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财务自由(financial independence)是指,个人资产(如股票、债劵、房地产)产生的被动收入,加上社安金(ss payment),在缴纳所得税之后,等于或超过基本的生活费用。在财富自由的情况下,无需为了生计而工作,此时工作为的是兴趣爱好或者理想追求。这里基本生活费用不包括豪车游艇之类。
注意,财务自由与财富自由(wealth independence)不同,后者指有足够的财富以满足几乎随心所欲的消费,包括奢侈品消费与拥有私人飞机与豪华游艇。对一般处于中产的工薪阶层而言,达到财富自由的可能性较低。
在美国,工薪阶层工作二三十年之后实现财务自由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下面举例说明如下。
一对夫妇,预计退休后的年生活费用为12万美元。以25%的税率计,要达到财务自由,每年的税前被动收入为12/0.75 = 16万美金。假设两人的社安金为7万(税前),则两人的被动年收入只需9万便可实现财务自由。按照4%的原则,两人的净资产需要有9x25 =225万美金即可。如果在美国大中公司上班超过20年,两人的401k总额在150万以上几乎不成问题。剩下75万(225-150=75)的净资产,对一般华人家庭应该也不成问题,很多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劵、房屋产权(equity)之总和,远远超过这个数。
如此看来,在美国,老老实实工作几十年,实现财务自由,好像并不难。当然,如果对诸多的奢侈品有强烈追求,则所需的净资产就不好说了,不过这已经超出财务自由的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