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順便挑錯:醫療權應為被醫療權,不然容易和行醫權混淆。 |
| 送交者: 給點智商吧 2008月10月09日00:17:1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俺讀了,所以您不必上當:“毛澤東時代一窮二白的中國能夠做得到的全民醫療保險”。 由 給點智商吧 於 2008-10-08 23: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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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深挖一下:
所謂XX權,指權利(rights),不是權力(power),或特權(privilege)。權利是不能給予的,只能被剝奪,因為權利隱含“與生俱來”意義。保障權利,指保護權利不會被限制或剝奪,經過合法程序者例外。 例如,保障言論自由,是說政府不能以種種理由不許公民發表看法,不是說政府有責任提供發表看法的手段。假如俺請求政府為俺支付互聯網連接費,因為俺沒有錢,但要上論壇發貼,否則就是剝奪俺的言論自由,別人一定說俺胡攪蠻纏。 當今腫鬼公民有沒有被醫療權?當然有。只要你交得起錢,什麼樣的醫療服務都可以享受。這點比賴嬸津津樂道的毛時代強多了。那時候“階級敵人”不能享受“革命人道主義”,沒有“被醫療權”。就算你是無產階級一分子,許多服務沒有一定的級別也無法享受,有錢也不行。從認出身,認級別到認錢,是一個進步。樓主說沒有醫療權,純系無的放矢。 把“享受醫保”說成“人權”,是一個例子,說明共黨洗腦教育下的腫鬼淫如何喪失了思維能力,只會高喊口號,把一切問題泛化到政治和道德層次。這些人寫的東西往往充斥了隨意的價值判斷,無法證明的觀點,不着邊際的事例,數字,就是缺少邏輯上站得住腳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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