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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与世袭的关系:有共和没世袭,有世袭没共和,民主政治适合共和制度,专制政治适合世袭制度。
孙中山曾经说过:“共和是普天之下民众的选择,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孙文相信,我们这个中华民族啊它一定会实现共和的,我坚信这一点!”因此,在当今世界上,存在许多的“伪共和国”,他们打着“共和国”的旗号却实实在在干着集体世袭的勾当,是披着共和国外衣的专制世袭国家。
明白了世袭与共和的关系,我们就能甄别哪些是“真共和国”、哪些是“伪共和国”。共和国的国家权力乃天下之公器,不为某个家族、党派、宗教所独有,必须共享共治;共和制度需要民主政治,共和制国家的政府长官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被选举产生后在一个有限的期限行使国家权力,他们的继任者由选举他们的人来选择,政府长官和国家元首本身没有决定权。
世袭国家则相反,世袭国家的国家政府长官和国家元首只能来自某个家族、某个政党或某个宗教,世袭制度追求永远统治,他们的继任者由政府长官和国家元首自己选择或根据继位规则来确定,并且只能由家族内部的亲属或政党集团、宗教集团内部成员接替。
当今的“伪共和国”都实行集体世袭,分为神权世袭和党权世袭两大类,这两大类两个著名的代表国家分别是神权世袭的伊朗和党权世袭的朝鲜。
伊朗全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霍梅尼为首的什叶派宗教领袖在伊朗建立起了一种独特的神权至上的权力架构:伊斯兰共和制。伊朗的伪共和制确保了伊斯兰教对国家权力的绝对垄断,哪怕全国99.9%的国民都改变宗教信仰,不再信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最高领袖也能根据集体世袭制度牢牢掌控国家权力。根据伊朗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最高领袖是一言九鼎的一把手,他不只是宗教领袖,也是政治权威,其权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最高领袖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内政外交的最后裁定者,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集大权于一身。总统、议会、司法、宪监会等所有机构均受领袖领导。而负责选举领袖的是“专家会议”,专家会议由宗教法学家组成,成员86人。
类似于神权世袭建立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党权世袭建立党政一体、党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党凌驾于政府和法律之上并独揽国家一切权力,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三一主义”,1938年1月,中国的康泽、刘健群二人公开提出了“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党权世袭理论。党权世袭的伪共和国又可以分一党制和多党制两种,纳粹德国是一党制的典型代表,纳粹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简称国社党,俗称纳粹党)在取得德国政权后,宣布禁止一切政党和工会活动,纳粹党成为德国唯一的政党。迪特尔•拉甫在《德意志史—从古老帝国到第二共和国》中写道:“剩下的只有‘唯一的政党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及其附属团体。并公布法律,这个党被宣传为 ‘同国家不可分地连在一起’”。
与纳粹式一党制的党权世袭不同,多党制党权世袭乃是一党独大、大权独揽,建立一个凌驾于法律、政府、其他各党之上的“老子党”、“领导党”,并使之成为永远的不可替代的执政党。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多党制党权世袭国家。
延伸阅读:共和与民主
共和制度需要民主政治,但是,民主的概念不是共和制暗含的,共和实际是对民主的不信任,它害怕民主变成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所以共和有一种保护少数的机制。比如美国参议院不管各个州的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一州两票,所以可以作为少数对抗多数的一个机制。众院是按选民人数选出, 却要受不是按选民人数选出的参院的制衡。选总统的选举团则是众院(民主)和参院(共和)的折衷。所以以选民人数算得票少的小布什可能赢得票多的戈尔。美国另一个对抗民主的制度就是大法官制度。法官不是选举的,而是总统任命的,而且实行终身制。当然总统的任命权受国会制衡,也难得有机会运用此任命权(有个空缺才有机会)。法官是可以对抗舆论的,所以有人说美国是言论自由,这不是绝对的。因此共和与民主是有很大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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