中国人喜欢“事不过三”,所以说起话来总喜欢三个字扎堆儿:天地人,日月星,“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哈哈。“信达雅”也是这么出来的。啥叫“达”?就是“句子通顺”。想想看哪,若连英文句子都写不通顺,还翻译啥汉语古典诗词啊?
赶紧书归正传,话说咱们诗坛前日翻译了一幅对联:
幽怀託泉石
乐事在桑麻
此联是豌博贴来诗坛的,注明为“钓鱼台养源斋对联”。为方便诗友们翻译,俺还以个见把这幅对联注释了一番:
幽怀託泉石,
--- “讬”是寄托的意思,是把自己的襟怀(内心的理想追求等等)通过某种事物来体现或宣泄,如喜欢高洁的会种植兰花,追求古雅的会吟诗、作画、抚琴等等。那么“泉石”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出世”的情怀,因为真正的“泉石”绝不会存在于喧嚣的市井之中。你得离开人多的地方到山里去。那么“泉石”具体是什么?在深山危崖上垂着的一道瀑布的景象即是!这个画面就是个最典型的象征,象征着远离人世的秀水青山。那么在闹市中比如在自家后院整出个小水池,中间弄个小假山,也可以算“泉石”。其实无论什么只要能象征你心中的寄托即可,甚至你在喧闹的酒吧里喝一个Scotch on the rocks,只要它有寄托在,它就是你的“泉石”。“幽怀”则可以理解为“幽静深远的情怀”。“怀”大约等于“feeling”或“mind”或“thought”或“cherish”这类英文字。有了前面这些理解,如果想把这句古汉语首先翻译成现代汉语就很容易了,但:译成了现代汉语反而失去了它的文采,这,就是古汉语的魅力!
乐事在桑麻。
--- “桑麻”是田园生活的雅称。桑自然是养蚕,麻是搓麻绳、织麻布等农家活计。“乐事”字面上是享受快乐的事。其实这句的“乐事”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思想上的解脱,间接渲染的是对追名逐利的厌烦:追名逐利四肢不累,但内心累;干桑麻活计四肢虽累,可内心却洒脱清爽。
虽然上面说过译成现代汉语会丧失原对联古汉语的文采,还是先费力不讨好地翻译出来,权充译成英文时的参考:
想起(看到)(山中的)苍崖飞瀑,顿觉(顿让)我内心更清静悠远;
干一点儿(养蚕织麻的)农活,(名利皆忘,)真得乐在其中。
其实对这幅对联每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版本的理解啊,只要对其内涵没有误解即可。
一语未了,某人已抢先翻译出来了:
幽怀託泉石
Whenever mountains and its waterfalls come into my mind,
how peaceful and relaxed I feel;
乐事在桑麻
Silkworm and hemp farming are so enjoyable,
since life in the country is always carefree.
翻译得根本不像诗吗?就像给对联加个注解赛的。不由质问介是谁翻的?咦?肿么像是俺自己写英文时好添油加醋的习惯涅?哈哈。俺的英文是二把刀啊,因为俺们居住海边小国,英文并不是俺们的日常用语... 不管肿么说了,反正还有英文高手的翻译在下面。
先看豌博的译文:第一稿:
幽怀託泉石
Nature with rocky springs conferring the inner peace of mind,
乐事在桑麻
Simplicity like mulberry and raw fiber nourishing joy of a kind.
很精炼!不是吗?再看他第二稿:
幽怀託泉石
A stony creek elicits peace of mind;
乐事在桑麻
Joy belongs to life in a countryside.
哇!这也太精炼、太诗词了!字数跟原对联比也差不多。个见以为堪称盖帽儿!
下面还有绿岛兄的译文,忠于原文,富于想象,也很精彩:
幽怀讬泉石,
The sound of spring-water flowing on stones lets me relax
乐事在桑麻。
Sericulture and hemp-farming give me joy
“Sericulture”这个字俺不认识,查字典才知道是“养蚕”,哈哈。俺真得恶补英文。(另译文第一句,“lets”似有笔误)
接着还有文思兄的译文:
幽怀讬泉石,
Relax in imagination of the quiet creek,
乐事在桑麻
Enjoy the daily life in the countryside.
必须大赞一个!比较原对联不难看出,译文既点明了表象,又为读者蕴含了寓意。也堪称盖帽儿!
接下来是职老的译文。第一稿:
幽怀讬泉石,
The rock holds my deep mind of spring
乐事在桑麻
like the oak tree make me joyful life
无论对原对联的理解还是英文的渲染都能看出功力,字数也几乎与原联相同。虽未能像豌博和文思二人妙手偶得,也很精彩。
第二稿:
幽怀讬泉石,
holds icy straight rock Wisky
乐事在桑麻
enjoy burnt oak barrel Brandy
不知肿么,也许是太追求简炼了?觉得还是第一稿更好些。豌博也评论说:“太夸张也不是翻译,无以评说,乾隆也看不懂哈哈”
看完了上面这幅对联的不同译文,不知诸位读者对“信达雅”这三个要求有没有进一步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