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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吳弘達對法輪功媒體有關蘇家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道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並且發表了長篇報告,其中對法輪功媒體的報道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
“……法輪功的報告沒有一個直接的相關的證人——沒有操作的醫生或其他醫務人員。他們提出的一份電話記錄上有一個所謂的醫務人員,可這一個證人到底是誰,處在一個什麼樣的狀態,這些我們都不清楚。從病人來說,他們都被‘處理’掉了,被燒掉了。沒有名,也沒有姓,而且幾千個人都沒有家屬,這也是很奇怪的一點。……四五千人,每個人都有五六件器官可以移植,一共幾萬件器官可以賣錢。這些器官最終都需要受惠者。在這些人中哪怕有百分之一的人站出來表示自己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也有幾百人。可這都沒有相關的可靠的報道……”
……法輪功代表承認蘇家屯集中營的證據目前尚不充足,但是他們堅信蘇家屯集中營是存在的,報導是真實的,他們正在深入收集相關證據。他們的推理是:中共是殘暴政權,任何暴行他們都會做,所以不應懷疑蘇家屯事件……
吳弘達並且質疑消息編造者的意圖:“我認為,法輪功學徒有信仰的權利。我堅決支持法輪功堅持他們的信仰,保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他們不能誇大或者顛倒事實。不能將十說成百。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
……關押6000餘人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4500人規模的活體器官摘除理論上不成立,技術上不可行,……“中共盜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出口至泰國及其它國家”的報導,完全不可信……因為泰國法律明文禁止器官進口。
……基於以上諸點原因,我對“蘇家屯集中營”的報道持懷疑態度。我並且質疑消息編造者的意圖。
吳弘達對法輪功提出的批評受到了不解,甚至招致了法輪功媒體的謾罵。將其稱為“中共的黨魁”。
對於法輪功媒體的謾罵,吳弘達反映如下:
“……這是法輪功一種很簡單對中共進行反抗的做法。的確中共的一些做法是很粗暴的,很野蠻的。但是也不是說每一個死刑犯都可以被摘取器官,他還是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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