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關鍵是沒有法律觀念。任何國家的法律也不允許受害者自己去報仇, |
送交者: 落英繽紛 2008月07月17日09:15:2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不是一個人和幾個警察的問題。 由 咬咬牙 於 2008-07-17 08:44:57 |
那樣的話,社會秩序就會蕩然無存了。
首先,被踹生殖器是謠言。 第二,即使被踹生殖器,也不應殺人,這報復過當了。 第三,即使不過當,也應訴諸法律,不能自己去復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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